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不计划,市场不市场”。这是有人对尚处于过渡阶段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种直观评说。面对这种处于转轨阶段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其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出现思想观念和行为上的某些矛盾冲突或偏颇也不足为怪。要紧的是,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各级领导应当做到心中有数、引导有方、工作得力,保证改革逐步推进、目标分步实施,多在转换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就业新制度、创造工作新经验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透过一些现象探究问题的实质,在较深层次上探讨与求索。笔者经参加’95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交流及重点计划洽谈会,加上在此前后对有关人士的访谈,深感有些问题值得深思。 重点计划:几多欢喜几多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大转轨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必须来一个相应的变革和转轨,即改革完全由国家包办的计划分配制度,逐步转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进而走向毕业生就业市场,自主择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样,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立健全,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出于不同情况和各自目的,多少人对这个过程看不清楚或把握不准,导致了一些认识和做法上的混乱。早在改革方案刚出台的几年前,一些有门路的人就认为:如今已是市场经济了,毕业生就业国家可以不管了,可以自由择业了;一些农村的人认为,国家不包当干部了,还上大学干什么;而一些习惯于坐等国家派干部和技术人员去的用人单位也觉得无所适从:我们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国家培养的人才不派来怎么行!人们很快就发现,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趋动,大学生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过去令人羡慕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防、军工以及科研、教学单位已不再令他们眼热,而那些经济效益好的公司和带“外”字号的企业却被各路人才挤破了门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在过渡阶段对人才的需求,则成了国家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从1991年起,国家每年都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花费相当的时间与精力,来制定保证部分重点单位需求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即重点计划),并组织落实。 承担重点计划任务的,主要是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和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每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之前,各地、各部委都要向国家教委上报重点需求信息,经国家教委审核筛选,确定一批重点保证的单位,并制订出重点计划,按一定比例下达给有关高校。1995年,被确认的重点单位达446家,其中又有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胜利油田、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9家单位为“重中之重”。今年确定的重点计划为6000余名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家教委直属高校3500余名,中央部委院校2500余名。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有关人士说,虽然毕业生就业不再以指令性计划进行,上述重点计划也以指导性计划下达,但各有关高校非常顾全大局,每年都能较好地落实计划,完成任务,有的还能超额完成。有位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高校领导说,对每年国家教委下达的重点计划,我们几乎是想尽办法、全力以赴去完成的。许多高校为鼓励毕业生到重点计划单位、特别是条件较艰苦的重点单位去就业,除了要做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给予一定的荣誉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内地有些高校给的一次性奖励金为5000~10000元,广东地区高校则达到10000~30000元不等。要知道这笔钱是各高校在本来十分紧缺的经费中挤出来的,表现出了这些高校高度的责任感和为国分忧的精神。 重点计划的受益者,自然是那些被列入重点计划的重点保护单位,特别是那些“重中之重”单位。这些单位或因新项目要上马,急需人才;或因地理位置不佳,工作亟需而要不到人。重点计划能使其人才来源有所保证,于是,力争“重点”榜上有名,成了一些用人单位和企业追求的热点。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人事干部说,本公司目前是亚洲最大的化纤工业基地,规模在世界排列第四,产量占全国1/2,现在二期工程的投资达145亿元,三期工程也在筹划中,急需大批人才,但因公司在不起眼的小城市,人才来源受限,我们很高兴今年被列为“重中之重”单位,使我们有可能进更多、更优秀的毕业生。齐齐哈尔机车车辆厂,是全国最大的铁道机车生产基地,也因缺乏地理优势等原因,近年来进毕业生不太顺心,今年被列为“重中之重”后,自然也较欣慰,盼望能要到较称心的毕业生。 就冲着这么多的用人单位想挤进重点计划保护行列,以及进入重点计划单位表现出的欣喜心情,也足以说明在转轨过渡时期国家把重点计划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根据中国当前国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可以这么认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保证重点;如果不是受到保证重点的制约,则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步子还可以加速,手脚可再放开一些,就业市场的建立和发育也可以快些。然而,步子慢了就会出现保证重点的重点计划与社会大市场经济体制的步调如何协调一致的问题。实际上在重点计划执行中,也已出现了某些新矛盾和隐忧。 一些承担重点计划任务的高校,在实际工作中碰到了很大困难。其一,由于某些国有大企业、大单位改革力度不够,人事制度不活,待遇不高,加上地理位置无优势,对毕业生缺乏吸引力,使落实重点计划的动员工作很难做;其二,按理说,学校本来是培养人和输送人才的,不应该由学校出钱设奖来保重点计划的落实,可还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对办学经费十分紧张的高校来说,多一个重点计划名额,就是多一份经济负担,确实难以承受;其三,有的学生碍于老师的面子,表面上愿意接受学校的重点计划任务派遣,但并不准备真的到单位去报到,使重点计划难以完全兑现。 高校有关人士对什么是“重点”和怎样保重点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有的说,从原则上讲,重点应是那些对国家经济、科技和国防具有关键作用的单位。实际上,重点的不一定艰苦,艰苦的不一定是重点。所以有的学校已不简单地提“到艰苦的地方去”,而是强调到更能发挥作用,对党和人民能作更大贡献的地方去。有的认为,理想的就业工作,应做到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满意,而实际上,实行重点计划也有一些不合理现象值得研究。有位高校负责人曾尖锐地指出,有些单位用人制度没有很好改革,人浮于事,效益很差,原有的毕业生并没能好好发挥应有的作用,新分去的毕业生往往无事可做,成天看报、打杂,闲得发慌,有事业心的毕业生当然不愿去和不安心。如果让这样的单位进入重点计划保护之列,不啻是在保护落后,不利于改革的深化。为了让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后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事业有成,这位负责人提出,能否在保重点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学校在具体做法上灵活些,比如根据学校了解的情况和历届毕业生的反映,对那些不能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单位,学校有权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然后报教委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