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西·赖特认为:“国际关系中的一般性理论指的是一套全面的、连贯的、能够自我修正的知识,它有助于对各国间关系和国际条件的认识、预测、评价和控制,这门理论必须涉及国际关系领域的所有方面,并用尽量少的几个确切的概括性命题表达出来。”(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邵文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10月第1版,第31页。)这里所说国际关系理论必须涉及的“所有方面”,当然包括国家安全理论。国家安全理论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方面内容,我们可称之为“中层理论”。国际形势的变化,使国家安全理论不断接受挑战,不断得到发展。从传统的国防安全、外交安全,到现在的综合安全;从同盟安全、均势安全,到目前的合作安全、共同安全,向我们展示着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变化。如何从国家安全理论的这种发展变化中吸取具有普遍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合理因素,如何在国际关系理论中完善国家安全理论甚至建立起“国家安全学”(注:刘跃进:《建立“国家安全学”初探》,《国家安全通讯》,1999年第1期,第31页。),如何认识和评价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国家安全、国际安全和世界安全,这在当前是一个需要国际关系理论界给予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无力深入研究国家安全理论的方方面面,但还是力图对国家安全的一些理论加以总结,对国家安全及其相关要素的关系提出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 要谈到国家安全,首先必须搞清楚“安全”这一概念的含义。在汉语里,安全是指一种状态,它有几个含义:稳定、完整,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受威胁。在英语里,安全(security)的词义较汉语广泛一些,一方面指安全的状态,即免于危险、恐惧,另一方面还有维护安全的意思,也包括安全措施和安全机构(注:Weber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Merriam-Webster Inc.,Springfield,Massachusetts,U.S.A,1984,p 1062.)。比较二者,尽管有东西文化在词性及其转换上的差别,但也可以看出,安全的基本含义就是稳定、完整,没有危险和威胁。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安全不但涉及一种客观现状,而且涉及一种心态,即安全感。从这个角度讲,安全包括两个方面,即客观上的安全和主观上的安全。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阿诺德·沃尔费斯在《冲突与合作》中指出:“安全,在客观意义上,表明对所获得价值不存在威胁,在主观意义上,表明不存在这样的价值会受到攻击的恐惧”(注:Arnold Wolfers: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62,p28.)。我国也有学者提出类似的观点:“安全首先是一种主观感觉,是人类对自己生命和生命条件的无忧和放心,是对自己前途和未来的一种自信;安全又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具有对抗一切现实或潜在威胁的实实在在的保障。”(注:夏保成:《国家安全论》,长春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3页。) 有一些著名学者,诸如布赞(Barry Buzan)、费雷(Daniel Frei)、杰维斯(Robert Jervis)等,否认安全有确切的定义,认为它不过是一个模糊的象征。(注:Peter Mangold: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Routledge,1990,p2-3.)他们的观点是:不同的行为体,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问题,会对安全作出不同的解释,任何一个概念的界定,都难免以偏概全,所以阐释安全的含义只能联系具体的情况。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也认为安全没有确切的含义,并明确指出:“安全意味着和平与和平的维护,但是,由于安全作为一种价值,同时享受其它许多价值的方式和条件,所以它的含义往往是不明确的。(注: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283页。)美国学者小霍姆斯认为,安全是一种活生生的外皮(skin),它所应用的时间和环境不同,它的色彩和内容就截然不同。(注:Oliver Wendell Holmes:In Search of a Post-Cold War Security Structure,Mcnair Paper 27,1994,p24.)基于安全没有确切含义这样一种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不必去追究什么概念或定义,也可以直接讨论这个问题。也许这也是一种研究方法,但总有一种逃避之嫌,而以此发展的理论也有一种无源之水的感觉。因而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在理论研究中,概念的创造和准确运用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理论上的突破往往伴随着概念上的创新。而理论上的错误也与其概念上的混乱有关”。(注:张曙光:《治理结构与督导机制》,http://www.unirule.org.cn.)其实,安全是有一种常态的,而对它的争论往往是以其主观性否定客观性,以其相对性否定绝对性,或以其特征的多样性否定其本质。 因此,在肯定安全概念具有客观性和某种程度的确定性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给“安全”下定义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所谓安全,就是一种相对稳定、完整,没有威胁、恐惧的状态,以及维持这种状态的能力。在此,稳定、完整,侧重于客观;威胁、恐惧侧重于主观;而能力是从潜在的和发展的角度看的。安全概念有三个特征:1、二元性(主、客观性);2、相对性(因时间、地点、条件、行为体而变化);3、多维性(多方面,多层次的综合)。与“安全”一词相比,“国家安全”这一概念出现的较晚,而且几乎在这一概念诞生的同时,对它的争论就出现了。英国学者曼戈尔得(Peter Mangold)在《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一书中指出,从词源上讲,国家安全是一个美国概念,尽管在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的著作中可以找到有关的思想,但它的出现只是近几年的事。据曼戈尔得的考证,国家安全的现代用法最早出现在美国报纸专栏作家李普曼1943年的著作《美国外交政策》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个提法才构成国际政治中的一个常用标准概念,成了诸如军事事务、外交政策、外交事务等较陈旧语词的代用品。(注:Peter Mangold: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Routledge,1990,p2.)同“安全”定义的争论一样,一些学者以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主观性、相对性、广泛性以及国家安全概念的发展变化,来否认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的可能性。但也有学者认为,不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家安全概念而谈国家安全理论,无异于空中楼阁。同时,不少学者也作了这种努力。布朗在《思考国家安全》一书中认为:“国家安全是一种能力;保持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基于合理的条件维持它与世界其他部分的经济联系,防止外来力量打跨它的特质、制度和统治,并且控制它的边界”(注:Harold Brown:Thinking about National Security,Westview Press,1983,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