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载文说,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是当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关键所在,其中又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难点和重点。只有在“能下”上来个突破,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才能得以顺利推进。文章说,“能上”好比“入口”,“能下”好比“出口”,“出口”不疏通无异于堵死了“入口”。因此,既有“上”,就得有“下”;不解决“能下”的问题,就难以达到“能上”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说,“能下”正是“能上”的前提和条件。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某些同志往往有种错觉,似乎这里指的是老干部,并不包括新干部。其实,老干部要能上能下,到了离退休年龄就把位子让出来;新干部也要能上能下,提拔后不称职、不胜任的也不能占着领导岗位不下来。文章说,“能下”之所以难,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一直存在着一种“不到年龄不会下,下去肯定是有错误”的思维定势。反映到干部人事制度上,除了离退休年龄的硬杠杠外,缺乏干部“下”的评判标准、政策依据和具体途径,什么情况下该下,往什么地方下,以什么形式下,没有科学的、配套的、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其结果是,“能上”固然不易,“能下”更有困难。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彻底改革用人机制,营造“能下”的社会环境,使之正常化和制度化。 【主持者言】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特别注意解决“能下”的问题,是现任中央组织部长曾庆红前不久在一次讲话中首先提出来的,我们曾郑重地向读者予以推荐,并在附加的“主持者言”中指出,所谓“能下”的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如何解决干部“终身制”的问题。《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提出要在“能下”上来个突破,其立意无疑是好的,其论述大部分也是正确的。但有一点,文章对“终身制”的理解,恐怕与我们有些不同。在主持者看来,所谓干部的“终身制”,指的是“终身为官”,而不是指终身占据某一个具体的官位。上文作者拿“老干部”与“新干部”作比较,指出“老干部要能上能下,到了离退休年龄就把位子让出来;新干部也要能上能下,提拔后不称职、不胜任的也不能占着领导岗位不下来”,乍一看好象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不对了,作者这里显然是对“老干部”与“新干部”在解决“能下”问题上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对前者来说,“能下”就是“到了离退休年龄就把位子让出来”;而对后者来说,“能下”却变成了“提拔后不称职、不胜任也不能占着领导岗位不下来”。换言之,老干部只要到年龄离退休就算是“能下”了,而新干部的“能下”则不是以年龄为限,而是以你是否称职、是否胜任作为判断标准。事实上,所谓“能下”,所谓解决干部的“终身制”问题,还是那句话,就是不能够让“终身为官”成为一种制度。或者更进一步地说,现代民主法治应该禁止所有的人“终身为官”,而不管你是否称职、是否胜任。这是为了防止权力长时间地掌握在一小部分人的手里,防止因此产生专制、产生腐败;同时也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后来者有机会从政(中国有十几亿人,未必只有你一个人才能当此重任吧)。过去对于老干部的“能下”之所以要把“底线”划在“到年龄退休”上,是因为考虑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宜粗不宜细”(邓小平语);现在对新干部当然就不能这样“宽容”了,但是否把“底线”仅仅上挪到“不称职、不胜任者不能占着领导岗位不下来”就算是解决了“能下”的问题,就算是革除了干部的“终身制”了呢?窃以为这样的“底线”划得还不够“高”,而应该将“能下”的“底线”设定在建立干部的有限任期制上。不称职、不胜任者当然不能再当官(实际上现在我们已经在这样做了),但即便是称职者、胜任者,也不能让他们“终身为官”,而应该明确规定他们的任职期限,到时候就得把“位子”腾出来,甚至应该让他们重新回到民间去当普通老百姓。这才是真正的“能下”,真正地革除了干部的“终身制”。当然,主持者承认,要真正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之困难的。然而,假如我们不把“能下”的改革目标设定于此,这样的改革又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又有多少实际的份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