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日本奴役、迫害和输出华北劳工 日本战时在华北奴役中国劳工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而笔者所知有限,故仅能作一简单扼要的介绍于后。 (一)日本奴役屠杀华北劳工的铁证 山西的煤矿 1937年9月日军占领大同,抢占了大同煤矿;11月,抢占了阳泉煤矿;12月,抢占了西山煤矿。1938年初,山西沦陷区所有官私煤矿皆落入日本之手。 大同煤矿产煤最多,工人的命运也最悲惨。日本人经常叫嚷:“宁肯多出一吨煤,不怕多死几个人,中国的苦力大大的有。”日军到处抓人,甚至连老人和十二、三岁的小孩也不放过。又组织“勤劳报国青年队”,将大批青年强行押解到煤矿服劳役,童工占矿工总数3%以上。劳工在非人的条件作业下:“他们冒着瓦斯爆炸和煤尘燃烧的危险,头顶着或嘴衔着萤火般的麻油灯、电石灯在作业;在冰冷过膝的坑道污水中,躬着背往外背煤。”大同煤矿有“万人坑”14处之多,另外还有炼人炉。现存比较完整的万人坑在煤峪口矿南沟,由上下两洞组成,上洞宽6.7米,深40米;下洞宽4.5米,深70米。大同煤矿死亡劳工在6 万以上。(注:张全盛、魏卞梅著:《日本侵晋纪实》, 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2—170页;孙芳:《大同煤矿万人坑》, 载《华北劳工协会罪恶史》。) 河北井陉煤矿 井陉煤矿在石家庄西40公里,1937年10月日军全部占领。8年期间共掠夺1000万吨煤炭,井陉因地处八路军游击区域, 劳工奇缺。日军各处抓人,儿童很多,有的只有9岁。 日本人成立青年报国队,经常有千人在煤矿服役,过着不如牛马的生活。井陉煤矿使用了很多战俘, 据1943 年在日本出版的《特殊劳动者与劳动管理》记载:1941年8月至1942年由石家庄南兵营送井陉、正丰煤矿战俘劳工1000 人。又《井陉矿史》记载:1943年日军对井陉路南路北两个解放区扫荡时就抓了1400多人送到井陉。 日本在井陉虐待中国劳工极尽人间残暴之能事,劳工生活惨不忍闻。以宪兵队为首,工人称之为“阎王殿”:“进入阎王殿,不死也得残。”日本执行“以人换煤”的政策,不管工人的安危,不改善设备,不作维护的工作,时常发生的瓦斯爆炸、自燃、冒顶(坍塌)、漏电等威胁矿工的生命。1940年3月22日新井五段发生瓦斯爆炸, 天津《益世报》(1940年3月31日)也有报道。这次瓦斯爆炸死矿工357人,伤440人。 (注:马赶春:《日伪统治下的井陉矿工》;井陉矿务局:《井陉煤矿封井惨案》,载《华北劳工协会罪恶史》。)井陉矿南门不远有个南大沟,占地10亩为万人坑,有3万名以上的劳工葬身于此。 龙烟铁矿 原属察哈尔省宣化县烟筒山和赤城县龙关一带的铁矿。1937年9月日军侵入龙烟后,即积极扩大增产。 龙烟铁矿所属的烟筒山,矿工4000多人;宣化中央工厂、炼铁厂、火药厂等有工人8000多人;规模最大的庞家堡矿,有3万多人,整个龙烟铁矿总计超过5万多人。 龙烟劳工遭受非人的待遇,被迫进行沉重的劳动,患矽肺病(毒性的红色矽铁粉,坑道里常年红尘飞腾所致)、心脏病、肠胃病、关节炎,尤其是霍乱病者甚众。“紧红”(大增产运动)时期,每个矿工连续十七、八个钟头不准出坑,谁出坑就活活打死。工人饥渴难忍,爬到水池边去喝水,一被发现即遭枪击,许多工人惨死于水池之畔。当时工人有个歌谣:“手中端着糠菜饭,身上披着麻袋片,回到工棚仔细看,工友死了一大半。”8年当中,他们给日本生产约300万吨铁矿砂,但是牺牲了2.7万余生命。 日本在大同、井陉及龙烟3处迫害中国劳工致死者分别为大同6万人,井陉3万人,龙烟2.7万人,共11.7万人。但是华北有大煤矿20余处,其他工厂、电信及交通等企业的中国劳工应达100万人, 对于他们的资料尚付阙如。 (二)日本在华北的军事工程 日本在华北的军事工程,是对付中共领导的八路军,主要在河北。 1941年7月冈村宁次继任日本华北方面军总司令, 遂立即开动最大的军事工程,强征中国老百姓数10万人,沿平汉铁路两侧各10公里,挖宽6米、深4米的深沟(有的地方引水行舟)500公里,使冀中和冀、 鲁、豫中共活动地区同西部太行山上的中共区域分开,沟西到太行山边中间成为“无人地带”。原百万余居民被强迫迁至平汉铁路东侧,所有房舍及未带走之衣物付之一炬。(注:《大战前之华北“治安”作战》,《日军对华作战纪要》第11卷,台北,1988年版,第577页、第825 —827页;Tetsuya Kataoka,Resistance and Revolution in China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4,p.270)) 在上述的500公里沟壕线,日军在各据点要冲向西方山上筑路50 到100公里。冀中为富裕地区,产粮产棉花, 经常接济山西抗日根据地。日军在冀中8000个村庄,修筑1753个碉堡据点,8550公里公路,4000公里封锁沟和封锁墙,把冀中分成2600块,每块置于火网封锁之下。 日军在冀南采取同样治安办法。到1942年4月已修建了1100碉堡,1万公里的沟和墙和3000公里的公路,平均每14个村庄即有一碉堡,有些地方每3个村庄即有一碉堡。 (注:《大战前之华北“治安”作战》,《日军对华作战》第12卷,第360—362页;史三德、高存信等编:《冀中抗日根据地斗争史》,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