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将会给我国的文化建设带来一个“利弊双至”但“利大于弊”的外部环境,我们将面临西方意识形态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如果忽视了心理上、理论上、实践上必要的准备,就难免在某个行业、地区、部门、环节上出现“弊大于利”的问题。 对文化领域严峻形势的反思 改革开放22年以来,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令人鼓舞,但文化建设远远滞后于社会改革的实践。中央三令五申:“弘扬主旋律”,而在一些地区,与改革开放同步兴起的发廊、洗浴、夜总会里充斥着公开或变相的色情服务;劲歌、劲舞、人妖、“人体艺术”及打着“现代”、“前卫”旗帜的文化垃圾也随之蜂拥而至;吸毒、贩毒、赌博等犯罪行为又在文化低俗化的温床中找到了栖身之所。并且在盲目好奇、追慕时尚的年轻人中间颇有市场。 在文化建设中,我们首先应当大力提高防微杜渐的警世自觉。无数社会实践证明: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信念”,而“信念”的基本精神要素就是是非观、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面对封建主义、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顽强表现的国内外环境,应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净化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心灵纯洁。 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建设的战略定位 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两重属性,我们要采取“两点论”的战略对策,既要对文化属于非意识形态的一面,如文字、语言、自然科学,充分放开;对属于“意识形态”的一面则一定要坚持“弘扬主旋律”的导向作用,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治标准,以“三个有利于”来衡量是非,以“三个代表”作价值判断。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建设的战略定位。以全国乃至全球的共同富裕为道德规范,正确认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的联系与区别,始终不渝地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建设成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21世纪新文化。 对文化本质属性与“产业化”“市场化”的思辩 近年来,文化艺术也在追随“产业化”、“市场化”的脚步,逐步改变自己原有的生存状态、组织方式、供求格局。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有很强学术性、艺术性的作品、专著、发明等,在市场面前兑现不出多少经济效益。而票房、市场看好的产品,往往又没有多少学术、艺术价值。价格和价值倒挂的现象,在当今文化市场中比比皆是。到目前为止,文化产品的成本核算、价格定位、投资回报、效益评估、财务审计等管理规范,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由于文化市场的要素不完备,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市场”还远远没有形成。“文化”还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更谈不上建立文化行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模经营。因此,我们有必要澄清现阶段文化建设的任务,应该积极进行包括调整结构在内的“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市场建设”而不宜提倡文化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打破艺术行业中的行政思维 我国现有文化艺术机构的组织方式、干部任用还是沿袭了传统的“官本位”,完全不是根据行业的水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量来考核定级。这种与政府机构公务员的行政级别相应对位,按地域垂直定为部、省、市、地、州、县级或按行政级别定为部、局、处、科、股级,就好比“头”进入市场经济,而身躯还留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闹出了以行政级别判定艺术水准、以行政级别代替技术职称的笑话。 “行政对位法”从根本上违背了文化艺术以自身“创意水平”、“创造能力”为价值判断的客观规律;从体制上使文化建设染上浓重的行政色彩;助长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消磨对艺术事业的不断进取。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已越来越不相适应。代之而起的应当是用艺术水准、资产总量(有形、无形资产的评估总量)来考核定级并实行年审的崭新体制。试行用“文化产业基金,以“贷”代“投”的投资回报机制,为建立新型财务管理体制准备条件。 改革艺术生产的投资回报机制 随着文艺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对文化的投入,已经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逐步演变为向市场经济转轨、接轨。但国家对文化艺术建设的投资不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始终是一对难解的矛盾。根据目前调查,以艺术院团为例,现有的国家财政拨款,只相当于实际所需的50-70%,使不少单位长期陷入有人头费、无创作投资的困境。为解决这一矛盾,改革投资机制已势在必行。如建立“文化发展基金”,除对极少数标志性的文化事业机构实行全额包干外,其余均将“拨款”改为“贷款”,提高国家对文化建设投资前的风险、价值论证及投资后的效益评估与回报决算,使国家的文化投资决策日趋科学化民主化。 打击艺术领域的“体外循环”和“暴利泛滥” 我们还要密切关注和杜绝文化产业领域里悄然兴起的“体外循环”、“暴利泛滥”和外国经纪人对我文化市场的意识形态渗透与经济掠夺。近年来,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大型综合晚会、专题晚会,打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旗号去融资,在毫无约定俗成规范、成本与利润间巨大的弹性空间中作“冒险游戏”。演出票价10年间已从10元—20元一张涨到100-200元一张甚至1000元以上,与当今老百姓的工薪收入根本无法对应。面对市场消费价格和群众消费能力之间的矛盾,“文艺为人民服务”和“如何为人民服务”,已经失去了讨论的意义。终于有不少媒体发出了《一场演出到底值多少钱?》的质询!正是由于文化产品的经营成本、进销差价无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化主管部门、国家工商部门无法问津或不愿问津、不敢问津,内中各有无法言状的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