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12世纪前,整个西方还没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但是,从事高等教育的学者与机构早在古希腊就有了,如苏格拉底、伊索克拉底(Isocrates)及其创办于公元前392年的教授雄辩术的学校,柏拉图及其阿卡的米学园(Academy)等培养哲学家、统治者的哲学学校;同时,也有为教士与医生开办的专业学院或学校,如为希波克拉底及他的医术开办的伊斯奇勒斯医学寺院等。在这些高等教育机构,特别在那些哲学学校或学园中,道德教育从一开始就被作为其重要目标甚至核心目标。在苏格拉底看来,教育的目的就是学会“应当怎样做人”,“敦促你(人)们专心向善”以“努力成为有德行的人”;在柏拉图那里,“如果你问什么是教育的用处,答案是简单的——造就好的人,而好的人就是德行高尚的人”;所谓“德行”指的就是中庸、勇敢、自制、公正、守法、友谊、温和等等。 这些雅典的哲学学校,特别是柏拉图的阿卡的米学园、亚里士多德的学园以及稍后的“类似学校”对于中世纪大学的产生、形成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样,古希腊高等教育机构中对于道德教育的重视传统也在中世纪大学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当然,同古希腊哲学学校与学园中学者在道德问题上的非政治性与非宗教性传统有所区别的是,中世纪大学中的道德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从原先的世俗化慢慢地向宗教化过渡;在其中,罗马帝国晚期的基督教思想家与教育家奥古斯丁的“原罪说”、“禁欲论”与“灵魂不死说”对于道德教育的进一步被加强及其宗教化过程起了极重要的作用。在以后的文艺复兴、资产阶级革命与工业革命各个时期直至19世纪后期,道德教育在欧洲高等学校中的重要的或核心的地位基本上没有动摇过,所不同的只是各个历史时期中高等学校在道德教育的目的、任务与内容中有性质的改变。 在美国,哈佛大学及其他最早建立的大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具有坚强信念与正直品性的部长与城市领导人”;所谓“道德”或“品性”就是美国化的、世俗化的清教徒道德规范,当然也有一些启蒙思想混和其中,具体地说有节制、缄默、秩序、真诚、公正、中庸、宁静、谦逊、贞洁、坚强、节俭、勤奋、惜时、清洁等等道德规范。在18世纪,大学是通过《圣经》的学习与道德哲学课及其他措施来培养具有如杰弗逊所说的“具有才智与美德的优秀人物”的;这些人将成为政治家、律师与法官以及其他专门人才,由于他们具有的才能、特别是高尚的德行从而成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幸福得以保障的支柱。”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19世纪末,在那里,布朗大学的校长弗兰西斯·威兰德曾说:“在年轻人的教育中,最重要的目的是道德品性的培养”,这句话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所有大学校长的共同看法。在具体的教法上,除了学习《圣经》与道德哲学课外,还有一种哲学研究课,由于大学与学院基本上成了教会的侍女或附庸,这种哲学研究的目的首先被规定为把所有知识连接成一个整体以合乎理性要求、调和科学与宗教的矛盾,或至少阻止科学对于宗教信条的削弱。此外,这种哲学研究课也要求教授那些对学生个人生活与专业活动有用的道德诫律,并使之运用于学生行为中。在教材方面,哲学家与教育家们还写作了许多“道德科学”的读本或手册,在其中,从私人道德到公共哲学与公民美德各个方面的诫律与规范都以明了、简洁的教条式组织成一个系统的整体;要求学生掌握。在当时,大学当局还通过宗教活动、教会服务活动、校长与教授的演讲以及其他各种活动去促使学生过虔诚敬神、正直高尚的生活;大学当局也制订一系列规则支持上述道德教育目标,这些规则又由罚款、记过、甚至在必要时开除学生的方式来强制执行;在其中,教师对于规则的执行起着重要的监督与管理作用,有些大学的校长们甚至在助手的帮助下给学生的道德品性打分数、评等级,并将其与学生的学术成绩联系起来作为评定学生的主要标准。此外,大学当局十分强调教师的言行在大学生道德教育与道德发展中的“榜样”作用。许多大学认为,教育者个人的品性是学生道德成长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詹姆斯·麦考什则同每一个申请做大学教师的候选人亲自谈话以了解他们的宗教信仰;稍后的另一位校长则说,他宁愿选择一个绅士而不是一个学者(如果这个学者的道德品性不符合他的要求的话)来做大学教师。在哈佛大学,有名的艾略奥特,校长虽然非常强调学问与研究的自由,但仍然很重视教师个人的道德品性。对于这种情况,教育哲学家威廉·弗兰肯纳在《道德教育的哲学考察》一文中曾作了归纳:“根据传统的观点,各种道德规则或价值和由此而来的品性应通过教育的而非法律的途径灌输给个人。那些教育途径不仅诉诸说理,也求助于培养习惯、运用奖惩或褒贬手段、采用规劝、榜样和问答教学等不同形式的灌输性方法。”总之,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最初几年,高等学校在道德教育方面的这一传统一直没有发生过根本性的改变。 二 但是,从19世纪后期,20世纪初叶起,这种情况开始发生根本的变化。从表面现象看,首先是19世纪末高等学校中道德教育的开展变得越来越难,然后是20世纪初期逐渐的忽视,最后是在20世纪中期,道德教育在高等学校中的实际消亡。发生这种变化的根源概括地说是:科学、特别是进化论、新物理学与新哲学的发现与发展对于宗教及其道德价值观的怀疑、批评与否定;工业与经济的发展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的冲击;现代城市的兴起、扩大及人口的增加与流动对道德价值观念及高等教育的冲击;社会生活方式、思想文化的变迁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对于道德与道德教育所产生的影响等等。具体地说,在上述社会变化与发展中,原有的宗教教条与道德价值、规范与新的社会状况的矛盾不断产生并扩大,新的道德问题不断产生,而解决上述矛盾与问题的新的道德价值观念尚未产生,或尚未发展到旧的道德价值观念体系在那个时代所具有的权威性与指导作用那样的程度。在这种新形势下,旧式的大学校长与教授的布道式的说教越来越显得过于简单化、教条化并落后于时代,与学术精神相背离;旧的哲学研究课、道德哲学课、伦理研究课等慢慢演变为纯理论性的、抽象的道德学课,只讲解或澄清伦理概念的含义,分析道德推理的逻辑与结构,比较各种伦理体系而不涉及真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不涉及学生的具体生活与日常言行,原先的规范伦理学及道德教育课变成了元伦理学课;同时,因为新时期的理智主义的学科训练倾向与功利主义的职业定向的课程的兴起,公民教育的目标与课程不再被大学师生及社会所重视,大学校长与教授对于学生的言行不再象过去那样过问;学校对于纪律、规则不再那么强调;学生的品行不再象过去那样被评定,甚至在教师的选聘上也不再强调个人的品德与宗教信仰;教授们只对评价学生的学术成绩负责,道德与行为问题则被留给系主任与有关的专门管理人员,而后者实际上不再真正关心学生的品行问题,而将注意力放在一些非道德领域的日常事务上,从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看,理智训练与品德培养第一次在高等学校中被分割开来而出现了“两张皮”的状况。对此,托夫勒也正确地指出:“由于工业革命的浪涛冲击了古老的价值结构,新的情况要求新的价值,教育者便对此退避三舍。作为对传统神学教育的反动,‘教授事实并让学生们自己做出决定’被看成了进步的东西,文化相对主义和科学中立化取代了传统价值的主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高等学校完全停止了道德教育)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