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22日,第三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在加拿大魁北克市召开。除古巴外的34个美洲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了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加强民主和促进安全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冷战结束后,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以及相关的部长会议增多,成为美国和拉丁美洲之间的主要合作机制。而冷战时期相当活跃的美洲国家外长会议和国际会议在冷战后却处于沉寂状态。种种迹象表明,冷战后美国和拉美之间的合作机制开始发生变化。 一、冷战时期美拉联盟机制的兴衰 美拉之间总体的合作机制最早始于19世纪末。1890年4月,在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赖恩的倡议下,第一届泛美会议在华盛顿召开,美国和17个拉美国家参加了大会,并决定成立“美洲各共和国国际联盟”(注:在1901年第4届泛美会议上改名为泛美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注:在1902年第二届泛美会议上改名为“美洲各国国际事务局。)。此后,泛美会议共召开过9届(注:1948年第九届泛美会议后被“美洲国家国际会议”取代。),成为美国和拉美国家之间最早和最重要的合作机制之一。 二战后,随着冷战的加剧,为了同苏联相对抗,美国同拉美国家结成军事政治同盟。美拉联盟是这一时期双方合作的主要机制。1947年8月,美国和19个拉丁美洲国家(注:这19个拉丁美洲国家为:南美10国: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玻利维亚、秘鲁、智利和厄瓜多尔;中美5国: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巴拿马;加勒比3国:古巴、海地和多米尼加;以及北美的墨西哥。另有一个中美国家尼加拉瓜因国内政变,新政府尚未获得承认而未能与会,但会后批准了《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也是缔约国之一。)的外交部长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维护大陆和平与安全的美洲国家会议”,并于9月2日签署了《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简称里约热内卢条约),规定“任何一国对美洲一国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全体美洲国家的武装攻击,因而,每一缔约国承诺行使其……固有权力以援助应付攻击”。(注:《国际条约集(1945-1947》,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520页。)美洲国家外长协商会议是联盟的正式协商机构。1948年3月,第九届泛美会议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举行,美国和全部20个拉美国家的代表出席。会议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成立了取代泛美联盟的美洲国家组织。美洲国家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美洲国家国际会议、外长协商会议、理事会和泛美联盟等。此后,美洲国家组织的外长会议和国际会议就成了美拉合作的主要机制。此外,从1952年到1955年6月,美国还通过个别谈判的方式同12个拉丁美洲国家(注:这12个国家按缔约顺序依次为:厄瓜多尔、秘鲁、巴西、古巴、智利、哥伦比亚、乌拉圭、多米尼加、尼加拉瓜、洪都拉斯、海地和危地马拉。)缔结了双边军事互助协定,从而建立了与拉美国家进行军事政治合作的另一个重要机制。 50、60年代是美拉联盟机制的兴盛时期。在朝鲜战争中,所有拉美国家都支持美国对朝鲜的干涉,其中哥伦比亚还派军队直接追随美国参加了战争。古巴导弹危机爆发后,拉美国家基本上都站在了美国一边,许多国家还采取具体行动响应肯尼迪政府禁止运送攻击性武器进入古巴的封锁令,从而给赫鲁晓夫以“出乎意料的沉重一击”(肯尼迪语)。1961年,肯尼迪政府推出“争取联盟计划”受到拉美国家的欢迎,促进了美国和拉美国家的合作。此外,美国还通过经济制裁、政治压力乃至军事干涉,对拉美各国进行控制。1954年6月和1961年4月,美国分别对危地马拉和古巴进行武装干涉,1965年4月对多米尼加发动大规模军事侵略;1962年1月,在第8届美洲国家外长协商会议上,又迫使大会通过了制裁古巴并把古巴政府挤出美洲国家组织的决议。 然而,从60年代末开始,随着美国国力的相对削弱和军事霸权地位的动摇,以及拉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外交独立性的增强,美拉联盟机制迅速衰落。据统计,在美洲国家组织各机构中,1948-1960年间,美国关于“冷战”问题的提案有20%遭到反对,到了1961-1974年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33.3%;而涉及政治、法律和安全问题的提案,遭到反对的比例则由30%上升到72.2%。(注:曹琳:“美洲国家组织的现状和前景”,《拉丁美洲研究》,1987年第3期,第25页。)1979年6月,美国卡特政府提出建立一支泛美和平部队,用以干涉尼加拉瓜内政的提案,遭到美洲国家组织第17次外长会议的否决。1989年12月,美洲国家组织通过一项决议,谴责美国对巴拿马的入侵,要求美国立即停止对巴拿马的武装干涉。1977年,巴西宣布废除同美国签订的军事协定,从法律上解除了与美国的“自动联盟”关系。菲格雷多总统还明确表示:“巴西和美国不会再出现任何形式的联盟。”(注:肖枫:“论战后拉美国家外交理论和政策的发展”,《拉丁美洲研究》,1989年第2期,第9页。)另外,在1982年的马岛战争中,美国作为阿根廷的盟友公然支持英国,对阿根廷中止出售武器并进行经济制裁。这种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阿根廷和其它拉美国家对美国和美拉联盟的信任,加深了美国与拉美国家间的鸿沟,凸显了美拉联盟作为美拉合作机制的局限性。作为二战后美拉合作的主要机制,美拉联盟到70、80年代实际上已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在冷战联盟框架下,美拉合作机制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反苏、反共的意识形态色彩浓厚。以里约热内卢条约为主要合作机制的美拉联盟的建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对付苏联的“共产主义威胁”。联盟建立后,美国经常打着“反对国际共产主义渗透”的旗号干涉拉美国家的内政。在50、60年代,“反苏、反共”甚至成了美拉联盟存在与进行合作的政治基础。1954年3月,在美国主导下,加拉加斯美洲国家会议通过了《团结一致维护美洲国家政治完整以抵抗国际共产主义干涉》的宣言(通称“反共宣言”),凸显了这一时期美拉合作机制中的意识形态色彩。其次,以军事、政治合作为重点。这一时期的美拉联盟就性质来说是一个军事政治联盟,合作也只是围绕着军事和安全事务进行。再者,各个主体在合作中所处的地位不平等。拉美国家基本上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力较弱,而美国是战后的超级大国,经济政治军事实力远非拉美诸国可比。因而美国在合作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在合作中推行霸权主义政策,因而必然遭到拉美国家的反对,从而在美拉之间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合作与冲突的相互交织,也是这一时期美拉合作机制的又一个重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