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即肉体,主要是指“性”或“情欲”,较激进的女性主义者都关注这一命题。因为“性”原本是男女双方彼此将肉体与精神结合为一的官能性行为,可以说是人类最根源的动力,是一个人最自我、最内在的个性。但是,几千年之久的封建禁锢和男权压迫,早已把女性肉体变成男人慰藉的符号象征,或者传宗接代的工具,附属于婚姻,附属于家庭,附属于主子,唯独不属于她们自己。女性毫无支配和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她们的性欲本能被人为压抑,生存活力被无情摧残,从未真正体会过自身的经验,被残忍地剥夺了生命的认知。因此,性对她们既是一种掠夺,也是一种禁忌。当女性意识觉醒之后,对性掠夺、性禁忌的强烈反叛,对性主动、性自由的大胆追求,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长久以来,只有男作家敢于在作品中描写女性情欲,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动机,也不管写得健康还是淫秽,都必定是将女性肉体包上男人色欲的性幻想,或者说男人把他自己的幻想投射到女人身上,再曲解成女人自身的经验。然而,女性情欲是女性特殊的经验区域,是有别于男性的女性生活样态,是从未被开发过的女性文化的“荒野地带”。女性主义者认为,这个所谓的“原始区域”或曰“女性空间”最为男性所不知,其内中的感受也与男性最为不同。这不是个人欲望满足的问题,个人的性,是在所处社会文化中培育、形成的,并且被以各种制度及体制加以箝制。此外,个人的性行为其实是被国家、政治、法律、社会等所左右、管理,而这种管理又是以男性为主体的方式。所以,女性主义的理论就是要瓦解把情欲视为个人满足、可以独立于文化之外的肤浅概念。台湾女性主义文学也大量涉笔情欲题材,并视此为建立一种真正女性中心的文学艺术和理论批评之所在。 进入90年代,台湾女权运动再掀高潮,妇运组织力量壮大,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信心展开各种活动,令人耳目一新。在这些活动中,性是最普遍最具共性的议题。不少高校建立了性研究室、性工作坊等,多由女权活动家们主持,把女性的性爱和性欲的满足作为一门显学来研究。女性主义者认为,性与人的社会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最能够反映女性被男性文化压抑的指标,现如今,“在法律、经济、社会面,女性的地位或许比从前高,但是在情色的水准上,男女间的物理关系基本上没有任何改变”(注:洪金珠:《问情色为何物?》,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1994年11月12日第39版。)。为了男人与女人所共有的健康的性爱,也为了让女性最深处的自我获得自由,用语言说出自己喜欢的性、讨厌的性,成为90年代女性解放的基础建设,激进者甚至打出了“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的旗号,明确主张自己想要的性方式。这就使身体自主成为女性主义者在获得婚姻自主、经济自主之后进一步的行动策略。反映在文学上,就表现为女作家对女性的身体和性心理、性快感、情欲发动方式等等,都有比较严肃的讨论。她们用文学形象展示女性隐秘的性经验、性心理,凸现出女性被压抑的情欲状态,并以无所畏惧的叛逆姿态,向历来是男性霸权的情色禁区发起大胆冲击。代表作家首推李元贞、袁琼琼、苏伟贞、朱天文等人。 李元贞是一位大力推展妇运的学者,其文学创作与妇运紧密结合。她于1991年在台湾《自立晚报·本土副刊》上连载长篇小说《爱情私语》(1992年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出版),实际上是站在女性主义立场上,对身体自主的理念所作的文学阐释。 小说女主角何未名(后自改为何来明)年已26岁,还是处女之身。她为结婚赴美留学但被先她留美的男友抛弃,利用暑假在洛城打工。生活孤寂,谋职不易,工作劳累,还得应付各式男人的性骚扰,再加上因韶华将逝和家庭催问而产生的急于结婚的心理,以及她自己并未意识到的性需求,折磨得她身心俱疲,深感“活着真是没有意思”。后来,她被尼尔森先生引诱上床,经历了堕胎的伤痛与经验,又与邻居小张有了一段性关系,从而了解了爱情/婚姻/性爱这自古以来三位一体的建构,并不是不可分割的,于是坦然地去追求并且充分地享受性爱之美,心境平和、从容地面对学习、生活,终至结婚生子,一生安宁。 小说名为“爱情私语”,却没有一般常见的爱情。何未名与初恋男友韩次生的爱情没有展开,失恋后的痛苦也是几笔带过。她对尼尔森顶多只有好感而已,当她在无助中顺从了他,有了一夜缠绵之后,生出了几分情意,对他结婚的许诺感到欣慰。可是,他的性怪癖令她深觉受辱,他逼她堕胎的行为又极大地伤害了她,她忙不迭地逃开。她与小张的交往一开始就没有结婚的打算,她是合法留美读研究生,而他是高中毕业后当海员在美国跳船非法居留,文化、身份相差太远;两人都没有绿卡,结婚对谁都无益;再说小张还有个日本籍的女友,他从不隐瞒,还为同时拥有两个美女而骄傲。何未名纯粹是在精神寂寞和肉体饥渴中,接受了既是邻居又是打工伙伴的小张,两人性爱之美好、和谐,使她渐渐有情。不过,他真正在乎的还是日本女友,他俩之间发生了矛盾,他就没什么心思与何未名来往。何未名搬开了,专心读书,不久,认识了她未来的丈夫陈茂全。 从何未名婚前的三段情、欲中,可以看到她的两性观念的变化(小说中称为“成长”)。她与韩次生只是“上过旅舍”,并没有发生真正的性关系,她就一心一意地等着结婚。缺乏性知识的她,以为这样就是他的人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处女。她的懵懂,体现了作者意欲说明“女性对自己身体的无知和疏离”(注:李元贞:《爱情私语·后记》,台北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1992年出版。),揭露性禁忌造成的苦果。何未名与尼尔森的交往因为有婚姻承诺,她感到安心,因为她自幼耳濡目染女人被限制于婚姻,“没被制度与圣旨所批准之性行为,对她是一错失、堕落、挫败与弱点”(注:[法]西蒙·伏波娃《第二性——女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41页。)。尼尔森将给她婚姻,能让她在自己的道德观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性,同时也保卫她的德性,她的荣誉,她虽被动却欣然接受了他。通过他,她开始明白性爱是怎么一回事,可他的性怪癖又吓得她忙不迭逃开。然而,觉醒了的性欲改变并侵占了她的身体各部,她无法复归原状,期待与渴望使她非常痛苦,“她在自己疏离的肉体中嗅到了危险”,这才匆忙接纳了年龄、身份、学识都不相配的小张。这时,她完全将婚姻的念头抛开,一种私人性的、非理性的、欲望化的身体法则逐渐战胜了原先禁欲的、理性的、伦理的灵魂法则,不再抗拒自己的原始身体性的存在,而能专心致志地享受性爱之美,在性爱快感的恍惚间,得以贴近未曾发现的自我,并对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兴趣,“交过尼尔和小张后,她才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休戚与共的感情”。她买来书籍了解女人身体,还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性器官。小说最为人诟病的就在这里,不仅对女体结构和性器官有着细致的描写,还披露性交过程和性快感。因此,被媒体讥为“良家妇女的黄色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