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文学创作中同性恋描写相当普遍,但在现实社会及其以异性恋为样板的婚姻道德中,同性恋仍然属于边缘性的现象,同性恋者的生存环境处在通过不断斗争来争取逐步改善的努力之中。这种边缘性的观察视角与自我挣扎的人性态度,与作为社会时尚的流行话题,在文学创作中形成巨大的张力。本文通过分析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解严前后台湾文学创作中的几个同性恋意象,探讨台湾社会正统道德下同性恋文化暗流的处境。 意象一:“野凤凰”——来自白先勇的《孽子》 白先勇的长篇小说《孽子》发表于1977-1981年,单行本出版于1983年,(注:《孽子》大陆版于1988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本书依据的都是这个版本。)尚在解严之前。但要讨论台湾文学中的同性恋意象,还是应该回顾一下这部作品,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同性恋文学”的公开表达无疑是空谷足音,同时也似乎暗示了台湾社会在解严前夕出现的道德松动的转机,而文学的力量往往体现在这种天色将明未明之际勇敢报晓晨曦的来临。因此,从同性恋文学的发展角度来看,它确实“抢在一切之前,走出了密柜见天日”。(注:引自许佑生《一生中值得纪念的时光》,《男婚男嫁》第3页。) 对于《孽子》的评论与研究论著已经很多,但大多数论者都将注意力放在叙述者李青、或者小玉等人物身上,毫无疑问,这些“小同志”的性格与身份在小说里都具有较大的典型性,李青、小玉、吴敏和老鼠四人自封为“四大精”,他们以“人妖”自居亦歌亦舞,成为小说的主要角色。但如果从整体性的象征意义上看,似乎还有一个既贯穿始终却又没有公开露面的角色更为重要,那就是被称为“野凤凰”的阿凤。小说开始叙述时阿凤已经死去十年,但他在新公园的阴魂却不散,成为这个独立王国里的居民们一代代流传人口的精神象征。作家利用新公园里的各色人物之嘴,一遍遍地回忆介绍阿凤的故事,在重复中不断有新的材料补充进来。同时,小说叙述开始就出现了“放逐”与“回归”并行的两个主题:李青因为违反校规被开除又遭到父亲的驱逐,而王夔龙却因父亲去世而回到家中。王夔龙当年与阿凤演出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杀案,然后被放逐出境,如今他一回来就在新公园遭遇李青并一见钟情,因此,李青也是阿凤的替身。李青被放逐的历程正是他不断追寻、了解、认识阿凤的故事、或也可以说是向阿凤的精神回归。因此,在《孽子》里,真正的主人公不是叙事者李青,也不是人妖似的小玉,而是那个幽灵阿凤。他虽死犹生,仿佛是涅槃中的凤凰,笼罩着小说所展示的同性恋者的精神世界。
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 “阿凤——他真是个公园里的孩子,公园里的一只野凤凰。他在莲花池畔的台阶上,逛来逛去,蓬着一头狮鬃似的黑发,昂头挺胸,一副目中无人的狂劲儿。”(P73)阿凤就这样开始在小说里登场。这句话在小说里通过不同的嘴巴重复过几遍,暗示了作家心目中同性恋的真正偶像。在新公园里纠集的“小同志”大多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他们既有同性恋倾向,又同时被迫从事为男性服务的屈辱性职业,社会正统道德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所以对男同性恋者的称呼大都带侮辱性含义:玻璃、兔子、人妖,小说里的“四大精”自称为“狐狸精”(小玉)、“鲤鱼精”(李青)、“兔子精”(吴敏)、“耗子精”(老鼠),他们的师傅也被谑称“千年老龟精”,(P310)都显然是带有下层社会的江湖气息。但阿凤则是一只奔放无羁的“凤凰”,仿佛是从天而降,在新公园里天马行空,独往独来。 “凤凰”的意象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阐释是意味深长的,它具有极其含混的性别取向。从神话典籍记载来看,凤凰的性别属性并不同于后人阐释中的文化内涵。神话研究学者曾经推断出龙与凤皆出自于自然现象的生物化的假设(注:参见何新《诸神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出版,第62-77页。)。龙得之于自然界云水之变,《淮南子·地形训》称“黄龙入藏生黄泉,黄泉之埃上为黄云”,(注:引自《淮南鸿烈解》卷四《地形训》,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第145页。)以泉水与云气的转化过程产生“龙”的形状,《管子》里描述龙的形象:“龙生于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注:引自《管子》卷十四,《水地第三十九》,据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清光绪初年浙江书局辑刊《二十二子》,第147页。)古人们将龙与云水联系在一起,似可将龙视为“水神”或“云神”。而凤则同风相通,也可理解为“风神”。(注:《禽经》记载:“风禽、鸢类,越人谓之风伯,飞翔,则天大风。”郭沫若《卜辞通纂》引王国维言:“风,谓从隹从凡,即凤字,卜辞假凤为风。”郭也进而推断:“是古人以凤为风神。”《郭沫若全集·考古编》卷二,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总377页。)而凰,古音与光相通,有的研究者认为是一种与光有关的鸟,即太阳鸟。(注:参见何新《诸神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出版,第62-77页。)古人又历来将凤凰视为一鸟,(注:《山海经》里有多处将凤凰合并为一鸟:“有五彩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第十六·大荒西经》),又说“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第一·南山经》)。《说文》解释得更为具体:“凤,神鸟也。天老曰:凤之象也,鸿前
后,蛇颈鱼尾,鹳颡鸳思,龙文龟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于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风穴,见则天下太平。”根据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十二年番禺陈昌治刻本,《说文解字》1963年第79页。)于是凤亦由风神转换为火神。《初学记》卷三十引纬书《孔演图》说:“凤,火精。”(注:据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子部196类书类,总卷890,第478页。)又《鹖冠子·度万第八》:“凤凰者,鹑火之禽,阳之精也。”(注:据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子部154杂家类,总卷848,第218页。)如果我们将龙——凤——凰的自然属性排列起来,即是:云(水)——风——火(日),按阴阳学的理解,在龙/凤(凰)的对立意象里应该是龙为阴,凤(凰)为阳,这是第一层结构;如以凤/凰的对立意象而言,又应该是凤为阴,凰为阳。这是第二层结构。在这两层结构中凤的性别具有阴阳双重身份。但后来在汉民族文明为主体的文化阐释中,确立了以龙与黄帝轩辕氏的关系以后,汉民族自认是龙的传人,龙被整合到“云—天”的权力神话结构中,整个文化阐释就颠倒过来。尤其在民间就出现了“龙凤呈祥”“游龙戏凤”“龙在上,凤在下”等新的阴阳结构,即龙为雄的意象,凤为雌的意象。而凤/凰的意象也相应发生了身份变化,凤为雄性,凰为雌性。(注:《尚书正义·益稷第五》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孔颖达疏:“雄曰凤,雌曰皇(皇通凰),灵鸟也。”据世界书局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初版,第144页。《尔雅·释鸟》“鶠,凤,其雌皇。”据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总第2648页,1980年出版。凤凰本是雌雄两鸟,然而亦可统称谓凤。)只有凤在龙与凰之间的双性的性别身份没有变化,即对龙而言是阴性,对凰而言又是阳性。所以凤的意象本身包含了雌雄合一的性别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