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以德国人所特有的思想深度和思辨语言,对文艺复兴以来理性与自由这一近代哲学的主题作了深入而辩证的反思论证,并由此肇始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革命。晚年康德的历史理念是他对理性与自由这一近代哲学精神进行反思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康德没有像黑格尔那样通过一部体系完整的巨著去阐明考察世界历史的基本哲学原则,并依据这些原则来考察世界历史范畴下各民族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发展过程,但是,他以其深刻的哲学智慧提出了思辨历史哲学的一些基本原则,为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大厦奠定了先行的基础。 一、历史理念:大自然、理性与自由 康德的历史理念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即1784年所写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概念》(1991年)一文中。康德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核心概念:大自然、自然意图或自然计划。正是从这样一个核心概念出发,康德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不过是大自然的一个隐秘计划的实施过程。这一历史发展过程充满了个体、民族与类的种种冲突,但这些冲突决不是大自然的劳而无功的事业,而是通过把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赋予人类,来引导人类历史走向一个充分发挥人的全部才智的美好的未来社会,即保障自由的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这是一个国内生活自由和国际永久和平融为一体的光辉灿烂的社会。这就是康德历史哲学的基本格局。 康德在这里提出了历史哲学的基本原则和观念:人类历史表现为大自然或自然计划借助理性实现其自由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过程。 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不仅是理解康德认识论、伦理学的出发点,而且也是理解康德历史哲学的出发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自由与必然的二律背反,并通过这一矛盾的解决而划定了自由与必然各自适用的范围。一方面,人自己支配自己的意志,属于本体界,因而是自由的;另一方面,作为意志表现的行动,服从因果规律,属于现象界,因而又是必然的。这样,康德通过对人的二重性的二元划分,把意志划给本体界而确立了自由的合法地位,同时把行动划给现象界而确保了对人的行动进行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晚年康德把这种两个世界的理论推演到人类历史领域中。在历史领域,自由与必然的关系表现为个人乃至群体与整个类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个体以至民族按照自己的愿望追求着自己意图的实现,人们在这种意识上表现了自己的自由,历史也就是自由的历史;然而另一方面,历史发展的结果却常常违背人们的愿望,显示出历史自身的合规律性。康德认为,无论人们出自形而上学的意图制造出什么样的意志自由概念,作为意志现象的人的行动仍然与任何自然事件一样,受制于普遍的自然规律;而无论这些现象的原因多么隐蔽,如果以叙述这些现象为己任的历史从总体上考察人的意志自由的表现,那么它就仍然能够发现这种自由是一个合规律的进程。而且以这种方式,它也就能够把在每个个体那里显得错综复杂、毫无规则的东西,看成是整个类的原初禀赋的发展,这是一种虽然缓慢却又始终不断的历史发展进程。(参见李秋零) 康德在《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文的“命题一”中,表明了大自然的合目的性原则:“一个被创造物的全部自然秉赋都注定了终究是要充分地并且合目的地发展出来的”(1991年,第3页)。康德对此论证说,对任何动物的内部外部的解剖方面的观察都证实了这一命题,因为一种不能加以应用的器官、一种不能完成其目的的配备,在目的论的自然论上是一个矛盾。因为如果放弃这条原则,就不会再有一个合法则的大自然,而只能是一个茫无目的地活动着的大自然了。这样一来,令人绝望的偶然性就会取代理性的线索。 在“命题二”中,康德进一步论证了自然秉赋之合目的性发展的根本宗旨:“就在于使用人的理性,它们将在人——作为大地之上惟一有理性的被创造物——的身上充分地发展出来,但却只能是在全物种的身上而不是在各个人的身上”(同上,第3-4页)。这种理性力量的使用规律及其目标远远突出到了人的自然本能之外,但这种超越自然本能的理性能力的发挥和运用不是来自本能活动自身,而是需要一个持续前进发展的有探讨、有训练、有教导的过程。大自然对人的理性能力的运用是通过个体的生死衰亡和人类的不断延续来得到实现的。因此康德在这里就揭示了个体与类的辩证矛盾的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如果大自然仅仅给他规定了一个短暂的生命期限(就正如事实上所发生的那样),那末理性就需要有一系列也许是无法估计的世代,每一个世代都得把自己的启蒙留传给后一个世代,才能使它在我们人类身上的萌芽,最后发挥到充分与它的目标相称的那种发展阶段。”(同上,第4页) 康德进一步认为,大自然通由人类的理性而非本能,来实现唯有人类才可能享有的基于理性规律而非机械规则之上的美满与幸福。康德在“命题三”中对自然计划、理性与目的性的关系作了阐述:“大自然要使人类完完全全由其自己本身就创造出超乎其动物生存的机械安排之上的一切东西,而且除了其自己本身不假手于本能并仅凭自己的理性所获得的幸福或美满而外,就不再分享任何其它的幸福或美满。”(同上)在康德看来,大自然的根本目的是使人类的自然秉赋通过使用人的理性充分并且合目的地发展出来,使人类超越自己的本能而凭借着自己的理性去获得美满或幸福。 康德在社会历史的必然进程面前没有采取那种苍白无力的伤感主义态度,而是保持了极其清醒冷静的理性主义的矛盾发展观。在康德看来,为了把人的自然秉赋全部发挥出来,大自然把人类的非社会性的社会性这种对抗性引入到人类社会中,将人类的艰辛劳作和痛苦不幸作为人类趋向完善的基本动力。因此,社会对抗就不仅是一种普遍必然的规律,而且是历史朝着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的目标发展的基本条件。他充分认识到人们对私欲和利益的追求是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不断进步的根本动力,历史进步的真正杠杆就建立在个体与社会的对抗和纷争之中。(注:康德认为,对抗性是人类的非社会的社会性,“没有这种非社会性的而且其本身确实是并不可爱的性质,……人类的全部才智就会在一种美满的和睦、安逸与互亲互爱的阿迦底亚式的牧歌生活之中,永远被埋没在它们的胚胎里。……因此,让我们感谢大自然之有这种不合群性,有这种竞相猜忌的虚荣心,有这种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统治欲吧!”(1991年,第7页))在康德那里,人类历史的进程始终伴随着个体与类的二律背反的悲剧性冲突;个体历史的艰辛痛苦与人类历史的不断收获的相互交织就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基本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