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 —4952(2000)04—0058—14 每当一场大的社会动荡之后,往往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繁荣发展之时,这种现象在世界文明史上屡次出现,可以看作是一种规律性。正像翦伯赞所说的,“悲剧时代总是一个历史时代,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时代,一个仅仅和喜剧时代衔接的时代。”经历了严重挫折的人们,头脑会更清醒,更利于其深刻反思和发奋进取。中国的改革发端于“文化大革命”之后,更确切地说,是带着“文化大革命”的创伤而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在经历了十年剧烈的动乱之后,走上了渐进改革的平稳发展道路,这其中的必然性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渐进式改革模式的基本内涵,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下,通过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来实施改革方案,通过不断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这种渐进式改革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与“文化大革命”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 “文化大革命”所导致的中国经济结构的严重不合理,为通过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留下了比较大的余地。 从1966—1976年这十年间,工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7.1%。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6.8%,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4.9%。但对于这种增长,应辩证地分析。 “文革”时期的这种增长,有三个基本的特征: 第一,国民经济内部增长的比例严重不平衡导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主要是重工业,特别是能源工业超常规地发展,而农业增长十分缓慢。 首先,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只有重工业所占的比重上升,其余都呈下降的趋势,具体数字如下: 工农业总产值构成[1] 占工农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 年 份农 业工 业轻工业 重工业 轻工业 重工业 总产值总产值总产值 总产值 总产值 总产值 1966 35.9 64.1 31.432.749.051.0 1967 40.1 59.9 31.828.153.047.0 1968 41.9 58.1 31.226.953.746.3 1969 36.3 63.7 32.031.750.349.7 1970 33.7 66.3 30.635.746.253.8 1971 31.8 68.2 29.338.943.057.0 1972 30.9 69.1 29.639.542.957.1 1973 30.9 69.1 30.039.143.456.6 1974 31.9 68.1 30.337.844.455.6 1975 30.1 69.6 30.839.144.155.9 1976 30.4 69.6 30.738.944.255.8 重工业产值增长的过程中,能源工业更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原油产量,1966年为1455万吨,到1976年达到8716 万吨, 平均每年增加726万吨,年增长率为19.6%。原煤产量,1966年为2.52亿吨,1976 年达到4.83亿吨,平均每年增加2310万吨,年增长率为6.7%。原油、 原煤、天然气再加上水电等能源,合计一次性能源(折标准煤)的状况如下:[1](P,249) 年 份 能源生产总量 占能源生产总量的% (折标准燃料,万吨)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 1966 2083386.410.0 0.8 2.8 1967 1749484.111.3 1.1 3.5 1968 1871583.912.2 1.0 2.9 1969 2310482.213.5 1.1 3.2 1970 3099081.614.1 1.2 3.1 1971 3528979.316.0 1.4 3.3 1972 3778577.517.3 1.7 3.5 1973 4001374.419.2 2.0 4.4 1974 4162670.822.3 2.4 4.5 1975 4875470.622.6 2.4 4.4 1976 5034068.524.7 2.7 4.1 上述表中,合计一次性能源(折标准煤),平均每年增长9.2%。 值得注意的是,从能源生产增长同整个工业生产增长的比例看,在十年动乱以前14年和以后六年,都是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高于能源增长速度,只有十年内乱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低于能源增长速度。请看下表:[2] 年 份 能源生产总量 占能源生产总量的% (折标准燃料,万吨)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 1966 2083386.410.0 0.8 2.8 1967 1749484.111.3 1.1 3.5 1968 1871583.912.2 1.0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