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教育资源配置的内涵、核心与实质 教育资源是开发和发展教育产业的基本保障和基本条件。教育资源有软、硬件之分:软资源是指在发展教育产业过程中对硬资源的使用和开发所显示出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又称为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硬资源是指可以直接使用或开发其存在价值的资源,又称为有形资源,包括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 教育资源配置,主要是指各级政府或其他投资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将所拥有的有限的教育资源,包括财力、物力、人力和科技资源等,通过不同的渠道、方式和程序配置到各级各类学校中,以取得好的办学效益。其中:财力资源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市为发展教育事业而进行的经费投入:物力资源主要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在发展教育事业中所需的固定资产的投入,包括教学场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等;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所拥有的师资与生源的总量与规模。科技资源主要是指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所引进的各种相关的知识、技术和信息资源。 教育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解决资源配置中的“优化”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包括:合理配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各级财政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以及合理配置各级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这里所说的合理分配,主要是指资源的总量和比例既要符合实际需要,又要保证重点;第二是减少教育资源的浪费。包括:减少人、财、物资源的浪费,减少专业、设备以及楼堂馆所的重复设置,降低生均成本费以及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费用等;第三是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包括提高各级教育的入学率,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生师比,力争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即:以有限的教育资源投入,培养更多的人才,出更多的成果,为社会作更多的贡献等;第四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这里主要是指如何充分、有效、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大量闲置或聚集于高校中的智力资源(人才和知识)和无形资产(信息、技术、发明和创造),使科学技术充分发挥其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 教育资源配置的实质,就是在教育机构内部,通过相应的措施、手段和方法,使教育资源从低效益的环节、地方,向高效益的环节、地方流动,把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到基础好、效益高、质量高、成果多的学校或学校内部的其它环节,使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教育资源配置的层次、主体与方式 政府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可在宏观层次上(全国范围内)进行,也可以在中观层次上(教育行政部门范围内)进行,还可以在微观层次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内)进行。宏观层次上的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在国家水平上政府的公共支出中给予教育部门的经费投入,即政府财政开支中教育经费应占多大的比重。在这一层次上,主要应关注各级政府是否为教育部门配置了足够的资源。中观层次上的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在部门水平上教育主管部门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在各级教育之间进行分配,在这一层次上,主要应关注配置给各级教育的资源总量和比例是否合理。微观层次上的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在各级教育的水平上对各级教育内部不同的教育机构之间进行的资源配置,在这一层次上,主要应关注各层次教育内部人、财、物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市场(企业和个人)对非财政性教育资源的配置,不是根据行政级别和行政区域自上而下地配置,而是依据教育市场(毕业生市场、科技市场)的投入要素的供求状况来进行调节和配置的。教育资源配置主体的多元化和方式的变化,是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标志之一。 教育资源配置的主体和方式的选择不是随意的,它是由经济体制的模式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有什么样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与之相适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对教育资源配置进行集中决策,办学经费由国家按集中统一计划,根据行政层次和区域,逐级往下核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改为分级拨款和分散决策的方式,即中央财政负责其所属院校的经费投入并对这部分资源的配置进行决策,而地方财政则主要负责地方院校的经费投入,并承担一部分部属院校的共建费,同时还对这部分资源的配置负有决策权;企业和个人作为另一投资主体对非财政性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决策,是按市场规则进行的。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人才供应相对过剩,“产学研”合作还没真正启动,因此企业对教育资源配置的积极性不高,投资的力度和稳定性也不足;从个人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来看,由于长期存在的教育卖方市场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学费的逐年上涨仍有一定的上行空间。相比之下,政府的主渠道作用仍十分明显,而学费的支撑作用也不可低估。 然而,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表明,无论是计划配置方式还是市场配置方式,只要是单独发挥作用的都显得不够完善。因此,只有逐步采用使两者结合起来的资源配置方式;或选择以市场调节为主、国家间接调控为辅的配置方式;或选择以国家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配置方式,才能因地制宜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