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世纪是石油世纪的话,那么,21世纪将是水的世纪。“水之争”将愈演愈烈,“水已成了国家缺少时就会诉诸武力的唯一资源”(注:Charles William Mays,"The Middle East In 21[st] Century",The Middle East Journal,Vol.52,NO.1。)。50年前以色列是为了在阿拉伯国家的重重包围之中寻求一条生路,目前则是为水而战。因为水资源危机不仅是以色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影响中东和平进程的关键因素之一,正如朱迪恩·佩雷拉在1981年2月所说的那样,“许多人把中东看作石油宝藏的同义语,认为这种能源财富对中东形势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另一种极其重要的液体——水的缺乏,对该地区的政治影响同样不可估量。”(注:朱迪恩·佩雷拉:《水与中东政治》,载《中东》1981年第2期。)约旦前国王侯赛因曾预言:“未来的中东战争将因水而起。”(注:刘洁秋:《世界面临着水的威胁》,载《编译参考》2000年第5期。)这说明了水资源问题在中东和平进程中的重要性。 一、以色列的水资源现状 中东属热带和亚热带,气候炎热,降水少而蒸发多,地表径流少,淡水资源十分珍贵。目前,中东缺水国家已从1955年的3个(巴林、科威特、约旦)上升到1990年的11个,水资源正急剧减少。预计2025年,埃及、利比亚、伊朗、埃塞俄比亚、摩洛哥、阿曼、叙利亚等7国也将成为缺水国家。估计,目前中东诸国每年缺水1320亿立方米,占总需求量的44%。(注:刘得颐:《风波难平约旦河》,载《地理知识》1997年第2期。) 以色列气候炎热,一半以上地区的年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下,几乎无地表水可言;地下水层深,含盐度高,开发利用代价大;地表径流极为匮乏,仅约旦河常年有水,还是与约旦、叙利亚、黎巴嫩共有。由于国内水资源基础不好,目前以色列用水量的70%都来自相邻的阿拉伯国家:25%来自约旦河西岸,22%来自戈兰高地,10%来自黎巴嫩南部,然而这些地方恰恰是阿以冲突之地。即便如此,以色列仍陷于水危机之中。据统计,以色列人年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89立方米(注:潘京初:《水与中东和平进程》,载《国际政治研究》2000年第1期。),远低于7700立方米的世界水平,也低于水资源危机的临界线(人均年占有量1000立方米),其水危机程度可见一斑。 以色列水资源问题由来已久。早在几千年前,当地居民就已饱尝缺水之苦,他们珍惜水源,采用各种办法器具储水,把水从一地运往它地。犹太复国运动兴起之后,犹太早期移民也为寻找水源付出巨大努力与高昂代价,然而收效甚微。以色列建国初期,人口不到90万,耕地面积16.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8%,其中可灌溉面积仅为3万公顷。(注:张倩红:《以色列的水资源问题》,载《西亚非洲》1998年第5期。)尽管以色列政府曾采取各种措施,在利用现有水资源上取得举世公认的成效,如其水资源利用率已提高到80%,但仍满足不了它对水的增长需求。总之,以色列缺水现象短期内不会有实质性改善,反有进一步加剧趋势,其原因有: 1.人口自然增长率高。以色列建国之初人口不到90万,现已达500多万。不断增长的人口对水的消费增长已超过水的自然补偿能力,导致水资源过度开发。而水资源的“预支”又导致水井越挖越深,已达到含有氯和砷的地层。有害物质被吸到地面,造成土质变差,又更加剧水危机。 2.日益严重的污染。使饮用水的质量日益恶化,降低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剧了水资源的损耗。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点燃油并,进一步污染了地下水资源的情况。另外,以色列在用水上采取自我中心主义与掠夺式的开发,也使一些水资源过早地枯竭。 3.其它中东国家对水的浪费,间接地使以色列水危机加剧。目前,部分阿拉伯国家浪费水的现象严重,他们对水的利用率仅为37%。尽管以色列拥有世界一流节水技术,由于阿以冲突不断,不仅这些技术未在以色列普及,部分阿拉伯国家更无缘享用。这种“零和”争水模式也间接导致以色列缺水。 4.工农业快速发展加剧了以色列的水资源短缺。以色列建国后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用水量激增。 二、以色列的水资源战略 水资源关乎以色列的国计民生,故以历届政府都把“水安全”与“国家安全”相提并论,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建国伊始,以色列就对水资源进行了全国性规划。其战略决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家立法并依法进行管理。以色列政府认为:“水资源是公共财产,必须置于国家绝对控制之下,以供居民使用与发展之用”;“个人对土地的所有,并不等于给他提供了该地区之下或流经该地区或该地区边界的一切水资源的所有权。”(注:哈伊姆·格瓦蒂:《以色列移民与开发史(1880-1980)》,1996年版第384~385页。)因此,早在1938年,犹太人就成立了“迈克饶特”负责水资源及兴建水利设施的统一管理。20世纪50年代又成立了水规划公司,以减轻“迈克饶特”的负担。另外,为让水资源的合理运用有法可依,又于1959年颁布了《水法》。此后,逐渐形成以《水法》为核心,囊括《水计量法》、《水灌溉控制法》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综合利用水资源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同时,国家还配备了一位水专员来负责有关水事务,水专员由总理兼任,第一位水专员便是梅厄。以色列还健全用水监管机制,实行用水许可证制度。所有用户都必须按计划用水,超过定量者给予处罚。在征收水费方面,实行差别收费制,并通过水价均衡基金会“提高低成本地区的水价,降低高成本地区的水价”来缩小水差价。 2.注意开源节流,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以色列以“涓滴珍贵”为口号,通过各种媒介对公民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节水教育,注意培养全民的节水意识与节水自觉性。以色列还开发出高效节水灌灌技术“一滴灌”。在节水的同时,也适当开源,主要开发地下水源,发展海水淡化、废水回收以及人工降雨等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