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尹鸿祝)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及就业制度的改革,经过1994年的试点已初见成效。国家教委提出,这项改革在今年将加快步伐,实施改革的学校由去年的40余所扩展到100余所,以保证到1997年全国大多数高校按新制度运作,在2000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 国家教委副主任张孝文近日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成这项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改革力度,并完善和规范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俭学等配套改革,促进学生培养机制的转换,保证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他指出,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以使“并轨”改革顺利进行。各地方、各高校不得自作主张制定与国家规章不一致的“土政策”。国家教委不授权任何一级领导特批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并将对一些违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所招收的学生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即使在招生计划内,也不承认其学籍,将来也不能取得毕业文凭,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1994年,全国共有国家教委、地方和中央业务部门所属的4 0 多所普通高校进行了招生“并轨”改革试点,所招新生占全国招生总数的近1/10。改革试点结果表明。试点院校生源基本上没有因为新的收费办法受影响,而且新生质量得以提高。其中一些学校还进行了相应的教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改革,奖、贷学金制度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也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