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毕业生实行自由就业制度,政府部门不对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是在市场调节下通过供需双方的相互选择来实现的。学校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指导,处于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媒介地位。 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教育部主要负责调查宏观就业、失业、学校培养等情况,进行职业分类统计分析和有关职业前景预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在宏观上为毕业生提供信息,进行某些调整。美劳工部编印的季刊《职业前景手册》,发行广泛,是最受大中学生欢迎的刊物之一。美国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定学生就业的原则与各方的责任,如1976年通过的《均等就业法案》,保证公民有均等就业权;1984年通过的《卡尔帕金斯职业教育法》规定,必须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辅导服务。《高等教育法》规定,对面临危险学生,政府要给予帮助,其中包括学生的就业危险。 大学对毕业生就业不承担责任,但由于每所高校都想使自己的学生找到理想职业,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声誉;另一方面,学生的就业状况会直接影响学校的招生人数、报考的冷热度,而招生的行情则又关系学校的学费、公司捐款等收入,因而美国高校极为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正规大学都成立了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和实施必要管理的职能机构——就业辅导中心(亦称就业发展中心、职业规划介绍中心等)。 就业辅导中心是高校的一个常设职能机构,属于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领导。各高校对从事就业指导的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很严格,“中心”主任一般须具有指导学、咨询学、高等教育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学生职业顾问则多为心理学硕士或博士;其他专职人员也需获得指导学、咨询学等学位,并且具备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教学、从商经历。 就业辅导中心的主要工作有以下方面: 1、指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专业定向、职业定向。 在美国,人们很重视人的气质类型、能力特点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中心”职业顾问通过面谈给学生以咨询,帮助他们认清自己喜欢什么?想从学业和职业中得到什么?进而指导学生确定适合自身的专业与职业领域。 2、提供就业信息。 “中心”极为重视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设有规模不等的就业图书馆(资料室)提供各类有关就业指导的图书、报刊、图片和音像资料以及储存于电脑的各种资料,学生可随时查阅、收听、收看,详细了解就业信息——从就业形势的总体分析、发展趋势预测,各类专业供求情况、工资水平、到近期招聘情况无所不有。有的就业图书馆还建立了校友职业档案,供学生与校友联络以获得更多就业信息和机会。 3、指导学生参加实习、暑期工作、开设就业指导课。 毕业生个人求职信的书写,个人特长如何显示,求职要领等等技能,均可通过就业辅导中心的单独辅导及名目繁多的培训班获得。 4、推荐、介绍学生就业,举办职业交流洽谈会。美国高校在向用人单位介绍、推荐应聘面试毕业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成功率要比其他渠道高。 就业辅导中心可为学生保存、管理个人的材料,鼓励即将毕业的学生去那里建立个人档案。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就业时,“中心”可将材料送给可能聘用的用人单位。这些材料往往包括教师的推荐信。教师(教授)介绍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推荐信通常写得很实际,轻易不敢砸自己的“牌子”。 美国高校就业辅导中心还举办职业交易会,人才市场等,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交流、沟通的机会。 5、校园招聘与面试活动。 校内应聘面试是美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每年秋季9-10月、春季1-4月,全美校园招聘活动随处可见。毕业生能否参加面试主要依靠学校推荐。每个毕业生参加面试的机会大致相等。 6、指导毕业生通过多种渠道就业。 除校园招聘方式外,美国高校鼓励并指导学生通过亲友、校友网络求职。 近年来,美国大学毕业生供大于求,每年大约只有60%的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就业。据法律规定,不能及时就业的毕业生被视为社会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但须具有6个月以上正式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短期工作可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