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1)04-007-06 市场经济的大潮不仅冲刷着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动,而且影响着由诸多单个人组成的组织机构的理念和行为。被人们称之为“象牙之塔”、有着800余年历史的大学(如果以中世纪大学为起源的话)也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逐渐发生着变化。所谓“大学市场化行为”就是人们对市场经济中大学之变化的一种概括。什么是大学市场化行为?大学市场化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大学市场化行为形成的原因及条件是什么?大学市场化行为将对大学的未来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分析与回答这些问题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所发生的变化,并且有助于我们在市场经济之大潮中对大学的本质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至于丧失了大学的“自我”。 一、大学市场化行为的概念界定 我们在把某一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放在学科层面上、从科学的角度去加以分析时,首先对涉及这一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基本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在讨论中就会出现逻辑混乱、论理不清等社会科学研究中常发生的问题。 在有关大学市场化行为的讨论中,毫无疑问,市场化行为是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概念。市场化行为又可称为市场行为,它是人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遵循市场规则与他人发生商品交换关系时所产生的行为。马克思曾经指出:“生产劳动的分工,使它们各自的产品互相变成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它们互相成为市场。”[1](p.171)因此,与他人发生商品交换关系的市场行为遵循的是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并以此为主要特征。 依照概念演绎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路线,我们可以从市场化行为的抽象概念中推导出大学市场化行为的基本涵义,即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作为社会机构的大学遵循市场规则在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发生商品交换关系时所产生的行为。这里,怎样解释大学生产的商品及其交换关系成为理解大学市场化行为的关键所在。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大学用来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换的商品是什么呢?人们似乎可以从大学的产出中直接找到答案:知识与人才。而当我们具体分析知识与人才这两种商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交换过程时,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大学是传授知识与生产(创造)知识的机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知识商品的交换时,这种交换因传授知识与创造知识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大学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就其所生产的知识进行的交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让,是一种直接的商品交换,遵循的是价值规律与等价交换原则。大学通过出售知识,转让成果这种方式,与知识、成果的使用机构或个人发生直接的劳动交换关系。 由于大学传授知识的对象多为个人,因此就传授的知识所发生的交换关系主要在大学与个人之间。大学与个人所进行的(传授的)知识交换是否也是一种直接的商品交换、遵循着价值规律与等价交换原则呢?确实,交费上大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制度。在一些国家的一些大学,学费被分配在每门课程的学分上,明码标价,“学分由于较为准确地反映了知识的量和质,因而被用作知识消费者(学生)和知识提供者(大学)之间进行交换的‘货币’”。[2](p.171)]我们把在这些大学所进行的大学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交换称作直接的商品交换也未尝不可。但是在许多国家,政府依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给大学拨款或经费补助,学生所交学费只占大学经费的一小部分。在这种状况下,大学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交换就不是或不完全是在价值规律与等价交换原则之下的商品交换,因为至少学生没有支付大学传授知识之成本的全部。 与上述知识的交换过程相比,人才的交换过程就显得更为复杂。从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就业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完全是个人行为,用人单位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就业者的工资报酬,作为生产毕业生“企业”的大学与使用毕业生的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交换关系。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交换劳动成果的方式,即通过高校向学生收费、学生又向用人单位获取报酬这一中介环节,实现高校与社会各部门之间劳动成果的交换。”[2](p.159)虽然从根本上讲,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大学在为社会提供人才商品时,按照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获取了应有的回报,但是像其他商品那样的直接的交换形式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大学不能像企业为社会提供商品那样,实现“一手交货(人才),一手取钱”。人才商品(或曰劳动力商品)的这种间接、特殊的交换方式是由教育的本质与人才商品的特性所决定的。 通过以上的简略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之间就大学所生产的知识进行的交换直接依据着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因此这类行为属于市场化行为;在传授知识方面大学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交换不是或不完全是在等价交换原则之下的商品交换(在大多数情况下),因此大学传授知识的行为不是或不完全是市场化行为;教育的本质与人才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大学在向社会各部门提供人才商品时采取的是一种“非市场化行为”。 二、大学市场化行为的产生原因及条件 在大学市场化行为产生的原因及条件中,首先应该提到的当然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存在。只有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知识才会成为商品,才会有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关系。但是,我们从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大学运营状况来看,市场化行为的多少、或者说大学行为中的市场化因素的强弱在不同国家、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大学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别。市场经济社会只是大学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一个必要背景,高等教育体制、高等教育传统等在大学市场化行为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