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3/.7(33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1)03-0052-05 根据马来西亚政府1971年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大学学院法》,马来西亚高等教育的主要目标有三个:第一是通过高等教育实现民族团结和国家的完整统一;第二是培养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促进马来西亚的持续发展;第三是通过高等教育缩小和消除社会阶级、种族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却遇到不少的问题,本文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性的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高等学校中各种族学生的比例问题 马来西亚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是要通过高等教育消除马来西亚不同族群之间的经济差异。70年代以后,马来西亚政府强调要“优先培养马来人及其土著的子弟,使他们日后有能力参与国家经济建设。”[1] 70年代以前,马来西亚高等学校的招生还比较开放,有大量非马来族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大学教育。60年代末期,马来西亚经历了一场严重的种族冲突。马来西亚政府在进行善后处理和总结时认为,引起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不同族群之间经济地位高低悬殊太大。决心以教育作为平衡不同族群之间的经济地位、促进国民团结的一项策略,并设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检讨大学教育的情况。 根据该委员会调查的结果,认为马来西亚高等学校中学生的族群比例在整体上和学科分布上都有很大的偏差,例如当时土著学生仅占学生总数的20%,并且多集中于人文、社会、教育和经济等学科。在经济上,土著族群亦比其他族群落后,绝大部分土著家庭属于低收入的贫穷家庭。为此,马来西亚政府在1971年制定推行的“新经济政策”中采取了“优先培养马来族及其他土著学生”的政策,除制定优待马来族及土著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外,还在某些特定学科专业为土著学生保留学额。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很多马来族及土著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马来西亚政府还积极建立和发展国民大学,并从60年代中期开始积极扩大只招收马来族和土著学生的玛拉学院的规模,以使更多的土著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培养土著在各种专业和经济领域的人才,以达到提高土著的社会经济地位的目的。此后马来西亚政府又相继扩展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农业大学、工艺大学以及工艺学院的规模,创办国际伊斯兰教大学和北方大学,土著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是大大增加。 实行“固打制”后,马来族及土著子弟在高等学校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扭转了以往比例过少的另一种不平衡状况。如果把马来西亚学生在国内公、私立高等院校就学及在海外高校就读的情况综合起来评估的话,各不同族群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马来西亚人口组合的比例大体接近。据第五个马来西亚计划的估计,马来西亚高等学校中修读学位课程的土著学生约占49%,非土著学生占51%;修读文凭课程的土著学生约占66%,非土著学生占34%。如表1和表2所示,马来西亚各大学中土著学生的人数已有明显的提高,且在各科系中的人数所占比例也很大。应该说“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制定优待马来族及土著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马来西亚政府所期望的目的:扶持落后的乡村教育,使高等教育进入贫困家庭,以体现马来西亚这个多民族国家在经济、文化上的均衡发展。”[1] 表1 大学中各族群学生的比例 年份19651970 1980 1985 土著25% 40% 62% 63% 非土著 75% 60% 38% 37% 资料来源:(1)Pang Eng Fond(ed.),"Higher Education in Mala-ysia and Singapore",1976;(2)Mohd Suffian,"University Education",1973;(3)第五个马来西亚计划。 表2 各族群学生在大学各科系中的比例 1980 1985 文科理科 文科 理科 土著 58% 68% 57% 52% 非土著 42% 32% 43% 48% 资料来源:第五个马来西亚计划。 但是,这种平衡却产生了另一种令人担忧的情况。一方面是有许多马来族和土著家庭因子女上学,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甚至有些家庭因负担不起而放弃上学的机会。另一方面是许多成绩优异的非马来族的学子,主要是华族和印度族的青年,因受学额的限制而不能在本国就学,只能到海外去寻求升学的机会,从而使这些学生大量流往海外,造成人才的严重流失。 随着土著学生配额的增加,非土著学生的配额就不断减少。因此,从70年代开始,非土著社群为争取更多的配额而进行不懈的努力和斗争。最终,促使马来西亚政府在1978年出台了一个规定土著学生不超过55%和非土著学生不低于45%的学额分配制,即“固打制”。从80年代马来西亚社会各阶层人士所关心的话题,如拉曼学院应增收土著学生,玛拉工艺学院应向非土著学生开放门户等等,就可以看出马来西亚高等学校的学额分配仍然不太理想。这一现象也可从下面表3中略见一斑: 表3 1985年马来西亚各族学生在国内高等院校的综合数和比例(有学位) 学校 人数土著学生%非土著学生% 拉曼学院 2146 0.199.9 玛拉学院 1560 100 - 马来亚大学 9382 53.7 46.3 理科大学 7207 55.4 44.6 国民大学 8900 72.5 27.5 农业大学 4525 80.7 19.3 工艺大学 3031 75.4 24.6 伊斯兰教大学 391 92.8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