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后,以东西方对峙为特征的国际关系格局正在向多极格局的方向发展。欧盟作为一支崛起的国际政治力量和经济实体,清醒地意识到,光靠现有成员国的力量难以同其它国际集团相抗衡,只有最大限度地扩大欧盟的地理面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其政治力量壮大的可能。 今年6月14日,欧盟15国外长和要求加入欧盟的12 个申请国的外长聚会卢森堡,就入盟谈判问题举行了第一次外长会议,表明欧盟扩大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本文试图从欧盟扩大的步骤,申请国入盟条件,以及扩大后将产生的地缘政治新格局等角度,来分析欧盟在扩大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一、欧盟扩大的步骤 根据1993年的哥本哈根决议和1997年的卢森堡决议,欧盟委员会将申请入盟国分成二批:第一批由东欧的爱沙尼亚、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等5 国和地中海岛国塞浦路斯组成;第二批由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立陶宛和马耳他等6国组成。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2003年至2010年间解决上述12国的入盟问题。 科索沃战争后,东南欧国家如阿尔巴尼亚、马其顿、克罗地亚、波斯尼亚与欧盟签订了稳定与合作协议。这些国家将是欧盟东扩远期计划的发展对象。另外,土耳其的入盟问题在合适的时间也将列入议事日程。(注:M.LOPRIORE,《Les prochains défis de L’Europe》, 载《欧共体和欧盟杂志》(法文版),第434期,2000年1月,P19。) 1998年3月,欧盟正式启动与第一组6个申请国的入盟谈判。1999年12月,欧盟决定与第二组申请国在2000年初进入谈判阶段。至此,欧盟与12个要求加入欧盟的国家开始了全面谈判。该谈判涉及到政治、经济及社会的31个领域。目前,欧盟已与第一组申请国在约15个领域达成了协议,同时在8个领域展开了与第二组申请国的谈判。 根据1999年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宣布,欧盟准备从2002年底起开始接纳新成员。欧盟认为虽然扩大是当务之急,但必须慎重行事,也就是说,申请国必须达到入盟标准才能被接纳。根据目前申请国的具体情况,最快也要到2005年欧盟才会接纳第一批新成员。(注:[法]《欧洲时报》,2000年6月16日。) 二、申请国入盟标准 欧盟在制定扩大战略的同时,在1993年6 月哥本哈根会议上出台了一系列入盟标准。其中主要精神为:入盟国必须具有以民主、法制和人权为前提的稳定的少数民族的权益,并具有一个有足够能力应付欧盟内外变化和竞争压力的健康的市场经济。 (注:K. KECSMAR, 《Elargissement:conséquences possibles》载《欧共体和欧盟杂志》(法文版),第434期,2000年1月,P15。) 1997年12月13日的卢森堡欧盟高峰会议依据哥本哈根确定的原则,对申请国作出入盟时间上先后顺序的排列。同时强调申请国入盟以后,遵守欧盟原则的态度和能力也将作为评估的标准。 1.政治标准 当欧委会在1997年向欧盟理事会提交与有关申请国谈判条件报告的时候,曾强调坚持区别对待。但是欧盟议会的态度大相径庭,认为同东欧申请国的谈判只应局限于政治范畴,经济问题应脱钩。同年12月的卢森堡欧盟高峰会议否决了欧盟议会从纯政治角度衡量申请国的建议,而采纳了欧委会的提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治标准仍是舍取申请国入盟的主要度量衡。1999年5月1日开始生效的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明文规定了对申请国的政治要求,即必须具有一个民主的政治体制,如果在入盟后有践踏民主和违反人权的行为,欧盟通过成员国一致表决的决议,可暂时吊销该成员国在欧盟中的一些权利。这个条约反映了欧盟对东欧有否实行民主治国的能力持怀疑态度。这种不安源于东欧部分国家的少数民族政策和现状。欧盟东扩加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避免欧洲大陆再次出现类似科索沃战争的悲剧。如果未来与东欧成员国不能妥善处理少数民族问题,一旦解除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疆界,欧盟目前的主体国担心难以承受移民潮所带来的无法预料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欧盟认为,合理的少数民族政策能稳定东欧大部分国家的政局,而东欧地区的稳定又是大欧洲地区安全的主要保证。因此,在审核东欧申请国入盟要求时,政治标准将始终是欧盟至高无上的准则。 2.经济标准 根据1997年的评估,没有一个东欧申请国的经济现状能完全符合欧盟提出的竞争性市场经济的标准。情况较好些的国家是匈牙利和波兰,其次是捷克和斯洛文尼亚,然后是爱沙尼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而匈牙利和波兰只有在保证继续维持1997年经济增长率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在2003至2004年间达标。下面两组数据足以说明申请国之间的经济差距:波兰至1996年底已吸收外资27亿美元,而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则分别为1亿和2.1亿美元。同年捷克的财政赤字是国民生产总值的0.2%,而保加利亚则为13.4%。(注: J.P.GOUZY,《La vie politique en Europe et dans le monde》,载《建设中的欧洲》(法文版杂志),2000年1月PP59—61。) 欧盟在从9个成员国发展到15个成员国的过程中, 也就是在八十年代接纳经济状况相对其它成员较差一些的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之后,一度人均产值下降6%,失业率增加30%。 这个前车之鉴,欧盟至今记忆犹新,更何况目前面对的谈判对象大多处于政治和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并不具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据欧盟统计局2000年初公布的资料显示,大多数入盟申请国的人均国内总产值不到欧盟成员国的一半。差距之大,不能不使欧盟在谈判过程中瞻前顾后,谨小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