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关于民俗符号象征体系所进行的理论研究(注:乌丙安:《走进民俗的象征世界——民俗符号论》,〔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第39页。),对于探讨近代民俗变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转型的社会,社会巨变必然引发社会各领域的变迁,当然包括近代民俗的变迁。导致近代民俗大规模变迁的原因是什么?近代民俗变迁有哪些规律性?在新时代条件下民俗符号发生了哪些变异?以及民俗变迁对社会转型具有哪些符号象征意义?这些都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同时,也力求通过对近代民俗变迁与社会转型互动关系的探讨,梳理出近代社会发展的大致轨迹。 一、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消费、服饰、饮食、居住、出行、节日、婚丧等八个方面进行概括,大致可以窥见近代民俗变迁的基本脉络。 1.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跪拜本是互相致意的姿势,但在封建时代成为敬重、臣服的一种礼节,以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尊卑,跪拜主要对尊长,最隆重的是行三跪九叩大礼,平辈之间一般用作揖、拱手方式即可。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然而,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小姐”、“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1912年民国成立后,明令祭孔时“除去拜跑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注:《丁祭除去拜跪》,〔上海〕《申报》1912年3月5日。)不久,又明令废除社交中实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节,改行鞠躬礼为主。同年8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了《礼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注:《东方杂志》第9卷第4号,1912年9月。)。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此外,在城市中交际舞的流行、生日聚会以及同事宴请等,都反映出近代交际习俗的新变化。 2.消费习俗的变化: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以及中国新式商业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传统消费习俗产生巨大冲击,并直接导致了消费习俗的变迁。在鸦片战争后的道光年间,享用洋货在上层社会已渐成时尚,不过开始仅限于通商口岸等少数地区和官僚富裕之家,到19世纪末,随着通商口岸增加到70余个,于是洋货消费遍及各阶层,即使在云南交通偏僻之地的商店里,也可见到不少洋货,包括各种哈剌呢、哔叽、羽纱、法兰绒、钟表、玻璃等,一应俱全,而且其售价“并非贵得惊人”(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06-1107页。)许多“农民亦争服洋布”,中产之家更是“出门则官纱纺绸不以为侈”,“一般青年均羔裘如膏矣”(注:宋延斋:《蒲圻乡士志》,转引自严昌洪:《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2页。)。此外,赛马、赛船、网球、足球、西餐、啤酒、西式点心、西式饮料、业余剧社、公园、室内音乐会、电影、电灯、电话、自来水、邮政、电车等西式生活方式无不影响到中国人消费方式的改变,使中国人消费结构、消费内容均发生重大改变。此外,以上海为例,色情消费、游乐消费也成为商人、富人等消费方式中的重要内容。 3.服饰习俗的变化:中国服饰习俗源远流长,各时代都有绚丽多彩的服饰。至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民谚有“孔雀翎,马蹄袖”之说。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注:《胡汉民自传》,〔北京〕《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可见在学生中穿洋服的人已不在少数。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曾出现过“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注:《潘月樵请用国货》,〔上海〕《申报》1912年3月4日。),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短服用呢也,完全欧式”(注:民国《慈利县志》卷17,风俗。)。此外,洋式衬衣、绒衣、针织衫、西裤、纱袜、胶鞋、皮鞋等都渐渐普及推广,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在广义的服饰民俗中,穿着和“打扮”是有机的统一体。例如纹身、化妆、发式、饰物、缠足等。鸦片战争前后,西方人到中国,首先看到的就是蓄着长辫子的男人和裹着小脚的女人,“许多年来,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注:〔英〕哈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男人拖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褂袍,女人裹着小脚,这是清代中国人的基本装束。然而,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这种装束形象有了显著改观。首先,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中有人首先提倡天足。维新派人士更率先反对缠足,主张放足,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县成立不缠足会,1896年又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1897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不久不缠足会遍及东南沿海地区。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还发出上谕禁止缠足。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1912年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从反对传统道德,争取妇女解放的角度看,不缠足运动带有反封建的政治意义,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