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人们似乎一直在议论着这么两种散文:一种谓之“文化大散文”或“历史大散文”;一种谓之“小女人散文”或“小男人散文”。前者追求鸟瞰茫茫历史,俯视芸芸众生的宏大叙事,关注的往往是历史浮沉背后深刻的道理,不可否认它们曾经在一片荒芜之上重新创造过一个散文创作的庞大空间,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焦虑的人们对新的散文的期待,可同时它们也容易在夸张的历史想象和盲目的价值判断中激起一阵又一阵的文化学术泡沫。后一种散文追求于细微之处见真情的镌刻与雕琢,关注的则是里弄街巷的柴米油盐和快乐、寂寞的情感体验,但它一不小心就会跌落到偏狭的闺阁情感的泥淖,有时还显得那样忸怩与腻烦。很显然,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却很难归类于这种非大即小的文体范畴,同时要将它做一个严格的界定恐怕也是很不合适的,时下盛兴的诸如“行走的文学”、“西部文学”这些文体命名仪式也没有对这个作家的写作发挥什么话语影响。这不仅是他的思想视野里没有什么文化和历史陈迹足以表达他的思虑,平淡无奇的生命里也没有什么私人空间可以描述那么多琐碎的人生哀乐。更深层的原因大概是,对于一个在名不见经传的村庄里生活了30多年的作家来说,一个村庄的存在代表着一种精神栖居和珍藏过的时代,从这个层面上说,写作的意义不是经由媒体狂轰乱炸的炒作而使一个偏远地区的作家一举成名,而是不断地接近这个村庄的生存并最终抵达人的心灵的过程,是“用漫长的时间让一个有着许多人和牲畜的村庄慢慢地进入我的内心,成为我一个人的村庄。”(注:《刘亮程:对于一个村庄的认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9日《新文化·写作》专版。) 在这个日益匆忙也日益焦虑的知识时代里,刘亮程的散文似乎是一种悠闲而孤独的漫步,他在对“一个人的村庄”及精神家园的长期寻求中,作家获得了一种观察和理解自然的方式,那就是人在与大自然万物的和谐中体会真、善、美,把握村庄和自然界里最真实也最具稳定性的精神内核。作家在一篇文章中曾经这样喟叹“我们已越来越不懂得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了。接近生存在这个时代变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人类的书籍已经泛滥到比自然界的树叶还要多了。真实的生存大地被书页层层掩盖,一代人从另一代人的书本文化上认知和感知生存,活生生的真实生活淹没了。思想变成一场又一场形成于高空而没有落到地上的大风。能够翻透书本最终站在自己的土地上说话的人越来越少。”(注:《刘亮程:对于一个村庄的认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9日《新文化·写作》专版。)事实上,在许多人的眼里特别是许多城市人的眼里,乡村生活是很值得惊羡的,因为那里有他们枯燥的生活之余渴望猎获的奇风异俗,有他们节假日里乐意奉行的轻松美学,但最终那种城市生活所铸就的冷漠使得他们对于乡村生活居高临下的旁观姿态仅仅成为一种时髦而虚假的美学立场。正如这部散文集的题目“一个人的村庄”所昭示的,刘亮程在他的散文中力图回避的恰恰是那些无关痛痒的乡村生活经验的抒写,而将笔触直接指向了生命和心灵本身。在这些散文中,我们可以注意到刘亮程将最具尊严的文字都给予了他曾经倾听和生活着的这个叫做“太平渠”的荒凉的小村庄。这个村庄如同艾略特的“荒原”、卡夫卡的“城堡”、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是作家寂寞而又勤劳地观察世界的起点,也是他所有散文文本的核心和价值的源泉;同时这个村庄也如同史铁生的“地坛”、苇岸的“大地”、张炜的“野地”一样,是一个集中了如此之多的心理文化与哲学命题的地方。“每一个作家都在寻找一种方式进入世界。我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首先是从一个村庄开始的。”(注:《刘亮程:对于一个村庄的认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9日《新文化·写作》专版。)对于刘亮程来说,他的这个村庄,不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处所,是他终生所要表达和描述的对象,它更多的代表着他的生命与写作方式,是作家在内心深处不断构筑和丰富的一片灵魂领地。 诗人布莱克曾经用这样的诗句来描述个体与世界、瞬间与永恒的关系:“在一粒沙子里看见宇宙,/在一朵野花里看见天堂,/把永恒放进一个钟点,/把无限握在你的手掌。”(注:《布莱克诗选》袁可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2页。)同样,在刘亮程的散文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一种乡村/城市、善/恶的道德至上的截然对立的价值判断,而是一种物质匮乏所馈赠的灵魂的富足,偏僻荒凉所馈赠的博大和无限,平凡朴素所馈赠的真实和尊严。对于属于刘亮程这“一个人的村庄”来说,那里的灰鸟、虫子、老狗、胡杨树、逃跑的马、挣断缰绳的牛,和那唯一的一边闲逛一边在内心琢磨的扛着铁锨的人构成了一个独特而又无限的生命空间,在这里,忍耐、困苦和快乐是属于每一个沉静而卑微、孤独而深刻的灵魂的,作家以朴素简单的文字表达了他对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和土地的感激,对自然万物的尊敬和理解。正因为如此,作家才能如此灵犀而深情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注: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本文中的引文除特别标明出处外,均引自该散文集。)在《人畜共居的村庄》这篇文章中作家用心体味在黄沙梁“做一头驴”、“做一条小虫”、“做一条狗”、“做一棵树”……的无忧无虑与“做一个人”的默默无闻。在这里,人和动物、植物之间已没有贵与贱、尊高与卑微的分别,更有甚者“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上帝没让它们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而人的灵魂中,其实还有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如藏龙如伏虎。它们从未像狗一样咬脱锁链,跑出人的心宅肺院。偶尔跑出来,也会被人当疯狗打了,消灭了。在人心中活着的,必是些巨蟒大禽。在人身边活下来的,却只有这群温顺之物了。”作家在这篇文章中一方面表达坦然而又宿命的生存境界,那就是人和自然实质上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时间和命运对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平等相待的。另一方面也揭示了人内心欲望的永无止境与人本质力量的软弱无能的巨大反差,表达了作家对于理性的人类生活方式的警醒,这种警醒来源于长期的对于自然的观察和体味,来源于对每一个生意盎然的生命个体的理解、尊重和感叹。“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这样自觉的角色置换的方式和意识在这部散文集是表现得很普遍的,而这种细心观察和自觉的角色置换所引导出的“我是什么”、“人是什么”、“人与自然应该是何种关系”的哲性追问也是理解和认识刘亮程散文创作的一种比较适合的方式。作家正是不断通过这种主体与对象之间的置换质询来抒写自然万物丰富自由的生命,刻画人类的平庸、软弱、麻木和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