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改革开放经历了二十年的风雨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迎来了近百年来少有的昌平盛世。但是毋庸讳言,由于中国的改革采取了经济改革优先于政治改革的策略,这一方面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从而使经济改革能够在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中进行,并取得了初步但却明显的进步,坚定了全党全国人民改革开放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也积累了许多严重障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社会矛盾。著名学者吴敬琏先生把这些矛盾归纳为:(1 )国有企业效益低下,导致严重失业;(2)通胀和通缩轮番出现, 低收入阶层不满;(3)官员的“寻租”腐败行为猖獗,贫富差距拉大。 其中尤以政府官员的腐败最为人们所诟病。这些矛盾的不断激化已到了严重影响改革命运和社会稳定的地步。因此如何解决或纾缓上述矛盾,特别是治理权力“寻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寻租的定义 在诠释“寻租”之前,有必要先说明一下租金的含义。租金原指生产要素的需求提高,而供给却因种种原因难于增加而产生的差价。现代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进一步认为,租金已经不仅仅是由某种生产要素的自然性质或产权关系的供给弹性不足而产生,还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从而形成差价收入。后者是一种只消耗实际资源而没有任何产出的经济活动。 所谓寻租(Rent—Seeking),是由于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管制, 增加了政府官员的干预权力,使得能够接近这种权力的人利用合法和非法手段,如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等,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由于行政创造寻租的条件,于是也就有人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利用权力进行“设置租金”(Rent—Setting)活动, 以便造成新的寻租的可能性。为了寻求租金,寻租者向官员行贿;从租金中得到的官员,又力求保持原有租金制度和设立新的租金制度。这样由寻租到设租,便产生一个贪污腐化蔓延、因果相互作用的恶性循环圈。 要言之,自70年代安·O·克鲁格创立“寻租”理论以来, 有关由政府行为而产生的腐败现象,统统纳入“寻租”这个范畴加以讨论。 二、寻租的现状与危害 70年代末期的“经商寻租”,80年代中期的“商品寻租”,90年代的“要素寻租”,使一部分寻租者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由于这场原始资本积累是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是部分特权阶层、贪官污吏这些社会管理者同一些与其有特殊关系的人狼狈为奸、巧取豪夺自己看守的社会财富,这种寻租行为规模之大和积累财富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据经济学家胡和立的计算,1987年和1988年中国经济中的租金总额分别达到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和40%;据经济学家万安培研究,1992年全国租金总额竟然达到6243.7亿元,相当于该年国民收入的32.3%。德国的哥汀根大学在一项评估报告中列举了全世界41个国家的清廉度,中国排名于40位。《经济学》1995年5月27 日报道香港“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发表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亚洲地区11个国家和地区的贪渎情况排序中,中国名列榜首。这种现状实在令国人汗颜。 怎样看待寻租腐败现象,人们的观点有很大分歧。有人认为,寻租是市场经济司空见惯的现象。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腐败有助于消解体制内不利于改革的阻力,从而降低改革成本;要想获得经济发展,必须牺牲社会公正,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 上述观点貌似有理、有利,其实不然。经济学中有一个概念,即“劣币驱逐良币”。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金钱并不因为它的不同来源而留下不同的痕迹。一个人靠勤劳和才智致富(即手持良币),另一个人靠贪污受贿发财(即手持劣币),只要劣币与良币等值,只要现有体制不能使手持劣币者受到惩罚,人们便不会奉公守法,而会去仿效那些手持劣币者。 权力“寻租”腐败行为的泛滥使社会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这种成本首先表现在对政府机能的侵蚀和对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上。权钱交易刺激了官本位意识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畸形发展。权力垄断社会生产要素对收入分配的危害,经济垄断所造成的分配缺陷危害更大。例如,在公共和建筑领域,由于不少发包者的贪渎行为,使许多不合格的建筑队拿到项目,结果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出现了类似于九江防洪大堤的“豆腐渣”工程,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这种成本其次表现在社会成员是非意识的沦丧。由于“劣币驱除良币”效应,人们对提高个人收入的“灰色”甚至“黑色”行为——亦即种种利用职务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采取了惊人的宽容和默许态度,有权力“寻租”者不以为耻,无能力“寻租”者则四处钻营期望在“寻租”活动中分一杯羹,以致上行下效,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社会的进步是由良性竞争推动的,权力“寻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流风所及极大地挫伤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牺牲社会公正的同时必将大大降低全社会的劳动生产效率。 另外,巨大的寻租利益,会培育起一个人多势众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会力图在我国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利用权力不仅进行“寻租”,而且进行“设租”,以便造成新的寻租的可能性。当这种权贵资本在一个国家处于统治地位时,大量社会财富将被少数人鲸吞,广大群众将陷于普遍的贫困之中。权力寻租的直接结果是造就一批巨富,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急剧扩大。据联合国的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从1988年的0.38上升到1995年的0.45。这几年贫富差距继续在扩大,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遏制,必将引起严重的社会动荡。 如果说社会为权力寻租行为付出的经济代价在短时期内有可能得到弥补的话,那么要摆脱目前这种道德无序状态,并建立一种新的社会道德秩序,就比修复经济要艰难得多。如果我们还对权力寻租、腐败泛滥掉以轻心,并以一种短视的功利态度认为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寻租租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的话,最终只会使为害已烈的腐败贪渎之风渗透民族灵魂,成为难以治愈的社会顽症,最终每个社会成员都会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