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格局中的力量对比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后,国际规范与制度因素常常面临转型和变革。系统分析冷战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变革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深化对过渡时期国际关系基本特征的认识,对推进世界多极化进程和确定中国在国际秩序变革中的战略定位有重要意义。 一、现行国际规范制度的特点及其在变革中面对的主要问题 国际规范体系和机制架构是世界格局与国际秩序中基础性的构成因素。世界格局是反映特定国际力量对比状况与利益要求的合法化与制度化的国际利益平衡关系与分布格局,而国际秩序是反映和维护特定国际利益平衡关系的规范体系与运行保障机制。这两个范畴分别反映了国际关系的表里特点:世界格局主要展现国际关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外部形态特征,国际秩序主要体现国际关系在特定外在形态下的内在运动方式和变化规律。单极化与多极化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世界格局和国际秩序,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表面看是世界格局之争,从实质看是国际秩序之争,而后者的基本内涵又是规范与制度之争。 从总体看,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规范建设和机制架构方面具有双重特点:一方面,联合国体系仍是全球性规范体系与机制架构的基础:政治上强调主权平等原则,经济上追求基于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共同繁荣目标,安全上倡导大国集体主导的国际和谐与共同安全理念,组织上确立了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和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在全球政治、安全和经济事务中的核心地位。这些因素对推动国际关系正常发展仍在发挥积极作用,说明五十多年前国际社会针对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秩序提出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规范和保障措施,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至今仍具有其合理性;另一方面,从地区和局部范围看,联合国体制外的规范与制度因素也在对国际秩序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这些因素有几个主要来源:一是冷战遗留的沉淀或副产品,如北约集团、美国在亚太的军事同盟体系、以CTBT、NPT、ABM条约等为代表的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与军控规范,以及其它承继于冷战时期的机制与规范;二是世界各地区在冷战时期为谋求自身发展建立的既独立于冷战体制也不直接受制于联合国的各种地区性合作机制和规范体系,如欧盟和东盟等;三是冷战后适应新形势发展起来的区域性机制,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亚佩克、东盟地区论坛、东盟与中日韩的10+3机制以及上海五国机制等。 推进世界多极化,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调整、更新和优化上述各种因素的作用及其相互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关键是要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 (一)反对霸权主义,使联合国体系在全球和地区性事务中的正常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联合国体系在全球国际秩序中虽有不可替代的意义,但它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一直未得到正常发挥。主要原因先是来自冷战,后是由于霸权主义和冷战遗留因素的干扰。冷战体制以两种制度、两个阵营、两种经济的对抗与分裂为基本特征,极大地限制和挤压了联合国代表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使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边缘化。在整个冷战期间,联合国在安全上只能在两极势力忽略的真空地带寻找缝隙,发挥影响,在经济上几乎不能对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显示其存在,惟在政治上能使人较多地意识到其意义,但也常被美苏用作争霸的工具。冷战结束和原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经济体制的转轨,为联合国体系倡导的国际理念及其代表的国际秩序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政治上有更多的国家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国际事务,经济上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市场,安全上安理会主要成员国之间出现了统一行动的意愿与可能。 但与此同时,阻碍联合国发挥正常作用、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的霸权主义势力、行为和主张,也在以新的形式抬头。其特点是国际安全领域中的冷战思维同国际政治领域中的新干涉主义思潮相结合,使冷战遗留的消极因素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反倒有了滋生的新土壤,而冷战时期形成的一些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仍有积极作用的国际规范却面临被破坏的危险。突出的问题包括:一是美国的NMD与TMD计划给国际军备裁减与控制规范和相关机制带来的挑战。这个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ABM条约的效力,而且对国际安全形势、安全观念和安全保障体制,都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二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近年来推行的新干涉主义思潮和行为对国际法理规范和道义准则带来的冲击。新干涉主义打着保护人权幌子,动辄越过联合国,对弱小国家的国内民族、宗教冲突进行政治干预、经济制裁和武装干涉,严重破坏了国际关系的法理基础和正常秩序,也极大干扰了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的正常进行,已成为加剧国际动荡和不安的一个重要因素。三是北约和美日同盟等冷战时期形成的西方军事同盟组织正在强化其机制,扩大其防备范围,对同盟体系外许多国家的安全带来新的压力,也使联合国安全体制的权威性受到削弱,是冷战最大的遗产和霸权主义扩张影响及谋求制度保障的主要依托。这些问题已深入到国际政治安全规范体系和机制架构的基础层面,是当前国际秩序面临的主要挑战。 (二)在联合国体制内与体制外、在全球和地区范围内,促进国际规范与体制的更新、改进和完善,也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面临的重要任务。联合国体系的基本内核与总体框架虽不失其进步与合理性,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局限性和不合理的成分也在不断显露,与联合国体制外国际机制的关系协调问题正变得日益重要,形成了国际秩序必须面对的第二类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如何改革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的全球性机构,使之适应国际力量对比和利益平衡关系的变化。这主要涉及对一些有国际影响的地区性强国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二是如何在使大国在国际合作与协调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在规范和机制上强化中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事务机会和能力,进一步促进国际政治的民主化。三是如何使国际经济体制更加有利于缩小南北差异,促进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四是如何使传统机制与新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相适应。五是如何使国际机制能够更加公正有效地处理保护环境、打击国际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实施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等新的全球性问题。六是如何协调与调整有关地区性机制同以联合国体系为代表的全球性规范体系和机制之间的关系,包括在国际规范上如何制约有关承继于冷战的地区性军事同盟组织对国际法与国际行为准则构成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