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经济增长的不平衡,高等学校投资的多样化,以及高校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更大适应性要求,使得我国近期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趋向形成为:逐步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体制,逐步扩大省级政府对属地高校的教育统筹权和决策权,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高校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单位。这种趋势从体制上说,可以使条块有机结合,从高校方面看,有利于加强投入,直接面向社会。但是,省级政府统筹与高校自主办学仍然是一对矛盾,涉及到具体的统筹与自主的权利范围和手段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加以协调。拙文试图从协调的途径和方法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协调的途径是建立中间咨询和评估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以及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趋势的要求,省级政府的统筹和决策,已不能仅采取(或只理解为)简单的行政手段,尤其是高校法人地位的逐步确立,省级政府对属地高校特别是中央部委属高校的统筹,应与高校本身的自主办学相协调,在依据法规进行统筹、决策的同时,还要充分尊重高校自身的管理权力和能力。 因此笔者认为,目前省级政府统筹和决策的目标应是:增加对有关高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的区域结构和层次结构,使属地的高校能适应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高校之间的有效合作、高校内部资源的充分利用,进行适当的组织、指导,使之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而高校近期的自主办学目标应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把两者的目标协调到一起,笔者认为在途径上通过一定的协调机构来进行比较合适。 1.通过“省教育(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进行协调。这是双方协调的首要途径。省级政府的统筹和决策必然从政府的角度考虑较多,而从具体的高校考虑较少,政策性强,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而高校由于在自主独立办学时,可能考虑与其它高校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合作和适应不够。因此,通过组织政府和高校的有关专家形成的咨询委员会,可以从双方的角度和立场加以多方面论证,加强统筹过程中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当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也可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香港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是一个可借鉴的例子,此委员会对香港高等学校的拨款和发展进行研究,沟通政府和高校之间的意见,是政府与高校之间的桥梁和联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香港大学及理工学院的设施、发展规划、经费需求和政府拨款等进行检查和咨询。日本的“中央教育审议会”和英国的“大学基金委员会”也起这种作用。同样,我们的省级政府加强对高校包括对部委属高校的统筹和决策,通过这样的中间机构,就容易顾及多方的立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更有利于地方高等教育促进和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通过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评估机构进行监测。对属地高校的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监测,是双方协调的基本依据,否则,省级政府的统筹和决策只单一从政府的角度进行估计,而缺乏对高校发展的基础作正确的判断,而高校也可能只从本身发展的角度进行建设,对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体系的整体考虑不足。同时,协调过程中必须对高校的办学质量实施测评和监督,这样政府的立法和统筹才不会流于形式。 如果说上述的咨询委员会偏重于从管理的宏观方面进行协调的话,那么,联合评估机构则偏重于对高校内部的管理进行协调,如各校的专业设置、招生数量和办学投资等规划问题。目前主要的监测任务是评判各校办学实力与发展方向,努力避免一些专业办学的低水平重复。 二、用规划和选择投资作为统筹协调的手段 1.基本统筹协调手段是地方教育规划。教育规划是基本统筹的手段,同时也是双方协调的基础。省级政府加强对高校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是多样的,过去对省属高校管理主要采取行政手段,对部委属高校却很少过问。现在加强省级政府的整体统筹,已很难再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但高校也不能在无政府的情况下完全直接面向社会,唯一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教育咨询委员会或组织有关的教育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和高等学校共同研制地方教育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从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特点出发,对全省的高等教育“市场”进行细分,提出优化发展目标,并对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进行“市场定位”,以确保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因为教育规划是属地各高校共同参与下制定的,所以它既是省级政府统筹和决策的基本手段,同时也是属地各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重要依据。 2.用选择投资作为主要的统筹协调方式。高等学校在人事、分配、专业设置等方面享有很大自主权,这是应当提倡的,省级政府只是在政策方面把关。省级政府统筹如果方式恰当,与高校这些方面自主权的行使并没有实质的矛盾,关键是统筹的政策和目标要明确。这些政策和目标对高校要有一种刺激与鼓励作用,要成为高校发展的动力。另外,必须在统筹的政策和目标下,高校有充分的自我发展余地和空间,不能行政命令式的“一杆子插到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形势下,选择投资是有效的主要统筹协调方式。其具体的操作方式构想: (1)在招生数量方面,省级政府应按照学校的师资队伍素质、教学设备条件、教育质量水平等条件,统筹决定该校的招生总数和增长比例,再据此给予相应比例的拨款,这是政府最基本的选择投资方式。学校可以在校内进行招生总数和总经费的再分配,也可以根据需要招收一些进修生等非学历培训生,这是高校管理的自主权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