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文化的多元化 全球化,作为当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特征,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全球化问题的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陆续出现的一系列的全球化思潮中,阿明和弗兰克等人的“依附理论”,萨伊德、德里克等人的“后殖民理论”,沃勒斯坦等人的“世界体系理论”,杰姆逊等人的“晚期资本主义文化批评理论”,吉登斯等人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和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是影响较大的几种。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及与国际的接轨,全球化问题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同学科的学者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这里,笔者拟从文化的视角谈一些看法。 一、全球化:概念界定 任何一项研究的进行,都以对象的确定为前提。然而在对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中,却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即:随着研究的展开,“全球化”成了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但对这一概念本身,却始终缺乏一个基本的界定。这就造成了问题的错位,阻碍了讨论的深入。有鉴于此,我们在进入主要的探讨之前,先对全球化本身做一个基本的界定。 全球化(globalization )是一个非常模糊和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它最早由T·莱维于1985年提出,对它的理解,一直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据《中国哲学发展报告1999》统计,对全球化的理解,至少可以概括为5种基本观点。 在对这些观点进行仔细研究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从根本讲,全球化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具体地说,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强,最终使人类活动突破了区域的限制,世界成为了一个统一的发展整体。 全球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现象,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会得到不同的认识。为了进一步深入地理解全球化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去观察。首先从事实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人们的主观想象,而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其次从存在方式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一个既定的、已完成了的结果,而是一个未完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后从发展的角度看,全球化不仅属于现在,更加属于未来,它是一个趋势,一个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今天之所以如此关注全球化问题,就在于它不仅对现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未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全球化的社会。 二、全球化:从经济到文化 在对全球化做了基本的界定之后,我们所面临的是它的适用范围问题。在许多学者那里,全球化被等同于经济的全球化,即认为全球化仅限于经济领域。我们认为,全球化作为一个席卷世界的浪潮,波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以经济的全球化表现得最为充分和典型,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化仅是经济领域中的特有现象。文化,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必然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经济的发展变化也必然作用于文化,使文化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带来文化的全球性发展。这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进一步说明。 第一,从基本理论上看。尽管全球化作为一个问题被明确提出来并加以专门研究是不久之前的事情,但有关全球化的思想却古已有之。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马克思的有关思想。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做出了极富预见性的论述:“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P242-P243)这是马克思关于全球化问题所做的最为集中的论述,也是全球化的研究者经常引用的著名论断。但是,过去的研究者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到前一部分,即“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而对后一部分则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我们认为,前后两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在前一部分,马克思天才地预言了全球化的趋势,而在后一部分,马克思则表明了他对全球化现象的基本看法。“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这些简短而精辟的论断明确地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也是我们研究全球化问题的理论指导。依据这一理论,我们不难得出,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带来文化的全球性发展,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后果。 第二,从文化上看。对文化的不同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乃至决定了对文化的全球性发展的不同看法。因此,准确、全面地理解文化,乃是正确看待文化的全球性发展的必要前提。关于文化,同样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不管看法多么多样,基本的方面还是相通的。从本质上看,文化是一种人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及其结果。它包括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和这些活动所创造的事物,以及基于这些活动所形成的心理和行为。从构成形态上看,文化由三个层面组成。最外层是文化的物质部分,即物质层。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物质不是未经人力作用的“纯自然物”,而是马克思所说的经过人的实践活动改造之后的“第二自然”。物质层是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文化中最为活跃也最易于变化的因素,常常处于变动不居之中。中间的一层是理论、制度层,它是文化中“心(理)”“物(质)”结合的部分,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非物质对象,包括科学理论、政治、法律、教育制度和思想等。理论、制度层是文化中最为权威的因素,规定着文化整体的现实面貌。最内层是文化的心理层,它是文化中心理的部分,是人的实践活动长期积淀的结晶,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趣味、道德情操、民族性格等。心理层是文化中最为核心、也最为“保守”的层面。说它核心,是因为它维系着、绵延着文化的命脉,是文化的内在灵魂;说它“保守”,是因为它一经形成,就具有了超常的惯性,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文化的三个层面彼此相接,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文化的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