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然成为包括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社会伦理学在内的多门人文社会科学的探究课题。本文试图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对这一课题作出初步的尝试性分析。 一 市场为现代经济生活提供了广阔的游戏场所,但确保市场游戏得以正常而持久进行的则是市场的经济规则。因此,市场经济被公认为是一种理性化、规范化或制度化的经济,一种有规则的经济游戏。 基于这一理由,人们通常相信,市场经济必然要求以政治民主作为其社会政治条件或“支撑系统”之一种,而政治民主也必定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这几乎已成为现代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中的一个获得普遍认可的基本命题。为了讨论的方便和清晰起见,让我们把这一命题分解为三个方面:(1)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否相容,如何相容。(2)如果对(1)的解答是肯定的或基本肯定的,那么, 两者间的相容性程度究竟如何。(3)最后, 鉴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证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模式具有多样性或多种发展的可能,那么,这些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和民主政治模式是如何形成的,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甚至异质性究竟何在,如何看待其发展前景。 先讨论第一个方面。所谓市场经济,最简明地说是一种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或基本方式来发展国民经济的现代经济体系。其根本特征是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调节和分配社会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本前提的,但进至20世纪中叶以后,即使在西方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也发生较大变化,出现了生产资料部分国有的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国家对诸如铁路交通、邮电通讯、部分矿物资源以及重要的国民经济产业等实行政府控制或国家经营。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逐渐接受并实行市场经济;至90年代初,中国以宪法形式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法性地位。显然,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形式和基本调节方式,不能把它狭隘地理解为、甚至化约为一种经济所有制形式。同时,也不应把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市场经济夸大或等于社会基本制度,因为后者的概念内涵至少还包括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文化体制等内容。 基于这一理解,我们也就不难看出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差别所在。民主政治或政治民主制,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政治制度形式。依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和政治学家卡尔·科恩的看法,民主的本义是“民治”,类似于前美国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但究竟什么是“民治”?“民治”等于人民自己统治(管理)自己吗?所谓“人民自治”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有待澄清的概念。因为事实上,“人民自治”是相对的。一方面,人民群体中必有一部分是统治者或管理者,另一部分则是被统治者或被管理者。“人民”不可能同时都成为“治者”。另一方面,统治者或管理者与被统治者或被管理者是相互的、互为存在条件的,没有统治者就无所谓被统治者,反之亦然。因此,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一般地或抽象地谈论“人民自治”没有实际意义。 基于这一考虑,科恩认为,应对民主做进一步的界定和解释,把它具体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制度。在此意义上,“民主是一种人民自治的制度”或“一种社会管理体制”。该制度的社会政治本质是,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社会生活的管理,包括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社会基本政治原则的制定、社会决策和管理等等。因此,民主的完整定义应该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科恩的这一定义仍然是普遍意义上的社会民主,包括社会公共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民主体制。就我们所言的政治民主或民主政治而言,则主要是指社会政治生活的管理体制,即社会政治制度的平等参与、公共决策、共同负责,对包括国家宪法和其它基本法制体系、政府行为、社会公共政治策略等在内的社会政治问题的平等参与、平等讨论、共同决策和共同负责,它构成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最基本而广泛的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之平衡体系。这其中,平等参与构成了社会政治民主的“关键”因素。 由此可见,所谓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的关系问题,只不过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与政治之关系的具体化。其一,它不是一般地从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上来理解经济与政治,而是从社会制度或体制的特殊层面,来理解作为现代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其二,由于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均是极富“现代性”意义的概念,因此,对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或解释,也是且必须是在现代社会的特殊背景下来进行的。 当我们提出现代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否相容这一问题时,我们考虑的实际上不只是一种关系的事实性解释,更重要的是一种关系的价值判断,即它们作为“现代性”基本元素的相互作用及其现代社会意义。然而,长期以来,人们总习惯于对两者只作事实性的解释,更具体地说,是把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当做互为条件的两种社会事实来了解,而不是或者没有能够对两者关系的内涵作价值学的探究,因而忽略了它们相互涵盖的价值意义,即市场经济本身对平等参与的制度化要求所内涵的社会民主化意义,和民主政治本身保障个人与社会之经济自由(权利)的实质性价值意义。 依据对“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两个概念的分析和了解,我们可以得知,在一般意义上,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相容的,这种相容性一是表现在价值共享的内在方面,二是表现在互为必要条件的外在方面。 扼要地说,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共享的价值,就是以人的自由和平等为核心理念的现代人道主义价值。作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首先要求每一个进入市场并参与市场经济生活的人,都必须具有独立自由的人身资格。因此,自由即是市场经济对所有经济行为主体的基本资格要求,也是其内在经济要求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意义。尽管如前所述,市场经济所要求或给人们带来的自由主要是经济主体性的、人身的,而非直接政治意义上的或道德人格尊严上的,但个人的人身自由毕竟是其政治自由和道德自由的基础;用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来说,人的“经济解放”是其政治解放和社会全面解放的前提。如果说,民主政治的根本意义在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而这种参与能力首先是社会公民的自由选择能力的话,那么,市场经济对人身独立和自由的这种内在的基本要求本身,便与民主政治具有相互一致的价值意义,两者在价值取向上是相容的、共通的。差异只在于,市场经济直接要求的个人自由还不及民主政治所直接要求的个人自由那样全面和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