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93.75文献标识码:A 帮派文化是传统文化哺育出来的“恶之花”。 家族文化是帮派文化的始作俑者,或者说是家族伦理文化向社会扩大和延伸的结果。帮派文化是帮派的价值依托和凝聚力所在。一群乌合之众能纠集在一起,无不是从对帮派文化的认同开始的。 一 从以族长传统为核心的“家天下”的治国安邦观念落地生根之后,帮派文化就在民间社会滋生蔓延,并铸造为中国文化的“小传统”。帮派文化的源头活水是家族宗法文化意识,而其产生和发展则是和歃血为盟、兄弟结拜、拉帮结派、秘密结社一类非制度性社会群体联系在一起的。 西周宗法制确立,族长传统得到延续,父权制家族成为国家的基础。父权制家族的特征之一是父权。在家族中,族长是家族成员行为、观念或思想的伦范。家族成员被教导必须对族长或长辈尊敬、畏惧、迁就、自抑。“孝”是父权家族的基本命题,它在家族成员的观念里培养出一种“父亲偶像”,成为家族成员认同的根据,这又反过来加强了家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在宗法社会里,宗族祭祀亦即祖先崇拜是维护这种族群社会的占支配地位的价值观念(注:《左传》上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族祭祀发挥两种社会功能:1.族长或祖先是宗族的化身,它是家族的认同意识之所在,即“同宗共祖”意识。2.“同姓同宗”的我族观念由此而生。其时,“祖先神显然比动植物图腾的旗帜是更有力的观念武器”(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68页,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 宗族团体中族长的重要性与他本人无关,而在于他所具有的祖先身份,因为能够把一个宗族团体紧紧维系在一起的莫过于祭祀祖先的仪式了。那么,把这个“族长传统”上升为文化共同体(民族)的共同意识,则是通过皇权政治和伦理性文化整合过程来完成的。前者培育出一族一姓的“家天下”专政意识——宗统与君统合二而一(注:《尚书·伊训》:“立爱惟亲,立敬惟长,始于家邦,终于四海”。);后者则是在以血缘为核心的基础上完成的。 显然,家族的血缘性伦理关系扩展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非血缘性伦理关系,是要通过社会强化来实现的,如“孝”是家族的基本命题,乃“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一种扩展性和伸缩性极大的伦理规范。孝作为伦理道德的起点,存在一个由内及外、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由小及大的推行过程。推行到最后,几乎无所不包,特殊关系网中的伦理规范成为适合整个社会需求的普遍原则。事实上,儒家的礼教正是在这种族群社会里确立“道德合理性”的一种努力。而在农业——宗法式的“同质社会”里这种努力的结果自然产生一种全民族的伦理文化意识。家族文化中的族长形象经过社会教化“放大”之后,显现为“同宗共祖”的文化共同体(民族)的共同心态;家族文化的伦理认同感张扬为文化共同体(民族)的伦理精神。 帮派文化发轫于家族文化。帮派以异姓结拜为表征,歃血为盟为方式。古史有“天子用牛及马,诸侯用犬与豚,大夫以下用鸡”(注:《史记·平原君列传》司马贞《索引》。)的说法,可见缔结盟约的风俗够久远的。不过,把这个风俗转为有形状的组织形式就要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的私人养士之风了。养士就是豢养或纠集一帮死党,目的是壮大私人势力,或称霸一方,或有问鼎之心。春秋战国之后,历代贵族、地主、士绅、富户无不是靠结集一些私人势力坐大的。 在古代中国,帮派生成的社会经济土壤是相当肥沃的。这是由于自发农业周期性的破坏不仅造就了一定规模的流民、氓流,也造就了各种各样的破落贵族、地主、士绅及下层不得意的知识分子。农业的破坏,还影响到手工业的破产。由此还产生了各种各样无业游民和市井小儿。特别是农业破产造成的流民和氓流,他们常常是弃田流徙,四处游荡,饥寒穷苦,起以为盗贼。这些人流窜在外,单独一个是很难生存的。为了生存,就得结成群体,就得成为一种社会势力,尤其是在天灾人祸致使生民无所依靠的年代里,这类帮派群体就会遍地繁衍起来了。 帮派富于乡土色彩,策源于农村,其后城镇亦盛行。一般来说,帮派通过地缘关系、同业关系为联络手段,以异姓结拜的方式吸收会员,即称“把兄弟”、“结拜兄弟”,以跪拜天地盟誓的仪式,强化内聚力。帮派初起之时,多基于共同命运、利益的小集团,通常为数人,多者十余人。其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变迁、地方吏治败坏、人口压力日趋严重、民众生计更加艰难等因素,帮派趋于活跃,声势日大,并且,往往因地方官处理不善,就有可能转化成为含有浓厚政治意味的群众运动了。 二 帮派能够以帮会组织的形式出现,靠的就是帮派文化,而帮派文化的核心价值则是一个“义”字。实际上,“义”是帮派文化的哲学,是家族伦范中“孝”的观念延伸。甚至“义”维系着帮派的利益,至于此种利益正当与否,就不在其思考范围之内了。“义”除含有信义、忠义等意思外,主要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即“知遇之恩,不可不报”是也。 在谈帮派的“义”之前,先谈家的“理”。 宋代大儒朱熹借引程颐的话来阐明家的“理”: 伊川曰: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古今莫难于齐家。而家之所以齐得,分与情耳。分之不严,则尊卑长幼,不能各安其所,而家道紊矣。情之不亲,则爱敬绸缪,不能相通无闲,而家道乖矣。故必正伦理,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有秩然不敢干之名分,然后大小相畏,上下相维,而家道以正,家运以兴。又必笃恩义,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有肫然不可解之至情,然后天合者不拂,人合者无违,而家道以和,家声亦振。家人之道,孰有逾于此也。(注:《近思录》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