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89X(2001)02-0013-05 哲学和文学价值论都证明了,价值观念及其影响、支配下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等具体价值活动是人类生与俱来的基本属性,即从人类学本体论意义上来讲,它是人类自身所独具的质的规定性,是人所以为人的终极根据或原因,“人的价值存在才是区别人与动物的人类学本体论尺度”[1]。显然,文学也便成为主体在一定的审美价值观念引导、制约下的审美价值创造活动[2]。也就是说,创造主体本身最终形成的审美价值观念及其所包含的爱憎、取舍、抑扬、褒贬等因素,对主体创造活动的价值取向有导向、定向的作用,对具体价值评判有影响、规约作用,文学创作就是在某种价值观念导引下以审美方式表达多样价值取向与价值评判的活动过程。 总体来看,乡土文学以特定乡土地域为客体对象,站立于整个文化人类学高度,用知识者觉醒的现代意识和哲学眼光去打量、审视这一对象并试图揭示其固有价值属性,表达特定价值观念(比如“为人生”)。这里,乡土文学的固有价值属性就是乡土文学独具的质的规定性,即如周作人强调的那样,“乡土艺术”必须”跳到地面上来,把土气息泥滋味透过了他的脉搏,表现在文字上”,以充分表现“风土的力”[3](第66页),这种“土气息泥滋味”以及”风土的力”也就是乡土文学内核,是质,是共性,我们不妨称作一种“原乡况味”,即由具体创作展示出来的特定乡土地域的特殊生态景观、风土习俗、文化品格、乡土情感或乡土精神等,它保证了特定乡土地域的自然性存在,也保证乡土文学自身特性不会被消弭。乡土文学的特定价值观念则是流贯在具体创作中创造主体个人的乡村情感、乡土意识、哲学思考和理性批判等,它所体现的是个性,是价值选择多样性。这时,作为客体对象的特定地域已经超越了原先的自然性存在,即不再是原先的物自身,而是具备了一种新的质地的形上式存在,亦即被充分地审美对象化了的存在,而这一点恰恰就是我们具体考察20世纪中国乡土文学价值取向时要特别留意的地方。 与相对静态而稳固的几千年农业社会文明史相比,20世纪中国社会似乎更具一种变动不居的特性,人们再也无法诗意地牺居了。古老的土地正经受着内外危机的双重侵袭,那些躁动不安的灵魂首先“从器物上感觉不足”,继而“从制度上感觉不足”,最终深化为“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4],并由此而导致对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全面解构,实现了总体价值取向的彻底转型,这种价值取向上不断的否定嬗变成为了循环于世纪内部的主导文化品格,否定或颠覆,是贯穿于世纪的文化主题,乡土文学始终以其成功的艺术实践表述着同一价值诉求。 道德情感式否定——对非人世界与乡土苦难的恶咒和抗议 从最初始的价值层面来看,乡土文学以人本主义思想和人道精神、平民意识为价值尺度,通过“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5]而表达一种情感层次的道德式的悲悯与忧愤情怀,表述着对乡土社会本质的道德式否定。先驱者们早已看出,所谓“仁义道德”的历史实质就是“吃人”的历史,“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6]。后来的文化研究也逻辑地揭示了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旧日中国之政治构造,比国君为大宗子,称地方官为父母,视一国如一大家庭”[7](第83页)。这一伦理——政治型文化形态使主体的丧失成为道德应然,造成了几千年“人”的集体“缺席”(absence),当然,也带来种种人间的病苦。对此,启蒙主义者们“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8]而进行了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叛,并开始在中国“辟人荒”,“从新发现‘入’”[9],具体讲是那些普通的平凡的人,尤其是那些社会最广大的下层平民。由此,文学视点公然转移到“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全力关注“人的平常生活或非人的生活”[10],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乡土世界便自然而然地进入文学启蒙者视野,乡间的死生与病苦、悲凉的乡土地上牛马人生的哀吟成为人道主义或平民主义文学思潮的物质依托,现代意义上的乡土文学也因此而发生。 最早揭示乡间的苦难,表达上述价值范式的是叶圣陶、杨振声、刘半农、刘大白等。“杨振声是极要描写民间疾苦的”[5],《渔家》一篇现在看来虽是“较为浅露的速写式的作品”[11](第167页),其对渔民苦情的极力渲染,其作为乡土文学的滥觞,仍然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相对而言,叶圣陶的起点就要高些,在《这也是一个人?》(又名《一生》)、《低能儿》(又名《阿菊》)等创作中,乡土世界平凡的小人物的悲苦境遇更多地附着了形而上意义,即在对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流露出真挚同情的同时,也流贯着清晰的价值指向:“伊”应该是人,而且本来就是人,但非人的世界使“伊”公然地沦为一只雌性的动物。“伊”甚至连名姓也没有,实际上,在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布景上,“伊”只是一个符号,本来就不应该有名姓,本来就不配享有更好的命运!人的权利与价值问题也在乡土诗歌中得到反映,“平民诗人”刘半农的《瓦釜集》、刘大白的《田主来》、《卖布谣》等,都使人窥见血泪人生的本相,表达了对人间不平的激愤。 更为专注地以乡土地非人的生活遭际为蓝本,表达一种弥漫着浓厚感伤情调的否定性价值评判并体现一定的道德关怀的,是二三十年代由那些“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5]的人们组成的文化群体。他们本来并不单纯为了展览乡村苦难,因此也就构不成所谓“素朴的诗”,而只能是“感伤的诗”,因为他们的本意是为着“用笔写出他的胸臆”[5],本意就为浇自己的块垒。让种感伤是有深厚文化背景的。当初,他们为着反叛而“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12],然而灰暗肮脏、同样透着腐气的都市反而使人更多了一层新的失望与愤懑,更痛切地感到百孔千疮的社会的诸多“不足”,故乡倒反成为排遣内心感伤的去处。而在具体排遣方式上,则大抵有“主观的”、“客观的”和“玩世的”[5]几种。“客观”即写实,是主要方式;“主观”即抒情写意(从价值否定层面讲,是抒写乡土悲苦,表达内心忧愤,此处并不指向牧歌类型);“玩世”则是曲笔,是用“冷静和诙谐来做悲愤的衣裳,裹起来了,聊且当做‘看破’”[5],或者是如酒神精神一样的“与痛苦相嬉戏”[13],“但在玩世的衣裳下,还闪露着地上的愤懑,”[5]玩世便蕴含一种深刻。接受着浓厚感伤情绪的蛊惑和驱使,作家们主要展示了悲凉的乡土地上鲜血淋漓的人生惨剧和令人窒息的沉重,表现了乡土社会的衰微现实与弱国子民人权丧失的屈辱卑微。这里充溢着“乡间习俗的冷酷”[5](比如为“菊英”举办冥婚、对乡贼“骆毛”处以水葬之刑、“赌徒吉顺”及“黄胖”等人无奈之中典妻、“环溪村”与“玉湖庄”的械斗等),这里还阴森着宗法制的专横(《水葬》、《他的子民们》等),这里满目萧索,满耳哀鸣,遍地是灾难,到处是匪患,当然,这里也开始涌动起反叛的暗流(象“生人妻”式的个人反抗与“刁佑权”式的自发暴动等)……诚然,作家们“只是站在普泛的人道主义视角上,对苦难和人生的毁灭作常态的描述”[14](第244页),但在形形色色的苦情展览背后,一方面是对“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闻”一类悯农传统或忧患传统自觉的价值认同,一方面是直指黑暗现实的强烈诅咒与抨击所体现的价值否定,两种情感态度仍然表现着乡土文学的特定价值观念,使我们既看到了“特殊的风土人情”和“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运命的挣扎”(乡土文学固有价值属性),也看到了“在悲壮的背景上”所加上的“美丽”[15](特定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