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财政是世界上近年来尤其随着高等教育办学经费紧缺而日益受到重视的研究领域,作为高教财政之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和成本回收的理论在世界各国也不断地为人们所讨论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其高等院校开始将收取学费杂费和实施学生贷款计划作为成本分担和成本回收的具体实践。本文具体分析研究中国和印度两国近年来在这方面的实践。 一、宏观背景的简要分析 中印两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大致一致的宏观经济背景,自新中国(1949)和新印度(1947年独立,1950年成立共和国)诞生以来,两国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主要实行五年发展计划(印度虽实行混合经济体制,但国有计划经济仍占主要成分),中国的第八个五年计划即将完成,印度也正实施着第八个五年计划(1992-1997,因在1990-1992年临时实施了两个年度计划而推迟)。两国自80年代以来又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改革开放,其共同点是都在实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政策。 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始于1987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但尤其自1992年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以来,改革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印度已故总理拉·甘地在1985年就任总理后即希望加快印度经济改革的步伐,并对工业许可证政策、进出口政策、外资政策、财政政策等几乎所有的重要政策都进行了修正或简化。拉·甘地的这一系列改革政策被称之为“新经济政策”。①尤其是现任拉奥政府在1991年6月执政后,7月份即颁布了“新工业政策声明”以及一系列其他经济改革措施,揭开了90年代“印度经济政策重大调整与改革的序幕”,其基本点是以一种更快的步伐更明确的目标向“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方向发展。② 中印两国的教育与此同时也发生着剧烈的变革。自80年代以来,两国政府先后颁发通过一系列教育改革的政策性文件或指导性纲要,如我国先后颁发过《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1985)、《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等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并于1994年6月召开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全国教育发展工作会议。印度也在1985颁发《教育的挑战——政策透视》的教育报告并由议会于1986年相继通过了《国家教育政策》以及实施政策的具体行动计划《国家教育政策行动纲领》:1992年又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对《国家教育政策》及《行动纲领》进行了修订。两国具体的教育改革行动和措施则涉及到教育领域的方方面面,而高等教育的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改革就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二、中国印度的高教收费 改革前的我国高等教育一切由国家包办,这与当时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应该说是相适应的。我国高等教育的收费始于80年代,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1989年起对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一般地区当时每学年为100元,并对新入学的住学校宿舍的本、专科学生收取住宿费,一般每学年20元,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告别了上大学不收费的传统体制。到1994年,上海地区的部分高校统一收取的学杂费已达600元。 另一方面的发展是招收“自费生”。80年代初,北京、上海等地一些高等学校,特别是一些新建院校,开创了“收费走读,不包分配”的办学形式。尽管当时收费极为有限,学校仅收取适当的注册费,如上海高校在1980年理工科学生每学期为25元,文科学生每学期为20元。但这种不包分配的办学形式一出现。就显示了它的活力,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到了1988年,全国招收“自费生”的数量达到每年4.22万人,占当年高校招生总数的8%,到1992年这一比例升至15%。表1以上海高校为例,显示招收缴费生的情况,从1993年起,全国部分高校如东南大学、原上海工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等进行了全部新生缴纳部分培养费的试点,称之为“招生并轨”(即在一所学校内不再有“公费生”和“自费生”之分,全部学生都须缴纳学费);如上海外院收费标准为学费2400元和学杂费600元,原上海工大为全年收费2700元。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全国有40多所院校进行招生并轨及收费制度改革的试点,当年招收新生8万多人,约占全国招生总数的8%。高校招生并轨的改革在1995年以更大的规模进行着,经国家教委批准全国共有近250所高校实行招生并轨,招收的新生约占全国招生总数的30%。而且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1997年大多数学校按新制度运作,2000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③这一切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缴费上学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此外,随着我国民办高等院校的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也将趋于多样化。 表1 上海校历年招收自费生情况表
资料来源:课题组、上海高校自费生状况调查报告《高教信息与信息》1993(10、11台刊):金彪,彭荣根统一考试、自主招生《上海高教研究》199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