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和伊朗人民圣战者组织(以下简称“圣战者”)是当代中东两个激进的伊斯兰组织。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的阿拉伯语缩写,源于巴穆斯林兄弟会,建于1987年巴人民起义时,以激烈反对以色列和巴以和谈著称。目前约有3万名成员,是巴继法塔赫之后的第二大组织。圣战者是伊朗七八十年代著名的伊斯兰左翼组织,源于50年代伊朗的自由运动,建于1965年。该组织自1973年起开展武装斗争,在推翻巴列维政权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后因政见不同,与伊朗伊斯兰政权反目,公开以武力抗衡霍梅尼政府,遭严厉镇压。1981年10月,领导人马苏德·拉贾维(Masoud Rajavi)和巴尼·萨德尔(Bani-Sadr)在法国与库尔德民主党联合,组成民族抵抗委员会(National ResistanceCouncil),继续从事反政府活动。1984年拉贾维与萨德尔决裂。1988年拉贾维流亡伊拉克。在伊拉克政府支持下,拉贾维建立了民族解放军,并于1988年7月向伊朗发动进攻,失败后其残部退回伊拉克。这两个组织虽同为伊斯兰组织,但各具特色,本文试作一比较分析。 一、两组织的共同点 第一,两组织都是在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大背景下兴起的。70年代以来,由于伊斯兰国家的各种理论在民族独立与现代化进程中受挫,使伊斯兰复兴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哈马斯的兴起,是被占领土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占领20年(1967~1987)现实作出的伊斯兰回应。经巴勒斯坦战争和“六五”战争,巴勒斯坦被以色列全部占领,巴人丧失了民族家园,或沦为难民,或被迫接受以色列统治。长期以来,巴勒斯坦人经济严重落后,失业率居高不下,巴勒斯坦人靠在以色列和海外打工谋生。以色列剥夺巴人的政治权利,吞并巴人的土地,严厉镇压巴人的反抗,使巴人深陷困境,不满情绪日趋增强。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兵戎相见,进入80年代后又接连推出多种政治解决方案,但都以失败告终。巴解组织先是武装斗争,后转向政治解决,态度由消灭以色列转为承认以色列,但都遭拒绝。巴勒斯坦问题的迟迟不决,使巴人对未来,对阿拉伯国家、巴解组织和世俗主义十分失望。在这种情况下,巴人很自然地向自己所熟悉的、曾给予阿拉伯人中世纪辉煌的伊斯兰教回归。哈马斯领导人艾哈迈德·亚辛说:“当所有的门都关闭时,安拉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注:Ze'ev Schiff and Elud Ya'ari,Intifada:The Palestinian Uprising-Israel's Third Front (NewYork:Touchstom Book,1989,P.227)70年代以来,巴人的伊斯兰回归倾向增强,穆斯林兄弟会、伊斯兰圣战者组织非常活跃。哈马斯的建立,就是巴穆斯林兄弟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与延续。 伊朗圣战者的兴起,是对巴列维君主制的现代化政策作出的伊斯兰回应。自60年代起,巴列维国王大力推行白色革命,引起伊朗社会巨变,但全盘西化式的改革导致伊朗社会矛盾加剧。西方价值观的大举入侵,对伊朗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形成了猛烈冲击。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使中下层群众不但享受不到现代化的成果,反而成为现代化的被掠夺对象。这些都与传统的伊斯兰精神相悖,引起广大穆斯林的严重不满。在这种情况下,伊朗伊斯兰势力大增。圣战者的一系列活动,就是在伊朗社会出现危机时,力求推翻巴列维政权,为重建伊斯兰社会而作出的努力。 由此可见,两组织都试图以伊斯兰来解决各自面临的现实问题。哈马斯奉行以伊斯兰为指导的原则,要“以伊斯兰为生活之路,为在巴勒斯坦每一寸土地上提高真主的行为而工作”(注:Ziad Abu-Amr,Islamic Fundamentalis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The MuslimBrotherhood and Islemic Jihad Morement (Bloomington:IndianaUniversity Press,1994),P.80.)。他们自称是失败的民族主义和世俗主义的替代者,认为丢失巴勒斯坦是整个伊斯兰世界的悲剧,只有伊斯兰才是巴勒斯坦的唯一解放之路。伊朗圣战者的看法相似,认为《古兰经》是“一套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实践指导方针”(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50页。),是穆斯林行动计划和战略的出发点。该组织认为巴列维政权仅受中产阶级支持,是靠恐怖、威逼、宣传来统治的,他们主张在伊斯兰指导下,采取暴力行动来推翻政权,因而有“行动中的革命的原教旨主义”(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47页。)之称。 第二,两组织都以圣战、暴力行动为主要斗争策略。哈马斯的口号之一就是“圣战是道路,为真主献身是最崇高理想”(注:Ziad Abu-Amr,Islamic Fundamentalis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The Muslim Brotherhood and Islemic Jihad Morement (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4),P.80.);对“犹太人僭取巴勒斯坦,圣战是伊斯兰所倡导的必须行为”(注:Don Peretz Boulder,Intifada:The Palestinian Upvising(CO:Westview Press,1990,P.105.),是“穆斯林的萨拉丁行为”(John Kelsay and Westminster,Islam and War-A Study in Comparative Ethics(Louisille Kentucky:John Knox Press,1993,P.97)。自哈马斯成立以来,它发动了无数次对以色列的自杀性袭击活动,造成不少以色列士兵和平民伤亡。武装斗争也是伊朗圣战者的基本策略。该组织认为,“个人成长与社会斗争分不开”,“殉教是追求促进创世主要求人和社会进化成长意向的预点”(注:凯马尔·H·卡尔帕特:《当代中东的政治和社会思想》,陈和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52页。)。在实践中,圣战者先是向巴列维政权发起武装攻击,继而又发动对伊斯兰政权领导人的暗杀、恐怖活动及武装战争。例如,仅1981年6月28日的一次炸弹事件,就使正在开会的74名伊斯兰共和党领导人丧生。两组织的暴力行径引起巨大反响,而其显著的恐怖主义色彩又使其屡遭有关当局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