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指标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即在校生与适龄人口之比。美国著名学者马丁·特罗曾以量方面的差异把高等教育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国的高等教育能容纳适龄人口15%以内的为精英化高等教育阶段;能容纳适龄人口15%~50%的为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能容纳适龄人口50%以上的为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200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超过11%。毛入学率11%大体上相当于总人口的1%在校接受高等教育,这是各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线。美国1950年越过此线,前苏联1960年越过此线,西方七国1970年均越过此线,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和拉丁美洲多数国家1980年越过此线,一些非洲国家在1990年越过此线。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15%,2020年将达到30%。目前,我国部分省市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的毛入学率已达到或超过15%,北京适龄人口的43%在接受高等教育。我国正处于面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期。本文在探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战略意义的基础上,重点讨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战略选择。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战略意义 高等教育大众化有利于教育和教育产业的大发展和经济的大跨越,其战略意义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1.有利于在基础教育中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等教育大众化虽然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但它拓宽了“桥面”,使“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有所缓和,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有利于减轻家长和学生沉重的心理负担。2.能拉动中等教育的大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将使中等教育出口过窄的局面逐步得到缓解,从而拉动中等教育的发展。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我国中等教育将出现一个大发展的时期。3.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1999年5月底发布的信息,我国90%的家长希望子女能接受高等教育,69%的人表示为孩子上大学举债也在所不惜。1999年对城市居民的调查表明,在回答“存款的主要原因”时,居民首选“用于子女教育”(64.1%),高于选择就医(51.4%)、养老(46.2%)和购房(37.1%)的比例。可见,我国居民对高等教育具有强烈的需求。4.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我国公民整体的文化水平较低,还存在一些青壮年文盲,这一状况直接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据权威部门测算,2000年,我国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共需受过高等教育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500O万左右,但目前尚存在2000万人的缺口。5.促进经济增长。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资料,1998年,日韩两国经济发展中的教育贡献率已超过25%。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教育产业,教育产业处于国民经济产值的第三位。1997年,上海教育对全市GDP的贡献达2.9个百分点。为了分析高等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根据国家统计局1997年125个部门投入产出表,1997年高等教育部门产出系数为2.26,即高等教育需求增加1亿元,国民经济规模将扩大2.26亿元。6.拉动国内需求。高等教育对需求的拉动表现在:(1)直接扩大对教学科研、生活后勤设施设备、对各种建筑物和各类物品及服务的需求。(2)直接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相关产业尤其是学校周边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的发展。(3)直接创造对包括出版、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在内的智力密集型产品与劳务的有效需求,直接带动知识产业的增长。(4)有效地引导社会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7.加速产业结构升级。教育发展有长效性,而且回报率高、风险小、无污染、市场广大,是我国首选的发展产业,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教育是关系各产业链顺序发展的基石,全方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到2010年,我国接受学历教育的人口将达到3亿人,将新增近1亿人的受教育机会。这无疑为教育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8.缓解就业压力。教育是解决社会面临的失业与空位并存矛盾的有效途径。教育可以为社会提供直接就业机会,同时在从业人员就业问题上发挥“蓄水池”、“充电器”的作用,缓解就业矛盾。(1)扩大教育机构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可面向那些接受过较高教育、有较高学历的知识阶层雇用教职工,为社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2)众多的学子继续深造,客观上可适当推迟一些劳动者就业时间,缓解失业高峰期社会上的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据专家预测,今后三四年内,高校如能扩招一倍以上,则可腾出几百万个工作机会。(注:李东福:《树立教育产业发展新视角》,《光明日报》2000年5月3日。)9.刺激社会投资。教育产业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把教育作为投资对象,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经营,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回报。据统计,90年代发达国家教育的投资回报率为12%,中等收入及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回报率可高达20%。美国战后教育投资长期超过国防投资,二战后大学生增长了7倍,每年仅学费收入就达到2000亿美元,布满全球的“托福”考试和MBA财源滚滚,垄断了世界教育市场份额的30%~40%。(注:曾天山:《教育产业应有可为》,《光明日报》1999年4月21日。)教育已成为社会投资的重要领域。 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的战略选择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题是用政府与民间的成本分担机制来推进高等教育扩展 在政府与民间的分担机制问题上,有五种民间高等教育财政渠道,可以弥补政府高等教育经费的不足:(1)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开始收取学费或提高学费水平;(2)向学生收取全成本的生活服务费;(3)民办高等学校主要依靠学费解决经费来源问题;(4)鼓励部分大学和教师从事企业性的活动,从相应活动中获得经费;(5)吸引企业界向学校捐赠或在高等学校设立基金或奖学金。在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过程中,要逐步提高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加大社会和居民家庭对教育成本承担的份额,建立起新的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这种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设应坚持以下八条原则。第一,成本合理分担原则。这一原则用学费占运行成本的比例来衡量。1999年,我国高校学费占经常性成本的25%,达到了大多数国家高等院校成本的分担水平。第二,承受能力适度原则。这一原则用学费占经济收入的比例来衡量。成本分担制度要考虑到国家的历史状况、经济基础、居民的支付能力等各方面的条件。我国一些公立学校的学费已超过3000元,是人均收入的50%~150%,而美、日、德、韩等国学费仅占人均收入的5%~20%。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数据,1985年~1995年,发达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成本占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从30.5%下降到25.5%,发展中国家这一指标从103.9%下降到78.9%,同期我国从136%下降到81%。(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中国的教育绿皮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三,收费标准差别性原则。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市场需求,不同的办学主体有不同的成本,应按不同专业和不同办学主体制订不同收费标准。第四,办学投入多元化原则。世界各国办大学都不是完全靠学费维持学校发展的,办学经费是多元化的。欧洲不少国家高校是免收学费的,法国的国立大学只收取少量注册费,英国到1996年才成立委员会调查是否要适当收学费。美国公立高等学校1980~1981年度学费和杂费占办学经费的13%,到1994~1995年度这一比重为18%。美国私立高等学校1980~1981年度学费和杂费占办学经费的37%,到1994~1995年度这一比重为42%。美国最著名的一批私立大学,如麻省理工学院,学费为23100美元,但学费总量只占其总收入12.33亿美元的13.9%。又如哈佛大学学费为21266美元,学费总量只占其总收入15.64亿美元的21.2%。(注:张孝文:《“教育产业化”的思考》,《光明日报》1999年9月22日。)第五,办学主体多样化原则。在接近或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多数国家都积极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其发展速度往往高于公立高校。六七十年代,日本、亚洲四小龙在自然资源和资金相对短缺的条件下,制订私立教育法,大力扶持非政府办学,大规模发展民办高校,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创造了教育超前经济发展的东亚模式,并以此为支撑,实现了经济的腾飞。泰国私立高校学生数占全国高校学生总数的50%左右,且不断增长,韩国、菲律宾、日本都在70%至80%以上。当前,我国应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国办大学事业费的保证比例只有60%~70%,政府再办新大学的能力有限。此外,我国有大量的教育资源有待开发,全国有60万退休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这些人是发展我国民办教育的重要人力资源。第六,坚持提高效率、控制高校成本原则。学校内部要不断加强成本核算管理,不断降低教育成本。这里,关键要理顺政府与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的效益。第七,政府投入到位原则。如果政府投入不到位,会出现将教育所需费用大部分转嫁给学生家庭的倾向。为此,政府应当依法提高教育公共支出水平,加大投资力度,满足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张的需要。世界各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以色列为最高,达到7%,北欧国家6.5%以上,其他发达国家均在5%以上。发展中国家巴西为5%、马来西亚为4.9%、墨西哥为4.6%、韩国为3.6%。(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中国的教育绿皮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1990年为3.04%、1992年为2.73%,1993年为2.54%、1996年为2.46%,1997年虽有回升,也只有2.50%左右,距离4%的目标相差甚远。第八,保障教育公平原则。这里的关键是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部分。政府应当实行政策倾斜,实施教育的金融创新,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的教育扶持。不让有培养前途而家境清寒的学生,因经济原因而失去在高校深造的机会,应该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原则。要努力使所有学业合格的学生不因经费问题而被大学拒之门外,必须实行对学生的资助。对学生的资助大体可以归纳为下面九种形式:(1)以助学金的形式发给学生,以支付其上学所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2)以奖学金或其他奖励形式,发给学习优异的学生;(3)一些专业团体发放专项奖学金或其他经费补助;(4)企业或商业机构提供奖学金;(5)由公共金融机构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6)由政府担保银行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7)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收入;(8)学校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住宿、饮食和交通服务;(9)学生或家长在纳税方面获得的优惠。美国在整个对学生的资助中,贷款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1963年只为20.8%,1987年达到49.4%。我国在国家助学贷款方面,政府应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出现毕业即失业的,个人可以申请破产,这个钱要由国家还。此外,管理成本一般也应由国家出。还款期8年还不够,国外有20年的,我国也应该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