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日前发表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的文章说,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他指出,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最主要的是通过有关具体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充分体现选举人(包括党员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选举领导人)的意志和意愿,改变领导人主导的形式性的选举的倾向,避免和防止以任命或变相任命代替选举的现象。为此,至少可以考虑:1、自下而上, 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2、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 不断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差额的比例,并由预选差额逐渐向正式选举差额过渡。3、 逐步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主要是要规定党员和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4、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除他们的派出机构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必须一律由选举产生,不得以任命或变相的任命取而代之。如对于由选举产生的领导人,除遇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在任期内随意调动或委任他职。如果不正常情况有了一定的普遍性,那就无异于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章关于选举制的规定,而导致严重违反党章。5、 适当制定一些强制性的规定,确保选举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参加选举。 【主持者言】王贵秀教授多年不遗余力地鼓吹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曾经选载过他的文章《为何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缓行》。此番他的有关推行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高论,读来照样发人深省。中国的民主化建设,一定是首先在执政党内展开,这是许多人士的一致看法。而党内的民主建设,又必须要解决好民主选举问题。比如现在政府负责人的调换毕竟还要经过人大这道程序,而地方党委负责人的调换则往往是由上级说了算,根本不用经过其他任何程序,虽然在党代会上也要经过选举,但选举结束后在其任内却可以由上级任意调动,这不是一种妥当的做法。过去毛泽东有过调换七大军区司令的故事,被视为是他老人家高超的领导艺术的表现。军队领导人的调动规则自然不同于党和政府,“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政府也好,执政党也好,其干部的调换毕竟还应该遵循民主规则。为官一方,就得在法定任期内对当地的百姓和选民负责,也应该对当地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随意由上级调动,又如何向下面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