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12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0)06-0125-04 巫文化是产生于原始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世界上所有的古老民族都经历过原始时期和蒙昧阶段,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巫文化。巫文化至今还遗存在世界各地一些比较偏远落后的地区。在古代中国,南方较之北方更盛行巫文化。楚人的特点之一就是“重巫鬼”。在南方,湘、黔、桂交界的边缘地区(下简称“边地”)又是巫文化传统最深厚的地区,至今巫风犹存,被称为“神奇的土地”。本文论述其渊源及表现形态。 一、边地巫文化的地理、社会、经济条件 (一)封闭的地理环境。湘、黔、桂乃至与四川(原四川,今重庆所辖地区)、鄂西交界地区,方圆上千里,多是崇山峻岭或丘陵地区。长江支流的沅水、酉水和珠江支流的都柳江及无数小河、溪流纵横其内,古“五溪蛮地”就在境内。著名的大山脉有雪峰山、武陵山、佛顶山、九万大山、越城岭和张家界、武陵源、神农架等原始自然区。这一区域虽然分别辖于不同的行政区,却属于相同的地理和文化圈。在漫长的历史中,交通极为闭塞,较少受外来文化冲击。其中,紧紧毗邻的湘、黔、桂三省(区)边地更有其共同的文化特性。 (二)长期的原始氏族社会结构。当代美国心理学家E·弗洛姆(Erich Fromm)在1955年出版的《健全的社会》一书中说:“人经过了几十万年才在进入人类生活方面迈出第一步,他经历了一个以巫术无所不能的自我陶醉阶段,经历了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阶段……”弗洛姆在这里所说的“人类生活”是指人类的文明时代,而那漫长的人类前文化时期就包括了“一个以巫术无所不能的自我陶醉阶段。” 巫文化是在人类前文化时期的原始社会中孕育出来的,边地原始形态的社会结构使巫文化得以长期盛行。边地是苗族、土家族、侗族这三个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此外,还有壮、瑶、水、仫佬、布依等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汉族地区也多有少数民族杂居。封闭的地理环境,远离封建王朝中心,使处于边地腹地的少数民族地区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大约是唐代才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逐步过渡到封建社会。由于远离封建统治中心,中央王朝采取了“羁縻”政策,即根据民族地区原有的经济、政治及风俗习惯,“以其故俗治”,设置羁縻州、县、峒(寨),“树其酋长,使其镇抚”。这种制度又延续了上千年,各土司基本上沿袭原始的社会制度,并且,“各立酋长,互不统属”。同时,由于王朝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和进剿,民族地区采取原始的组织形式“合款”来保卫自己,这都使边地腹地继续保持原始社会的许多遗俗。如边地的“款”组织这一种自治的军事联盟就极具原始性。它的最大任务是抵御外敌,但又是集立法、司法、礼仪、教育为一体的社会组织;以父系氏族血缘为关系层层组成;款首由民主推选产生,多由德高望重的寨老担任;有一整套原始的仪式,如饮血为誓、杀牛为盟、立石为记、“神判”等,都表现出浓厚的原始文化色彩。 (三)巫文化植根的自然经济土壤。边地土壤肥沃,气候适宜,雨量充沛,农耕型的小农经济是边地的主要经济形式。被山地封闭和隔离的小农经济,需要“神”的庇护,以保风调雨顺、特产丰裕、人畜平安。以“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为内核的自然神崇拜、图腾崇拜以及始祖崇拜成为边地腹地各少数民族最主要的信仰。同时,为了加强生产的互助性,并且确保社会、村寨的稳定与安宁,边地原始性的社会组织也延续到了当代。如侗族社会现存的“补拉”组织,就是父系氏族组织的次生形态。“补拉”以血缘为核心,以地缘为纽带组成。同一父系血缘,有共同祖先的男子及其家庭处于同一“补拉”,几个姓氏因为居住在一个村寨也可组成一个“补拉”,在侗族,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独立于“补拉”而存在。“补拉”的功能主要是生产和生活的互助,道德教化,履行规约,血族复仇(基于外人对本补拉成员严重的人身或物质上的侵害而产生的复仇)等。侗族的许多社会活动都由“补拉”来组织,如天旱时的求雨仪式,禾苗抽穗时摆三牲五牲祭祖等。原始性的社会组织及其种种活动适应了封闭环境中的小农经济心理,也是巫文化依托的社会结构。 二、巫文化与边地民俗 巫术产生于原始思维。弗雷泽说:“巫术所依据的思想原则基本上可分解为二种。一种是所谓同类相生,或谓结果可以影响原因。第二是凡接触过的物体在脱离接触以后仍然可以继续互相发生作用。前者称之为相似律,后者称之为接触或感染律。根据相似律,通过模仿,就可以产生巫术施行者所希望达到的任何效果。而根据接触律,巫术施行者可利用与某人接触过的任何一种东西来对他施加影响。这种东西可以是他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不是他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前一种巫术称之为模仿巫术,后一种巫术称之为交感巫术。”〔1〕以原始思维为特点的边地民俗,一类可以叫做广义的巫文化,即蕴含着原始思维方式的诸多民俗现象。另一类是狭义的巫文化,指巫师实施的仪式,如驱鬼避邪、治病等仪式。 (一)广义巫文化现象。这主要体现在日常的生产劳动、生活、文化活动以及旧时的军事训练上。这些活动动辄就要祭神。如在侗族村寨的生产劳动中,动新土要祭神。每年春耕和插秧时,则必须由“活路头”(寨老或声望高的老人)带领举行祭祀仪式,请神灵保佑丰收,然后大家才能开工。湘川黔交界地区的猎人信奉“梅山教”,把梅山的神像随身携带,以保狩猎平安。下溪下河干活,也都要先祭河神、溪神等才能进行。家家户户有各种神灵和祖宗的神榜,一般正上方写着“天地君亲师位”,下半首排列着土地公、土地婆、值坛土地诸神之位,除了平日每天烧香祭祀外,逢年过节都要以食品祭祀。边地的山坳、桥头、大树脚,普遍设有小小的土地祠,表现在诸神之中最重“土地”。边地的民间军事联盟“款”组织在军事训练活动中,要先祭神。侗族祭祀女始祖萨岁,鸣金吹笙,抬着萨岁的神灵,在炮火中前进,冲出村外,归来时则抬着敌人的“首级”,是原始巫术舞蹈形式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