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0)12-0034-04 心的内容的个体论(individualism)或内在论(internalism)认为,心的状态的本质或区分原则上是由个体因素所决定的,不依赖于个体所处环境的方方面面。这里所说的个体因素包括个体的物理状态、功能状态、心的状态的现象特征以及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也就是说,一旦个体的物理的、功能的或现象的特征得以确定,则其意向性特征就可以得到确定。 自笛卡尔以来,个体论就是关于心的理论的主导思想。它统治了笛卡尔以后的心的哲学,并贯穿在当代心的哲学的各种唯物主义理论中。当然,对于二元论者、观念论者和唯物论者而言,个体因素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笛卡尔而言,个体因素就是思维。而对于贝克莱和休谟而言,个体因素则意味着心的现象特征。对于当代唯物论者而言,个体因素则主要地是个体的物理状态、功能状态或外部行为表现。 关于心的状态的这一理解近20余年来受到了引人注目的挑战。这一挑战始自普特南(Hilary Putnam)对于自然语词意义的外在论(externalism)理解,并在博奇(Tyler Burge)的反个体论(anti-individualism)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对于维特根斯坦的某种解读则似乎可以引向一种彻底的反个体论。 一、普特南的意义理论 1975年,普特南在他的“‘意义’的意义”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问题:意义是在头脑之中吗?对这个问题的否定回答是心的内容的外在论理论的第一个里程碑。普特南通过他对这一问题的否定回答来生动地表达他关于自然语词的一个重要观点,这就是,一个人所说出的自然语词的意义取决于最好的科学分类学,而不取决于这个人自己对于这个自然物类别的观念。在这里,“在头脑之中”只是一个简便或比喻的说法,它是指对心理学事实的这样一种理解:心理学事实是个体的独立于外部世界的事实,亦即所谓的狭事实。根据普特南的论点,一个人所说出的自然语词的意义部分地取决于在科学上可探测的关于他所居住的世界的事实,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狭事实。这是一种关于自然语词的意义的外在论。 普特南借助一个具有科幻性质的思想实验来论证他的意义理论。为此我们要假定在宇宙的某个地方有个被称为孪生地球的行星。这个孪生地球与我们所居住的地球十分相像,生存着孪生的人,说着孪生的语言。你甚至可以想像每个地球人在孪生地球上都有一个孪生者——她的一个复制品。不过这最后一点对于普特南的论证并不是必要的。孪生地球上存在孪水,其物理性质与地球水相同,但其化学成分却完全不同,其成分是XYZ而不是H[,2]O。如果是这样,那么地球人奥斯卡所使用的“水”这个词是指水,而孪生地球上的孪奥斯卡所使用的“水”这个词则是指孪水。而水与孪水确有本质的不同。因此相同的语词“水”对于奥斯卡和孪奥斯卡却有不同的意义。现在假定他们二人对于水或孪水的化学成分都一无所知,那么当他们使用相同的语词“水”时,他们二人“在头脑之中”的状态就不应有任何不同,但此时他们却用这相同的语词来意指不同的东西。因此意义一定不是“在头脑之中”。这样,普特南的论点就是: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虽然在直觉上是一个心的状态,但却将世界包含其中。这是因为它部分地依赖于外部世界的可以被科学所发现的本质。 普特南的结论对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种对于心理学事实的狭义理解提出挑战,因为在直觉上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人所使用的语词的意义是一个心的状态。如果我们遵循这一直觉而又接受普特南的结论的话,那就要在两种反应方式之间作出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认为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是一个复合状态,它由两个部分所组成。其中的一个部分就是那个遭到挑战的狭义的心理状态,而另一部分则是个体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就以自然语词意指某物而言,心的状态的区分或确定不能仅仅由“在头脑之中”的事情来决定。不过,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依然可以是“在头脑之中”的一个结构,只是它的区分或确定要由其外部关系来决定。这种反应保护了对心理学事实的某种形式的狭义理解,它将狭义的心理学事实纳入一个复合的图景中。普特南本人所采取的正是这样一种反应。 不过事实上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这第二种选择认为普特南的结论从根本上动摇了那个关于心理学事实的观念,即便是作为复合图景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不可接受的。根据这第二种反应,“在头脑之中”所发生的一切无疑与心的状态有因果上的关联,但我们似乎没有必要认为它与心的状态有结构上的关联。 普特南之所以作出第一种反应,是因为在他看来,意义之所以不在头脑之中,是因为自然类语词是指代的(indexical)。如“水”这一语汇可以被看作“这”或“我”这样的指代词。所以在普特南的思想实验中,奥斯卡和孪奥斯卡的命题态度就是一种关于客体的态度。它们的内容是相同的,而所应用的客体(re)则不相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似乎就可以方便而自然地将命题态度中得自该个体的社会和物理环境的特征与得自个体之本质以及环境对其影响的特征分离开来。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区分狭义心理状态和广义心理状态,或将心的内容区分为狭内容和广内容。在其中,狭义心理状态不预设主体以外的客体的存在。 实际上,对于普特南思想实验的两种反应乃是基于对于“关于客体的态度”的两种不同理解。一种理解是认为关于客体的态度因指向一特定客体而与世界相关联。这种理解支持第二种反应。另一种理解认为,在关于客体的态度中,指示词(demonstrative)是在态度的内容之外的。 无论如何,普特南的思想实验所威胁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心理学事实是个体的独立于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事实。普特南认为这个观念有两点不足:一方面是低估了我们一直在关注的物理环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低估了社会环境的作用。针对第二种情况,普特南引入了语言劳动的分工这样一个术语。就自然语词的情况而言,普通说话者是想要其语词的外延由专家来确定。这似乎是正确的。而实际上,这只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普遍现象的一例。但这里有一难题是普特南所没有解决的。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社会环境和物理环境在个体心理学中的相互关系呢?博奇在这方面的工作构成了外在论理论发展的第二个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