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已成为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潮流的必然趋势。虽然马上给现代大学制度下一个科学的定义还为时过早,但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可以得出一个基本认识,即所谓现代大学制度,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大学制度而言,也是大学制度自身发展的新阶段。任何大学制度都是特定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传统大学制度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既然现代大学制度是客观的要求,而且是历史的必然,那么我们在未来时空中究竟如何来认识和把握它?我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应当是“两个转换”,即转换政府职能与转换大学运行机制。抓住“两个转换”,也就找到了解决现代大学制度问题的关键。 首先,转换政府职能。在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总是扮演集大学举办者、办学者与管理者为一身的角色,对大学包揽过多、管得过细、统得过死,政府与大学之间政事不分、产权不清、职责不明,这样常常出现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严重挫伤了大学办学的积极性,也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必须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换职能、简政放权、转变角色,充分运用立法、规划、拨款、政策指导、信息服务、评估监督等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由对大学实行直接行政管理转为宏观调控管理。当然,这里所说的转换政府职能,并不等于削弱政府职能,更不是取消政府职能。转换政府职能,并不说政府可以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而恰恰是加强政府对大学的领导权、统筹权、调控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大学办学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其次,转换大学运行机制。在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学只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大学既失去了办学自主权,也无任何责任和特色,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僵化,整体上缺乏改革的动力和发展的活力。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大学必须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和自主管理,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这里所说的大学运行机制的转换,应该体现在招生考试、专业设置、教学安排、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称评聘、财产管理使用等方面,使大学在这些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 上述“两个转换”可以说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大学运行机制的转换,必然要求政府转换职能,政府职能不转换,大学运行机制的转换根本无法进行。而转换政府职能又离不开大学运行机制的转换。大学运行机制不转换,政府职能转换就会遭受挫折甚至落空。转换政府职能,有利于大学运行机制的转换,而大学运动机制的转换同样也有益于政府职能的转换。 这“两个转换”并不是完全对立,而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转换政府职能是转换大学运行机制的基本前提和先决条件。转换大学运行机制反过来又是转换政府职能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体现。“两个转换”好比现代大学制度的两个巨轮,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让这两个巨轮有序协调地转起来。总而言之,现代大学制度有赖于“两个转换”,“两个转换”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所在,只要我们本着“发展是硬道理”的宗旨,为“两个转换”的顺利实施鸣锣开道,那么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之时,必定是我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腾飞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