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四大以后,我国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改革成果 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90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根据十四大的精神,国家教委制定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改革我国来华留学生工作,使之取得新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三个主动适应”。第一,要主动适应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改革的需要;第二,要主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第三,要主动适应90年代高等院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改革的走向,也就是改革重点突破的四个领域:各级来华留学生工作的体制,留学生招生工作,对留学生学籍生活管理和留学生经费。根据这一思路,一年多来,从国家教委到各省、市和院校直至我们的留学生办公室都积极地进行了研究思考,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改革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不少改革措施,给全国的来华留学生工作创造了一个生动活泼的新局面。 在国家政府部门方面: 1、国家教委外事司进一步简政放权。外事司决定,自1993~1994学年度开始,向各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人选,由我国高校选择录取后,向国家教委推荐享受政府奖学金,录取权在学校;接受留学生的院校具有自主权,有权依照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留学生进行管理和奖励、处罚;留学生在华的地位是在校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新的政策扩大了学校在接受、管理、处罚留学生等方面的权利,淡化了政府互换留学生的外交、官方地位。 2、下放了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权限。现修改的《外国留学生管理条例》中已明确,一切处罚包括开除均由校方决定,涉及重大外交关系时,教委提出参考建议。这一作法大大提高了学校的权威性,便于学校加强日常管理。 3、根据中国的社会开放度的增加、法制的逐步健全和《高等院校校园秩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发布,国家教委突出强调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校内管理校园化,校外管理社会化”,打破来华留学生长期以来的封闭式管理模式,使来华留学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制化管理,减少了学校留办与留学生的直接冲突,增强了管理的力度。 4、随着留学生层次的增多,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及来华留学生的管理模式逐步转为实行趋同化和社会化,我们已对留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办法和住宿办法提出了改革方案。方案主体设想是使其逐步与当前新的经济体制、开放形势和国际上通行的模式相吻合。 5、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声誉日益提高,世界各国、各界人士需要更多地了解中国、希望来华学习。为此,我们改革了政府奖学金的单一性,由只通过政府间协议向对方政府提供的办法,改为多种项目的奖学金。有外国青年中文教师奖学金、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向资深汉学研究家提供)、优秀生奖学金(培养尖子人才,公、自费生均可申请)、对第三世界智力援助奖学金(在官方名额之外)、国外HSK优胜者奖学金、UNESCO奖学金,另外还有供驻外使馆掌握的向对华友好人士或其子女提供的特别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设立,有效地顺应了中国开放形势、扩大国际影响的需要。 在地方政府部门方面; 1、配合国家政府部门的方针、政策,积极研究了本地区留学生工作的改革问题,并为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了很好的保证作用。 2、为适应扩大高校对外开放的需要,积极组织出国考察,建立地区对外交流关系,编制对外宣传资料,为学校的扩大招生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 3、在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努力解决社会出现的问题对留学生工作造成的困难。 4、在中国开放发展的大环境中,积极引导、优化来华留学生的留学环境,利用地区政府机构的职权优势,协调社会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有教育意义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 在各院校的留办方面: 1、由于形势的需要,来华留学生人数、层次有了很大的发展。各校留办改变了过去工作一般化、有事办事的管理办法,普遍建立了全年工作程序化、日常工作标准化、规章制度健全化、管理体制正常化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使留办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水平。 2、自国家教委于1987年全面下放了各校自行招生的自主权后,各校(71所有基础的院校)的自行招生工作逐步完善。由于国家开放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尤其是与周边国家外交关系的发展,各校自行招生的人数迅速扩大,面对这一形势,各校积极挖掘本校的潜力,尤其是留办的同志开动脑筋,按照国家政策,制定了不少本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新政策。其中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调整专业结构,举办各种类型的有教学效果的短期班。既尽可能满足国外的需求,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接受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发展。 3、按照国家教委留学生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各校重新修改、完善了留学生教学、生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少学校除学校统一的管理制度外,还单独针对留学生特点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日常管理照章行事,多数学校进入了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