[文章编号]1000—3541(2000)05—0055—07 [中图分类号]K201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孙中山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在领导中国实现两次历史性巨变的进程中,面对时代的要求,客观历史地评价孙中山,阐明了三代共产党人对于孙中山的一系列正确的观点和主张。 一、伟大的革命先行者 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认为孙中山是“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伟大的民主革命导师”,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与孙中山在为振兴中华而奋斗这一历史接力运动中的继承关系,要求共产党人始终高举孙中山的旗帜。 第一代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斗争中,认真清理孙中山的遗产,全面分析评价孙中山的思想理论、事业得失和伟大精神,立体地展示了孙中山伟大革命先行者的形象。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留下的一份丰富遗产,中国共产党人十分珍视它,在战争年代就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一方面,划分三民主义的两个阶段,认为《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是区分新旧三民主义的一个分界点,强调只有新三民主义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才是革命的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另一方面,高度评价三民主义的历史地位,认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半殖民地的中国民族解放的与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1](P225), “实为处在殖民地国家的大革命家对于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贡献”[2](P11)。再一方面,比较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异同,认为新三民主义与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基本上一致。中国共产党人为本党的最低纲领而奋斗,也就是为孙中山革命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因而,共产党人是三民主义最忠诚最彻底的实现者。 辛亥革命是同孙中山的名字紧紧连在一起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评价了辛亥革命的历史业绩,认为“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先生开始的……从孙中山开始,才有比较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3](P563—564)。一方面,“辛亥革命是革帝国主义的命”[3](P1513),“它打倒了直接依赖帝国主义的清朝皇帝”[3](P403)。另一方面, “孙中山是中国最早的革命民主派,它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派、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乡村农民,实行武装革命”[3](P1075),并“同中国改良派作了尖锐的斗争”[4] (P156)。对于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中国共产党人也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辛亥革命的失败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反帝目标,没有发动广大农民参加革命运动,没能满足人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客观上反动势力强大。 孙中山的名字所以能够牵动亿万华厦儿女的心,“还在他的艰苦奋斗、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革命毅力与革命精神”,他在四十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历了无数的艰难曲折,”当多少追求者在困难与诱惑面前表现了灰心丧志乃至变节的时候,孙先生总是坚定的”[2](P111—112)。他“能够随着历史事迹的发展不断地进步……他的革命精神永远是前进的”[5](P346—347),毛泽东认为孙中山的伟大精神品格是他“留给我们的最中心最本质最伟大的遗产”之一,一切共产党人“都应接受这个遗产而发扬光大之”[2](P112)。 清理遗产是为了更好地继承遗产。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全面总结孙中山的基础上,划清了真三民主义与伪三民主义的界限,确立了现阶段为实现新三民主义而奋斗的目标;正是充分认识到了孙中山振兴中华的伟大业绩,才骄傲地自称为孙中山事业的后继者。 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从完成族解放这一历史使命来评说孙中山,也是从为振兴中华而奋斗这一历史接力运动来继承与发展孙中山的事业。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的民族革命斗争,从1840 年算起已经有整整100年的历史了;从1911年辛亥革命算起,也有了30年的历史。这个革命的过程还未完结……还要求全国人民,首先是中国共产党,担负起坚决奋斗的责任。”[3](P632 )在革命取得胜利后他又说:“一百多年以来,我们的先人以不屈不挠的斗争反对内外压迫者,从来没有停止过,其中包括伟大的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过的辛亥革命在内。我们的先人指示我们,叫我们完成他们的遗志。我们现在是这样做了。”[5](P344)对于“民族独立、民权自由与民生幸福”的三民主义精神实质,毛泽东认为,“并非某一党派单独要求的东西”[7](P153), 而是全国人民的总目标,是中华民族利益的总的体现。孙中山与中国共产党人分别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开拓者和继承者。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正是民族复兴的理念,使他们能够举起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旗帜,继承他又发展他,使他的事业一步步接近于最终的实现;而对于孙中山来说,同样是在振兴中华的大前提下,使他能够接纳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加入国民党,以党内合作的形式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共同创造了北伐战争的辉煌。对此毛泽东给以高度评价,他说:“孙中山和我们具有各不相同的宇宙观,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去观察问题,但在20世纪20年代,在怎样和帝国主义作斗争的问题上,却和我们达到了这样一个基本上的一致的结论。”[3](P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