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安内”的内涵 “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中,安内始终是这一政策的基本点,而攘外的可能性则取决于安内的判断。因此,安内安什么、怎样安,是“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核心问题。 30年代,蒋介石所说的安内,具体看,大致包括如下数层:首先是以武力镇压中共武装,消弭中共威胁,确立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其次是驯服党内、国内的反对派,削弱地方实力派,扩展中央统一力量,必要时不惜动用武力;再次为安定社会,充实国力,增强抵御外侮的能力。汪精卫曾将之归纳为三条:“一从政治上经济上致力统一,以形成整个的对外体系。二对于赤匪之骚扰后方,牵制兵力,予以扫除,俾无后顾之忧。三尽可能的努力谋物质上之建设,以期抗战力量之增强加大。”(注:汪精卫:《对于黄膺白先生之回忆》,《黄膺白先生故旧感忆录》,第169页。)大致说出了“安内”的基本内涵。 30年代前期“安内”的最主要内容是对付中国共产党。30年代初,蒋介石对这一点强调最多,也最直截。他多次提到:“我们要抗日,必先消灭赤匪,安定国本。”(注:蒋介石:《爱民的精义与教民的宗旨》,《庐山训练集》,第186页。)在蒋反复灌输宣传下, 这一认识在国民政府内一度有相当广泛的市场。张学良表示:“不安内,便不能攘外,要安内,必先剿灭赤匪,只有在扑灭赤匪以后,全国上下才能结成一致的对外战线,才能收复失地。”(注:张学良:《告将士书》,《张学良文集》第2册,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第729页。)国民党宣传干将刘健群认为:“‘攘外必先安内’,这是事实。国内社会不安定,政治不上轨道,当然没有力量去抵抗外侮。”(注:刘健群:《热烈的欢迎与诚恳的希望》,《欢迎蒋委员长剿赤凯旋特刊》,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处1933年编印,第1页。)国民党人在中共建立苏维埃政府, 与其全面对抗背景下,以武力“剿共”为理所当然,并视之为安内的最基本工作,“安内的工作,不止一端,而剿灭赤匪,为一切安内大计的前提,也可以说是一切安内大计的预备工作”。(注:饶荣春:《鄂豫皖剿匪军事的胜利》,《欢迎蒋委员长剿赤凯旋特刊》,第9页。) 安内的另一目标是驯服各反对派,稳固中央政府统治。蒋自上台后,即设法削弱民国以来形成的地方长期割据局面,将权力收归中央,中央与地方间不同程度和规模的对立乃至战争持续不断。比较而言,“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成立后,蒋对国民党内部争端相对慎用武力。1931年拘胡事件中,当两广方面集合力量,公开宣告反蒋时,蒋即于5 月亲往探视胡氏,以示退让。6—9月,又数次发布书告,声明:“不愿国境之内,再启战祸。”(注:蒋介石:《为吁求和平告全国同胞书》,《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0卷,第152页。)九一八事变后, 更明确向粤方示好,派人携其亲笔信南下讲和, 为双方实现合作作了铺垫。 1933年察哈尔事件,蒋、汪军事与政治并举,达到威逼冯玉祥离开察哈尔同盟军,使同盟军迅速瓦解的目的。两广事变中,蒋虽也时动杀机,但主旨仍在避免使用武力(注:当时,蒋在有关电文中强调:“今日之国事,厥在巩固国本与力避内战。”“中央不但无加兵两广之意思,而且无防备两广之用心。”表示,如粤、桂不主动进犯湘、赣等省,则“亦决不令其他各省军队越入粤、桂。”(分见《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3册,第48、50页。)据徐永昌记载,1935年12月他曾告蒋“中央对两广仍须当心,蒋极言两广毫无问题,并嘱余致意阎先生。”(《徐永昌日记》第3册,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1年版,第348页。)据此看来,蒋之表态当不纯为虚饰之言。),当时奔走蒋、桂间调停的刘斐回忆,蒋的真心“是要和”。(注:刘斐:《两广“六一”事变》,《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 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印,第26页。)周恩来致蒋介石函中也注意到:“先生解决西南事变,渐取停止内战方针,国人对此,稍具好感。”(注:《周恩来关于大敌当前亟应团结御侮致蒋介石信》,《中国共产党关于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档案出版社1997年版,第141页。 )由于有日本压迫的民族危机,蒋虽然继续从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竭力削弱地方权力,加强中央政府的控制权,但总的看,对党内争端的态度明显和缓。其目标也具两重性,既有集中力量,统一国家的合理要求,也有寻求至上权力的私心。 考虑到攘外“最后关头”的需要,安内的最本质内容实际还应是安定社会、充实国力、培育民族精神,这是在未来民族战争中中国赖以坚持并获胜的基础。对此,国民政府也有所注意。蒋介石指出:“在今日谋国急务,非健全内政、先巩固基本地区及强固基本军队不可。”(注:[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9册,第21页。 )将健全内政作为安内的重要方面。1932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集中国力挽救危亡案》,具体阐明了安内的这一层意思,要求尽力达到“全国人力集中,各尽其才,俾得内部相安,共御外侮,及调节中央与地方之关系,消弭一切内战”。(注:《集中国力挽救危亡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180页。) 根据中国对日防御的战略态势,四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决定将物质建设发展重心放在内地,要求“于经济中心区附近不受外国兵力威胁之区域,确定国防军事中心地”。(注:《确定今后物质建设根本方针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228页。 )五全大会又明确提出“兴实学以奠国基”、“弘教育以培民力”、“裕经济以厚民生”等“建设国家挽救国难”的十项要计(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293—295页。),在财政、金融、交通、精神文化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安内的这一项内容既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也和民众的强烈愿望相应,基本符合对日作战的需要,显然具有积极意义。 “安内”的如上三内涵,决定了其既有维护统治、镇压反对力量的私心,也有充实国力、安定社会、准备对日抵抗的要求。客观地说,作为一个全国性政府,提出安内的主张应无可非议,在急迫的民族危机背景下,安内更是迫在眉睫的基本诉求。要成功抵御日本侵略,统一国家和充实力量的确不可或缺,这也是包括中共在内的各政治力量的共识:“统一之局,迟迟不成,内外人心,惶惑无定,以之对外,如何有力。”(注:《明耻教战》,天津《大公报》1931年10月7日。 )“要抗日就要和平,无和平不能抗日。”(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问题的关键在于, 面对国内动荡不安的现实及日本侵略的步步深入,安内究竟应以什么为中心,并应如何实现。 其实,无论就攘外或就安内言,安定社会,充实国力都是最本质、最迫切的,蒋、汪自己承认:救亡图存“治本则莫急于生产建设”。(注:《蒋汪通电》,天津《大公报》1934年11月28日。)但是,恰恰在这一环节上,30年代前数年的安内实践未见大的成效。当时,每年用于“剿共”及内战的军费开支达全国预算总支出40%以上(注:参见孔祥熙:《敌我财政现状之比较》,《孔庸之先生演讲集》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版,第186页;《十六至三五年度国库支出与物价比较》, 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署档案,一四九(184),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大量财力物力投诸“剿共”军事和其他内战中,建设经费寥寥无几,致使生产建设及国防准备均乏善可陈。造成这一局面,国民政府武力和高压的安内方式不能不负相当责任,这种“一面准备而一面自相消耗”(注:沈钧儒等:《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生活知识》第2卷第6期,1936年8月。)的安内, 使安内相对进步的一面难以真正发挥。应该说,正是在安内的方式上,蒋介石和国民政府的选择有着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