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国实行政府包揽的办学体制,大学缺少自主权,它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完成国家计划,从招生任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到就业分配,都不必操心,有关主管部门都已经安排好了。这是一种使大学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性命令办学的过于僵化的大学制度。这种僵化的大学制度是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产物,导致学校没有自主性和能动性,人才培养活动缺乏灵活性,从而也缺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空间。现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又面临科技迅猛发展的挑战。但由于大学的变革落后于社会的变革,因此一度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我国宏观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取得很大成绩,大学按照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性命令运作的局面已有所改变,这就要进一步深入改革大学内部制度,提高办学效率和质量、增强弹性和活力,以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的快速变化、学生需求的多样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趋势。也就是说,要通过改革形成一种对社会的变化、学生的要求、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等作出迅速准确反应的、具有活力的现代大学制度。 关于现代大学制度至少要考虑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教育规律层面,二是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三是原有大学制度(本国和他国)。 第一,我们从教育规律的视角来考察现代大学制度。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规律属于社会规律,与宏观自然界的确定性规律不同,社会规律通常是作为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表现出来的“有弹性的必然性”,往往表现为“统计性规律”。作为“统计性规律”的社会规律具有一定的弹性范围和幅度,它的体系是历时的、多层次的和多侧面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教育规律是有弹性的,各种符合教育规律的情况具有相当的范围和幅度。同时,人在教育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具有自觉能动性和自主选择性。这样,一方面,我们要承认教育规律对人的选择的制约,另一方面,我们又要认识到只有通过人的选择,教育规律才能起作用,要充分肯定人的自主选择。从教育规律角度来看,现代大学制度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又能充分体现教育规律的弹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从社会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一是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需求具有多样性、快变性,因而难以准确预测,大学只有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制度才能满足它的复杂要求。二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大学有更加开放灵活的制度以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科技知识迅速成为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利用科技成果改进教学手段的需要。三是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向大众教育,学生来源多样化、需求多样化,而且学生缴费上学也对自己学什么、怎么学有更大的选择权,大学也不得不以更加开放灵活的制度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回顾历史,我们不会忘记我国的高等教育总是走不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所谓“一统就死”,是指由于国家包揽办学,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不能快速主动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的变化,对办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因而缺乏生机和活力。而“一放就乱”则是指国家下放办学自主权时,由于地方政府或学校缺乏自我约束和管理机制,或好大喜功,或利益驱动,容易造成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等问题,造成人、财、物等的浪费。因此,要努力加强国家统筹规划,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形成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市场积极引导、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如果我们放眼世界,就会发现凡是大学办得好的国家,其高等教育体制和大学内部制度都体现出刚柔相济的特征。就高教体制而言,一些国家把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来规范大学的发展和引进市场机制以激活大学的发展协调起来,使高校自主办学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调节相统一起来。这种体制下的大学内部制度也往往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规范性与自主性、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相辅相成。 总之,过度僵化的制度失之死板,而没有原则加以规范的柔性制度又会因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活动的主观随意性而导致混乱,并最终导致制度本身的崩溃。所以,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规范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制度,我们把它称为刚柔相济的现代大学制度。这种制度是调节大学活动的一条杠杆,使大学活动能在原则性与灵活性、规范性与自主性、统一性与多样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显然,原则性、规范性、统一性和稳定性是大学制度刚的一面,它们规范着大学的发展,但它们的具体内涵随时代、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发展,而灵活性、自主性、多样性和发展性是柔的一面,赋予大学发展以生机和活力。柔性首先表现为大学制度内容上的弹性,在运作中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的品质,能为有雄心、有作为、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同时,柔性还表现为制度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发展性,不同学校有不同制度,而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主动发展。刚柔相济的大学制度既包括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也包括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运作机制等工作机制;既保障学校能够自主办学,有充分的办学空间,也保障教师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内容和方式,有充分的选择空间。 刚柔相济的大学制度如何保障?首先是优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外部环境,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因为学校没有自主权就没有灵活性。政府要转变对大学的管理方式,从指令性计划管理、直接的行政干预转变为依靠法律、拨款、评估等间接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管理,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监督和办学质量检查,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评价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目前的关键是政府和学校都要切实依法办事。其次,完善高等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使之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惟此才能保证整个制度的刚柔相济,使学校真正成为既享有办学自主权,又能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办学主体。这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扩大学术权力,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能够相互制约,使学校依靠专家教授的良知和智慧得以发展,避免盲目的发展。另外还要切实依靠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再次,现代大学制度要以人为本。“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梅贻琦语),人既是学校各种活动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惟有以人为本,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学校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这不仅仅是指学校制度要保障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更为根本的是学校制度要保障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上的自主权,使他们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教学与科研的创新以满足学生、学科和社会的多样化要求。最后,从大学制度的建设来看,一是要以深远的眼光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以教育规律、国家法律、学校理念和办学宗旨等作为制度的基石,在此基石上搭建富有弹性的制度的大框架,既有利于运作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变通,也使制度能随着内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得到修订和补充,从而保持活力;二是制度建设时要充分尊重和吸收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因为制度能否激励和约束教职工取决于该制度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还是外界所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