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90年代的文学写作”,而不说“90年代的文学”,目的是强调写作的姿态和方式,而非全方位地评论整个90年代文学。在我看来,90年代的文学与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文学(即新时期文学)之所以有很大的不同,与作家的写作姿态和方式发生重要的转换有着直接的关系。 现在大家都承认90年代的文学是多元杂陈的,以至于如一堆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原因就在于写作的姿态和方式各行其是。当然,在此之前的新时期文学也是多种多样的,人们可以从题材内容、文体风格、抒情方式、叙述方法等方面去论证它的多样性。但从写作的姿态和方式上说,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那时候的文学好像有着一个隐蔽的上帝在指挥,作家们一拨一拨、一曲一曲地唱下来,构成了多声部的大联唱。总的说来它是为时代而写,为民众而作。尘封了多年而得以重见天日的复出一代,从山上乡下返回城市的一代,以及初出茅庐的一代,非常珍惜重新握笔或涉足文坛的机会,他们受时代精神的激荡和裹挟,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在自己的作品里注入了与时代和民众息息相关的激情和社会课题,在最大程度上使文学成为反思和启蒙精神的载体。展示当代社会生活中的非人环境和悲剧性遭遇,揭示生存境遇中美与丑的搏斗、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成为大多数作品共同拥有的主题。人道主义、理想主义、感伤现实主义、对社会和人的异化的批判,以及艺术上的创新,成为那个时期的文学精神和主旋律,在读者中曾经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有的还产生了轰动的社会效应。但是这样的写作姿态和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学精神,与主流意识形态终究由错位而发生冲撞,另一方面也由于西方文艺思潮的进入,所以一部分文学开始转向自我,但仍是大时代中的自我,这在诗歌领域尤为明显;到80年代中期,文学界转向“寻根”和文体实验,带有现代主义色彩的“寻根派”和“先锋派”遂成为一时的潮流。总之,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以前的文学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文学上的创新精神为基本特征,文学思潮风起云涌,在此起彼伏的思潮和共同话题的支配下,作家的写作方式与其说是个人的行为,倒不如说是一种集体的行动,因此他们写下的更多的是集体文本,而非个人文本。 新时期的文学精神到了90年代可以说已经荡然无存。基于这个原因,我曾经提出新时期文学已经终结,不必再杜撰什么“后新时期文学”的概念;事实上“新时期”作为一个时间概念,也不可能没完没了地继续用下去。90年代文学与新时期文学之间产生了明显的断裂感,或者说它们的区别远远大于联系。新时期是全民的政治反思期,而90年代已终止了这种反思,并很快地转向经济上全面的改革开放。文学界的政治热情被压抑到意识阈下,成为一种政治无意识。“告别革命”、“躲避崇高”成为解构过去的新口号;“五四”运动以来的激进主义受到了批判,文化保守主义得到大力提倡。而这种声音的发出者,恰恰是当年以启蒙为己任的思想者。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文学的写作姿态和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个人化乃至私人化写作代替了群体化和公共化的写作,而随着文学商业化的日趋发达,在90年代末,又兴起了时尚写作。 “个人化”不应该从贬义上去理解。事实上只要作家不忘自己是时代的一员,那么这种写作姿态和方式倒是更合乎文学的特性。因为它要求作家不在潮流的汹涌中随波逐流,也不以弄潮儿自居,而是保持自我的立场和视角,对人生有独特的体悟和发现,同时也有自己的话语方式;它追求的是与众不同、难以替代的个人文本,而非求大同存小异的集体文本。这种个人化的写作,在80年代后期已经初露端倪,如张承志、史铁生、贾平凹、王安忆、韩少功等人的写作,但与当时文以载道式的政治化写作相比,当然不可能引起全社会的轰动效应。当90年代文学与政治疏离之后,这种个人化的写作姿态和方式才成为普遍的现象,并在创作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文学价值也渐渐地凸现出来。如上海作家王安忆自90年代初发表《叔叔的故事》开始,就一直保持特立独行的写作姿态,她的文学创作更多地具有精神书写的色彩,与塑造人物的性格相比,她更多地关注各种人物的灵魂,在欢乐的背后看到痛苦,在堂皇的外衣下发现卑微,在平凡的经历中写出不平凡。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在对一个族群、一个城市,甚至一个时代进行精神书写。1999年全国百名评论家评选出的90年代10部最有影响的文学作品,几乎都是个人化写作中的精品力作,而且写作者早在80年代就开始了寂寞的独行。如《长恨歌》对上海市民精神的整体隐喻和叙述人的言说方式;《白鹿原》对农业文明的家族史和现代史的透视式描绘;《马桥词典》对民间文化和方言的存在性呈现;《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把一种悲惨的生存之道描摹成惯性运动,前者更以同义反复的叙事来达到增殖的效果。所有这些作品在艺术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更由于个人视角对历史和现实的切入,消解了统一的主流话语,在艺术的公共园地里构筑起一道道独特的风景和个人的话语空间,艺术的想象力也在这种独特的创造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它们在叙述的内容和方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具有不同方向上的独创性,而对人性、生存状态和地域文化的发掘和镂刻却有异曲同工之妙。与80年代写作张扬人文精神相比,个人化的写作不事张扬,但也并未放弃,不过不再有统一的社会话题,而是深深地潜入文本的结构中去,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艺术的良知在作品的血脉里有力地搏动。但是个人化的写作也应该处理好个人的话语空间与大众话语空间的联系,如果缺少契合点,那么很可能在大众阅读中失去知音。在这次评选中评论家首肯的《九月寓言》和《务虚笔记》,就存在着阅读障碍。这次没有进入前十名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实》,其实也是一部十分独特的小说。它写了一个藏族的土司领地,不仅达赖喇嘛的统治鞭长莫及,而且离开现代历史政治地震的震中也甚为遥远。就在这个颇为蛮荒的农奴制社会,发生了土司王位的争夺战和土司之间的争霸战。这个民族题材本身就具有独特性,其中所涉及的社会制度、宗教、法律、风土人情、教育礼仪、器物用品,都与汉民族不同,与其他少数民族乃至拉萨地区的藏族也大异其趣。千年以来形成的原始的神秘文化深深地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镂刻在上至贵族下至自由民和农奴的心灵里,造成了特有的心理定势和文化模式。关于神话传说、宗教巫术、天人感应的种种描写被作者有机地组织到故事的情节结构之中,具有浓重的神秘色彩,却非刻意地魔幻荒诞。事实上,作为作品的主角,就是一个富有灵性的“聪明的傻子”,他有预感,常常未卜先知,却大智若愚。但他不是天神下凡,他同样有七情六欲,为不能继承土司王位而怅然若失,甚至在下意识中有弑父弑兄的情结,但他错过了机会。他开明,有开拓创新的精神,着眼于未来,是草原上未能继承王位却受拥戴的真正的土司,但是历史的进程已经敲响了农奴制的丧钟。显然,这样的刻画是极有历史感和沧桑感的。小说的显在意义是历史和现实的“尘埃落实”,而其潜在的含义却是人与环境、人与历史的错位。“我在哪里?”“我是谁?”这个带有存在主义色彩的命题,使这部民族小说具有强烈的现代性。带有哲理色彩的智者风格洋溢于整部作品,当然也流动于叙述语言之中。在这里我们可以悟出,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乃是民族风格得以发扬的必由之路。这部具有浓郁的藏民族风格的作品,同时也具有独特的个人风格,而且没有任何阅读障碍。这多少说明了,个人化写作不一定与大众阅读相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