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中,我国需要建立适应国际竞争的现代大学制度,以保障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现行大学制度的缺陷 大学制度主要表现为处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大学内部关系的系列规则。从适应国际竞争的角度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面临着挑战: 1.人事制度方面 提高大学的国际竞争力,人事制度是根本。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但创新的主体是人。因此,人事制度要有利于人的创新。但现行大学的人事制度,在很多方面还需要朝此方向努力。例如:在人的职业流动性上,大学跟其他事业单位一样,人才为单位所有,人才能否流动,单位说了算;在管理上,其出发点和目标不是在“管理绩效”上,而是在“管理人”上,忽视了其对象是知识工作者,从而不利于人的创造性发挥;在职称评定上,不是够条件就行,而是有“编制”限制,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人才的成长;在职位聘任上,不是竞争上岗,而是任命上岗。如此等等,都不利于大学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从长远看,它将会降低大学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削弱大学的国际竞争力。 2.教学、科研评价制度方面 提高大学的国际竞争力,教学、科研评价制度是核心。因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是大学的中心职能,是评价大学竞争力的两个核心维度。就教学评价制度看,一是缺乏对课程编制等生成系统的评价指标,国际国内重大科学技术突破进入课程或课堂的情况的指标,以及人才的国际通用性、交流性等评价指标,从而降低了大学办学的标准与努力程度;二是评价组织尚未健全,在大学向社会开放的条件下,在向学生收费的条件下,评价组织的成员除了专家外,理应有学生及其家长代表、企业代表,以避免评价的客观性削减,从而增强大学面向社会服务的自主办学意识。就科研评价制度看,主要的问题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评价标准,未能很好地区分开来,从而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基础研究往往受到冷落,不利于大学持续的创新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3.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制度方面 提高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度是重要前提。这是因为,有交流和合作才有比较和鉴别,才有借鉴和参照点,没有借鉴和参照点会影响大学发展的进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一是高等教育的国际质量认证制度亟待进一步推行,以便于我国人才的国际流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目前,只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与国外近50所高校相互承认学分与学位,这是远远不够的。二是,国际合作办学的制度需要完善,例如国家鼓励紧缺专业人才的合作培养,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在支付外方教育服务的外汇兑换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大学如何走出国门办学输出中国的优秀文化等等。 二、抓住机遇,加速建立适应国际竞争的现代大学制度 现行大学制度虽然有缺陷,但也面临极大的机遇,抓住了机遇,就能够建立适应国际竞争的现代大学制度。 1.文化视野中的机遇 从文化的视野看,不管我国是否加入WTO,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大学都将面临国内外市场经济所蕴含的价值观的影响,例如自由、平等、竞争、创新等价值观的影响;同时会面临开放条件下大量直接外来文化包含物质、制度、精神文化的影响,这就必然引起不同质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客观上为我国大学创造新文化提供了机遇,有利于大学对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进行国际和跨文化的比较,从而把Global和Local结合起来,努力成为Glocal University。因为文化运行与发展的机制表明,不同质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与融合,是创造新文化的主要机制。由于面临以上文化创新的机遇,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大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也面临制度创新的机遇。 2.加速建立适应国际竞争的现代大学制度 (1)大学要树立自主办学意识。长期以来,我国大学在适应计划经济和半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下,在政府的单一决策下,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意识、等靠要意识,对社会的需求和变化往往反应迟钝,在办学中表现出一种内在的惰性。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予了大学7项办学自主权: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产性资助、受捐赠财产等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此外,还赋予了校长、教师以及教代会等许多权利与义务。但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由于多种原因总是存在这样那样不能很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的问题。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人才、科研质量要求,大学只有彻底抛弃不正当的依赖意识,克服自身的惰性,转而树立起强烈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平等意识与自主意识,才能满足全球竞争的要求。 (2)政府要加大对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力。高等教育走向国际化,国家的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只有向放权、开放、弹性方向变革,教育行政部门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采用质量评估、拨款等方式对大学进行宏观调控,引进竞争机制,如实行科研和其它项目上的竞争招标、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等,大学才能自主灵活地去面对国内国际市场对人才的要求,主动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从而主动把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和滞后的教育管理方式淡出和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