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8691(2001)02-092-004 中国现代文学理论批评肇始于上世纪初,在20年代声势日隆,并在30年代达到一种自觉和成熟,茅盾、胡风、冯雪峰、梁实秋、朱光潜、李建吾、梁宗岱等人的重大理论建树大都完成于本时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有不少作家都身兼了理论家的重任,或为作品写序、跋、题记等,或专注于文学批评和论争,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沈从文就是其中的一位。 一 沈从文留下的有关文学批评的文字,一部分散见于他为自己或别人的作品写的各种题记、序等,还有一部分集中在他的诗论集《沫沫集》中,这些都比较充分地表达了他的文学批评观点和批评个性,代表了他对中国文学批评的理论贡献。 沈从文在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一直坚持着文学的独立和自足的审美功能,反对把文学沦为政治斗争的附庸和工具,在这一点上他既有真知灼见之处,又流露了自己文艺观的局限性。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沈从文特别重视文学的自身独立,任何把文学纳入政治和商业轨道的作法,都为他所鄙夷。他要求作家应该拥有独立人格和思想:“一切作品都需要个性,都必须渗透作者人格和感情。想达到这个目的,写作时要独断,要彻底地独断。”(注: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花城出版社1984年版,下同。)由于沈从文本能地对政治感到厌恶,他在30年代对各种追求文学功利目的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排拒,幻想在社会风云激荡的时局中维系文学的纯正和严肃:“我赞同文艺的自由发展,正因为在目前的中国,它要从政府的裁判和另一种‘一尊独占’的趋势里解放出来,它才能向各方面滋长、繁荣,拘束越少,可试验的路越多。”(注:沈从文:《一封信》,《大公报·文艺》1937年2月21日。)从文学自身发展的规律来看,沈从文的这种文学批评观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宝贵价值。 沈从文不仅反对文学的政治化倾向,对文学的商业化同样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在《论海派》一文中,他尖锐地嘲讽了所谓“名士才情”与“商业竞卖”相结合的海派文学。沈从文认为1927年后“全国文学运动,便不免失去了它应有的自由独立性,这方面不受‘商业支配’那方面必成为‘政治附庸’。”(注:沈从文:《短篇小说》,载《国文月刊》10期,1942年。)对沈从文而言,文学的商业化和政治化一样,都是文学创作的大敌,他对把文学当作游戏和赚钱工具的创作态度极为反感。张资平是当时很走红的作家,可沈从文却把他当作“新海派”文人的代表,十分鄙视地说:“张资平是会给人趣味不会给人感动的,因为他的小说,差不多全是一些最适宜于安排在一个有美女照片的杂志上面的故事。”(注:沈从文:《郁达夫张资平及其影响》,《沈从文文集》第11卷。)沈从文继承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正直和坦诚的精神品格,他既不赞成新文学被政治看中,也不主张把文学沦为金钱的娼妓,而是自始至终保持文学家的节操和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沈从文敏锐地觉察到,身处商业活动频频的大都市,如果作家丧失了自己的独立人格,很有可能陷入低级趣味,创作出的“白相文学”对艺术只能是一种堕落,张资平就作了最好的注脚。沈从文主张文学的独立性,使他既对国民党推行的文学运动和左翼文学采取一种否定态度,又对商业化的文学倾向不屑一顾,他的这种不编不倚的文艺观点构成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文艺思想的重要特征,在30年代浮躁的文风下,确不失其某些深刻之处。 沈从文虽然强烈排斥文学的政治功能,但这并不表明他追求的是一种纯然的文学价值,其实他对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是多有所肯定的。沈从文反对的是一种狭隘的功利主义文艺观,替而代之的是要求文学发挥一种道德的、人性的、超越现实的功用,它对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理想生活起着潜移默化的改良作用。例如沈从文曾不止一次地声称:“这世界上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这小庙供奉的是人性。”(注: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花城出版社1984年版,下同。)追求的是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注:沈从文:《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沈从文文集》第11卷,花城出版社1984年版,下同。)残酷的社会现实使他无法真的要把文学从人生中移开,“文学家也是个‘人’,文学决不能抛开人的问题。”(注:沈从文:《新文人与新文学》,《沈从文文集》第12卷。)这就都表明了沈从文与“为人生”的文学观有其相通之处,因而他对鲁迅、汪敬熙、叶绍钧、鲁彦、王统照等“为人生”派的作家评价还是不低的,称他们所有的努力是“较之目前以翻译创作为穿衣吃饭的作家们,还值得尊敬与感激的”。(注:沈从文:《论中国创作小说》,《沈从文文集》第11卷。)沈从文的这些文学主张无疑包含有合理的内核,他吸取了欧洲启蒙主义的文学精神,要求文学谴责都市社会的虚伪,歌颂普通民众的善良品质,幻想以个性来构筑心中至善至美的人文理想,确实对人们是相当诱惑的。当年重要的评论家李建吾就称沈从文“热情地崇拜美。……他所涵有的理想,是人人可以接受,融化在各自的生命里的”。(注:李健吾:《李健吾创作评论选集》。) 二 更应注意的是,沈从文在文学批评中高度重视文学的审美特征,渴望建立一种纯正的美学理想和原则,刺激艺术家去作“心灵的探险”,这是他文学批评理论中最精彩、最有价值的部分。沈从文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提出了几个重要的美学原则,这实际上也是他衡量作品成就高下的一种尺度,具体而言,就是他对“和谐”、“匀称”、“恰当”、“技巧”等概念的阐发和运用上。 “和谐”是重要的美学范畴,它实际上代表着古典主义的审美理想,而中国30年代的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大都受过欧美文化的熏陶,对古典主义理想有认同感,体现在文学创作中,就是要求作家行文自然,不违背天性,在作品的有机统一中显出完美。沈从文虽无直接游历欧美的经历,但他同欧美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关系一向极为密切,一般研究者均把他视为其中重要一员。沈从文要求文学创造出“俨然都各有秩序”(注:参见沈从文:《云南看云集·美与爱》及《烛虚·五》,《沈从文选集》第5卷。)的境界,富于“组织的美,秩序的美”。(注:参见沈从文:《云南看云集·美与爱》及《烛虚·五》,《沈从文选集》第5卷。)例如在评价施蛰存时,认为他初期的小说《上元灯》“略近于纤细”“清白而优美”,这关键是作者那“自然诗人”的天性,而后来施蛰存的作品“写新时代的纠纷,各个人物的矛盾与冲突,野蛮的灵魂,单纯的概念,叫喊,流血,……所以失败了”。(注:沈从文:《论施蛰存与罗黑芷》,《沈从文文集》第11卷。)这主要是作者破坏了和谐的原则。沈从文在评价冯文炳时,也认为他的小说文白杂糅,“却离了‘朴素的美’越远,而同时作品的地方性,因此一来亦完全失去,代替这作者过去优美文体显示一新型的,只是畸形的姿态一事了。”(注:沈从文:《论冯文炳》,《沈从文文集》第11卷。)沈从文对和谐原则的重视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