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大辞典》(第一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6月版,第24页)。衡量教育质量主要是着眼于学生质量的评价。如何确定其评价标准,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者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可见,评价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质量,实际涉及到高等教育的一般质量标准和具体质量标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高等教育一般质量标准 一般来说,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同,对教育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从客观上讲,教育质量的一般评价标准应该与一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一致,它应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来确定的。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曾经以知识多少或以能力高低作为评价学生质量标准,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如,建国初期至文革前的一段时间,为适应国家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我国高等教育是以专业教育思想来制定培养目标的,因此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质量是以知识的多寡、深浅为主要的标准的。文革后,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由于遭受十年动乱,各行各业人才匮乏,百废待兴。急需大批具有较高知识层次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相应工作岗位上去,对知识型人才的渴求成为当时国家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一个显著特点。因此这段时间人们对教育质量的理解仍是以掌握知识的多少来衡量的。但到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用人部门对大学生能力要求的提高,教育界开始大力提倡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教育质量倾向于以能力高低来衡量。因此我们看到,判别高等教育的一般质量,是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密切联系的。 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一般说都属于智育范畴,而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也同样重要。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人才培养只强调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显然是不够的,高质量的人才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高素质可以促进知识和能力的进一步扩展和增强,更重要的是可使知识和能力得以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应是更加注重提高人才素质的专业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专门人才。因此,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限于知识、能力的培养,而忽略大学生非智力因素——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的成长,是不符合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这既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不利于个人在现代社会中可持续的发展。由此看来,注重素质教育应当成为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念。相应地,我们评价高等教育的一般质量,应当是,只要能够培养出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就是好的教育质量。 正是坚持了这一质量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等。 二、高等教育具体质量标准 显然,正确理解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人才质量,不可能撇开高等教育大从化这一概念。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中重申了1993年有关高等教育的定义:高等教育包括“由大学或由国家主管当局批准为高等院校的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各类中学后的学习、培训或研究培训。”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高等教育这一概念在外延上更加宽泛,在内涵上更加丰富,它已与中学后教育、第三级教育等同义。如果说我们对传统的高等教育的全部理解是只有少数人才能享受的精英教育,那么现在对这一概念的把握则应当包括英才教育、大众教育(包括由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的中学后层次的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等)。 由此可见,当高等教育达到马丁。特罗所说的大众化阶段时,显然不是指培养15%以上的英才人物,而是指培养层次和类型更加多样的各行各业所需的专门人才。与此相应,高等教育机构已不是过去单一的精英教育机构,而是如马丁·特罗所说,精英型和大众型高等教育机构同时并存。 这种格局的变化意味着高等教育已经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如包括教育观念、教育功能、教育模式、学术方向、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与方法、入学条件、管理方式以及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等诸方面。对此,马丁·特罗早在其传世之作《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一文中就有所阐述:量的增进必然要引起质的变化。这种质的变化,具体来说就是传统上一直存在矛盾的学术性与职业性的高等教育,在大众化阶段是可以并存的。 随着高等教育向大众化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我们不仅需要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也需要培养懂管理懂技术的应用型人才,还有大量的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较高层次的人才等。可见大众化高等教育必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交叉性的教育格局。 由此来看,作为评价大众化高等教育人才质量的具体质量标准,就应当视学术性与职业性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而有所不同。既不能用学术性标准来评价职业性高等教育的质量,也不能用职业性标准来评价学术性高等教育的质量。应当允许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培养目标、不同社会适应面的高等教育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允许培养规格、层次、类别、定位等有所差别。总之,只要能够办出特色,培养出“适销对路”的专业人才,就是好的教育质量。正如《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第11条(a)中所指出的, “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质量标准要“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