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学者亚历克西·卡加梅博士(Alexis Kagame)(注:亚历克西·卡加梅1912年5月15日出生于卢旺达基加利,在教会学校完成了小学、中学学业。1935年在从事传教活动的同时,开始搜集、整理、研究班图的各种口头传统。1941年7月被任命为神甫。1950年当选为布鲁塞尔皇家科学院成员。1952年赴罗马格雷戈里安大学深造并于1955年6月完成博士论文《班图—卢旺达人的存在哲学》。此后一年间,卡加梅奔波于瑞士、德国、荷兰和英国从事班图语言资料的收集与研究工作。1956年回国后,先是在布塔尔公立学校和卢旺达康西神学院担任哲学、历史、文学教授,后又被任命为卢旺达全国教育研究院文学、史学、语言学教授。1971年出任尼亚基邦达神学院非洲文化人类学教授。同年直至他去世(1981年),一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编撰八卷本《非洲通史》的国际科学委员会成员。卡加梅的简历由其本人提供。见扎伊尔(今刚果民主共和国)国立大学哲学教授A.J.斯梅特主编:《非洲哲学文选》第1卷,扎伊尔大学出版社1975年法文版,第92页。)是非洲著名的语言学家、历史学家、文化人类学家和哲学家,并以其对非洲哲学研究的毕生追求和突出贡献,(注:亚历克西·卡加梅的主要著作有:《殖民主义与梵蒂冈二世时代的传教士教义》、《基督教传入前的班图宗教思想》、《上帝与人在班图宗教中的位置》、《非洲意识与基督教信仰》、《班图人种哲学》等。其代表作是:《班图—卢旺达人的存在哲学》和《比较班图哲学》。)被非洲学术界尊奉为非洲“人种哲学”之父。(注:见法尔莫·穆穆尼:《关于非洲哲学的反思》,硕士论文,达喀尔大学文学和人文科学院哲学系,1980~1981学年,第24~25页。) “人种哲学”(英文:ethno-philosophy,法文:ethno-philosophie)是非洲诞生时间最早、生命力最强和影响最大的一个哲学流派。(注:肯尼亚内罗毕大学教授亨利·奥德拉·奥鲁卡将当代非洲哲学分为4种流派:人种哲学、智慧哲学、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哲学和专业哲学。见亨利·奥德拉·奥鲁卡:《非洲哲学中的智慧》,载美国《国际哲学季刊》,1983年第4期。)1945年,比利时传教士普拉西德·唐普尔(Placide Tempels)(注:唐普尔(1906~1977年),比利时传教士,1933年至1950年在比属刚果布道。1945年他的代表作《班图哲学》一书被译成法文(该书原版用弗拉芒语发表),由此奠定了他在非洲哲学研究中的地位,被尊奉为非洲哲学研究的拓荒者。)《班图哲学》一书的问世,标志着非洲“人种哲学”流派的诞生。“人种哲学”一词,系由喀麦隆哲学家马西安·托瓦首先提出(也有学者认为由贝宁哲学家保兰·洪通基首先提出)。(注:法尔莫·穆穆尼:前引文,第24页。)“人种哲学”涵盖人种学和哲学这两个不同学科的内容和方法。诚如塞内加尔学者法尔莫·穆穆尼所言:“人种哲学系人种学和哲学之有机结合,目的旨在寻求和确定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在这种结合中,人种学研究的任务是提供哲学研究的素材;而哲学研究的任务是对人种学素材进行综合与概括。”(注:法尔莫·穆穆尼:前引文,第24页。)是故,贝宁哲学家保兰·洪通基(Paulin J.Hountondji)在《论非洲哲学》一书中将“人种哲学”界定为:那些把非洲人共同的世界观、他们的神话、民间传说、谚语、宗教信仰、生活习俗视为哲学或当做哲学来研究的人类学家、人种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哲学家们的著作。唐普尔的《班图哲学》一书问世后,在西方非洲学界形成一股为该书做“注释”的热潮。与此同时,许多接受了西方教育的非洲学者也开始沿着唐普尔开辟的思路从事非洲“人种哲学”研究,卡加梅更是他们中的代表人物。(注:非洲“人种哲学”流派的其他主要代表人物有:肯尼亚学者J.S.姆毕蒂,扎伊尔学者G.C.M.穆拉戈、特希亚马朗加·恩图姆巴、F.密泽卡·卢福卢阿博、穆金亚·N.埃德蒙·希里,塞内加尔学者阿萨纳·西拉,喀麦隆学者J.C.巴奥肯和B.J.福达,布隆迪学者马卡拉金扎等。详见让-戈德弗鲁瓦·比迪马:《非洲黑人哲学》,法国大学出版社1995年法文版,第13页。) 一 为非洲哲学正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非洲国家独立以来,非洲学术界围绕着非洲哲学问题的争论就从未止息过,而且最终总要归结为下述两个问题:非洲是否存在哲学?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它是什么?这是每个关注非洲哲学问题研究的学者所无法回避的,卡加梅同样为之倾注了极大的精力。他坚信非洲人有自己的哲学,认为班图人的祖先所“无意识地”创造的“班图观念”(即班图哲学)已存在数千年之久,并一直代代相传、绵延至今。(注:亚历克西·卡加梅:《比较班图哲学》,巴黎,非洲存在出版社1976年法文版,第305~306页。)卡加梅认为,每个人类群体(部族、民族或种族)都有一种文明,正是由于文明实体的存在才保证了该人类群体的存续。而哲学是任何一个文明实体所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与其他10种要素,诸如语言、地域、人民、经济、法律体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共同构成了文明实体的有机整体。一种文明只有当汇聚了上述要素时才成其为文明,或者说才称得上文明。“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人类群体同时缺乏所有这些要素,或者缺乏其中的某些要素,那么可以说,该人类群体必然在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时期走向衰亡。”“任何一个人类群体,如果不将其生命(存在)参与到文明之中,那么它就绝不会存续至今。”(注:亚历克西·卡加梅:《比较班图哲学》,第48~50页。)原因在于哲学,或用卡加梅所偏爱的称谓“哲学原则”是“社会制度、司法制度、宗教制度,有时甚至是纯文化制度的支柱”。尽管上述制度并非都具有哲学特征,但它们都受到“哲学原则”的支配;而“哲学原则”正是通过上述制度规约着班图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由于每个人类群体都有一个文明实体,由此,卡加梅断言,每个人类群体都有自己的“哲学原则”,非洲人自然也不例外。(注:亚历克西·卡加梅:《班图-卢旺达人的存在哲学》,布鲁塞尔,比利时海外科学皇家科学院,1956年法文版,第16页。) 对于所谓世界民族分为开化或文明民族和未开化或野蛮民族的种族主义论调,卡加梅认为,其原因在于混淆了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正是因为混淆了文明实体本身与文明的技术要素,特别是技术性程度之间的关系。于是,在技术发展程度上低于西方民族的非洲民族被剥夺了“文明的权力”。卡加梅并认为“除非文明实体被消灭,技术发展的程度可以是或高或低的”,也就是说,技术程度低的民族依然是文明民族。(注:亚历克西·卡加梅:《比较班图哲学》,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