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20(2001)04-0037-08 在西方哲学史中,一般都认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创了理性主义的传统。苏格拉底和人讨论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爱等问题时,别人以个别的具体实例来回答,都被苏格拉底反驳掉,因为他要求的是说出正义、勇敢、爱的普遍本质,而不是它们的具体实例。普遍本质是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知的。柏拉图提出的Idea(这个术语的中文翻译有不同意见,故用英文,以下有的术语同),它是多中之“一”,是不变的、纯粹的、永恒的,因此不是感觉的对象,只能是理性的对象。柏拉图认为正义、勇敢、爱的Idea就是它们各自的本质,以此来回答苏格拉底的问题。柏拉图将普遍和特殊、本质和现象区分开来了。但亚里士多德不满于柏拉图的回答,他批评柏拉图所说的Idea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只是说了一个同名的Idea或“它自身”(“正义的Idea”或“正义自身”)而已,并没有能说明事物的本质实在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要认识一个东西的本质,还必须从有关它的经验事实中去分析寻求。他是第一位将经验引作哲学范畴,说它是人类认识的一个重要阶段的哲学家。他在伦理学和政治学中分析经验事实得出:社会的正义应该是在贫和富之间寻求中道,国家最好由中产阶层当权;勇敢是在鲁莽和怯懦之间的中道。这样的本质定义虽然比较简单、粗浅,但却是人类最初探求科学本质的尝试。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既重视理性的分析,又重视经验的归纳,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审查以往哲学家们有关本原的学说,将它们归纳为“四因”说,认为目的、动因同属于形式,事物都是由形式和质料组合而成的,事物的形式就是它的定义,也就是它的本质。他分析事物的生成和运动,认为它们都是由潜能向现实的转化。他研究人类认识的过程,比较细致地说明了从感觉上升到理性的各个阶段。他认为哲学的目的是求真,而要判别对象的真和假,必须经由语言的命题、判断和论证,从而创立了逻辑学。这些都是亚里士多德的主要哲学贡献,可以说它们既是哲学理论,又是研究科学和哲学的方法论。这些理论既不深奥,更不神秘,是一般具有常识理性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的。但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它们是由亚里士多德第一个提出来的,它开创了西方文化重视分析、重视逻辑,同时又重视经验和科学传统,其历史意义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被忽视和低估的。 一 在西方著名哲学家中,亚里士多德是最早被介绍进中国来的,明代末年利玛窦来中国传教时,李之藻就翻译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但由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和中国传统思想格格不入,所以没有引起注意。从20世纪20年代起,我国学术界开始介绍和研究西方哲学,初期虽然曾有学者介绍过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纲要,但一直到现在,和其他西方著名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柏拉图等相比,亚里士多德在中国是最少被学者重视和研究的。陈康先生在德国留学十年,师承批判实在论哲学家N.Hartmann,主要从事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研究,40年代初期回国任教,将西方对希腊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的成果和方法介绍进来。但是因为40年代末期陈先生离开大陆,不久移居美国,他的著作和论文多以外文在国外出版和发表,所以在国内影响不大。 陈先生是十分重视研究学问的方法的。1984年他为《陈康哲学论文集》(中国台湾出版)所写的“自序”中讲述了他的方法: 这本小册子里的每一结论,无论肯定与否定,皆从论证推来。论证皆循步骤,不作跳跃式的进行。分析务必求其精详,以免混淆和遗漏。无论分析、推论或下结论,皆以其对象为依归,各有它的客观基础。不作广泛空洞的断语,更避免玄虚到使人不能捉摸其意义的冥想,来“饰智惊愚”。研究前人思想时,一切皆以此人著作为根据,不以其与事理或有不符,加以曲解(不混逻辑与历史为一谈)。研究问题时,皆以事物的实况为准,不顾及任何被认为圣经贤训。总之,人我不混,物我分清。一切皆取决于研究的对象,不自作聪明,随意论断。 陈先生所用的方法,我以为也可以说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使用的方法:我们读亚里士多德著作时,常常被他那细致周密的分析,一步一步严格论证的逻辑力量所吸引。 陈先生以这样严格的方法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就我所知,他取得以下重要的研究成果: (一)一般哲学史都认为,柏拉图的Idea是和具体事物相互分离的,亚里士多德正是在这点上批评柏拉图,认为Idea不是和事物分离的、在外的,而是在事物之中的,这就是哲学史上著名的所谓“分离问题”。1940年陈先生在柏林大学写博士论文《亚里士多德论分离问题》,对此做了深入的探讨。他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所有关于分离的论述全部集中整理研究,加以分析、分类,发现分离问题的实质是“自足”,即甲和乙的分离是以彼此能独立存在为标志的。在柏拉图哲学中,这还是一个笼统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的论述却可以将它分析为十六种分离,各有不同的含义。陈先生从这些研究中得出结论:柏拉图所讲的Idea乃是事物的目的,它和具体事物之间只有程度高低的差别,并不是在空间中相互分离的、自足的;只有在一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是分离的,即在思想上可以将Idea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独立存在。陈先生认为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论述柏拉图的哲学的,而他所批评的那些认为Idea是和具体事物分离的、是独立自足于具体事物以外的主张,并不是柏拉图自己的,乃是柏拉图学园中其他人的意见。陈先生对于这个分离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 (二)1941年陈先生回国以后,着手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的翻译和注释,这原来就是他的博士论文中的一个部分。《巴曼尼德斯篇》全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爱利亚学派哲学家巴曼尼德斯批评“少年苏格拉底”的Idea理论;第二部分是八组逻辑推论,讨论一和多、同和异等普遍范畴之间的关系。两千多年来西方学术界中一直将这篇对话看做是柏拉图哲学中最大的谜:其中第一部分所批评的少年苏格拉底的理论是不是柏拉图自己的理论?而且,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对此各种意见争论不休。陈先生根据他对分离问题的研究结果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这篇对话主要是讨论分离和结合的问题的,对话中少年苏格拉底的理论是将Idea说成是自足的,在具体事物之外独立分离存在的,所以它不是柏拉图自己的理论,而是学园中其他人的主张。第二部分的推论是要证明:如果这些普遍范畴之间是相互分离的,则它们什么也不是,甚至不是它自身;只有它们之间的相互结合才是有意义的,而具体事物就是由这些普遍范畴的结合而成的。陈先生的意见可以从柏拉图的其他后期对话尤其是《智者篇》中的“通种论”得到证明。所以陈先生的这篇翻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翻译,而是通过翻译对这篇对话提出了新的解释。因此,他以数倍于译文的注释,从文字的校勘、词句的释义、历史的考证、义理的研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