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大国中,农业的基础地位显得尤其重要。乍看起来,在建国后的前十七年中,党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是很明确的,实践中也很重视农业——国民经济的恢复首先是农业的恢复、社会主义改造的重点是对农业的改造、“大跃进”从农业发动、国民经济的调整也主要是加强农业的地位。但仔细分析起来,党在前十七年中是没有认清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或者说,党对此问题的认识是随着工业化的实践在逐渐明确化,但始终没有将农业的基础地位牢固地树立起来。正因为如此,前十七年的农业才会大起大落。回顾这一时期党对农业地位认识的演变,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今天全党牢固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1949.10 —1952.12) 建国伊始,面对千疮百孔、百业凋敝的国民经济,面对刚刚走向城市时各方面工作的千头万绪,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情和整个经济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将农业摆在了国民经济恢复的首位。 早在建国前夕的1949年7月, 周恩来就指出:“恢复生产首先就得恢复农业,第一步先做到不减产,第二步就可以增产。农业生产提高了,原料增加了,工业生产就更有基础。”(注:《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1页。)在同年12 月召开的全国农业会议期间,周恩来进一步论述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其它一切就都没有办法。轻工业的原料,输出的产品,现在很多部门都要依靠农业……如果没有广大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是不可能的。目前的任务首先要恢复农业生产。”(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页。) 尽管毛泽东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已郑重宣布党的工作重心从此转向了城市,要求全党紧紧依靠工人阶级,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但实际上,在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国大部分地区并没有立即将工作重心转向城市、转向工业,而是继续以农村为中心,以民主改革和农业的恢复为重点。特别是长江以南的广大新解放区,中国共产党在接收城市以后,先后将工作重心转向了农村,全力进行农村的土地改革。 正是由于全党的共同努力,才使建国初期的农业得以迅速恢复,并由此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复苏。需要指出的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将农业摆在国民经济的首位,并采取相应正确的农业政策,很大程度上不是党真正弄清了工农业的关系、农业的地位,而是客观环境使然:建国初期,党面临的首要难题是解决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农村的封建统治基础依旧,前方战争仍在进行,新政权还未巩固,根本不存在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的条件。无论是从需要还是从可能出发,都只能将工作重心放在农业上。 二、“农业的发展要和工业的发展相适应”(1953.1 —1956.1) 1953年,中国共产党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它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具体化。“一五计划”是一个建设与改造并举的计划,以工业化为社会主义改造奠定物质基础,以社会主义改造适应工业的需要。由于工业化关系着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它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以有“一切为了工业化”的口号。可以说,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实施时,工业化是其中心任务。“一五计划”开始不久,即1953年的春夏,就出现了粮食供不应求的严重状况。从1953年10月、11月份毛泽东与农村工作部领导人的两次谈话可以看出,他想以加速农业合作化来提高农业生产率、解决工农业之间的供求矛盾。1953年12月公布的党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中,对最初的总路线内容作了两次修改:一是认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二是将原来规定的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的“工业化”之前冠以“社会主义”的定义,强调工业化的“社会主义”性质。这两点修改说明党已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方面放在了社会主义改造上。这一变化,表面看来是由于农产品的短缺引起了党对农业的重视,实际上并没有将农业放在基础地位,而是想以加速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去提高农业生产力,使农业与迅速推进的工业化相适应。所以,过渡时期,全党从指导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工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应建立在农业所能提供的农产品和劳动力的剩余的多少的基础上,而是从工业的发展需要出发,要求农业适应工业。 要求农业去适应工业的发展是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周恩来、陈云等人在编制“一五计划”期间都强调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重要性,要求达到积极平衡,但他们对农业地位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农业的发展对于工业的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7页。)上。毛泽东曾从商品粮供应、工业化资金积累、工业品市场几个方面论证工业对农业的依赖、农业对工业的影响,其结论是要加速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适应工业化发展的需要。(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48—250页。)邓子恢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向是持慎重态度的,他主张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照顾农民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两个积极性,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循序渐进地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保护生产力的发展。为此,他多次同毛泽东发生争论,被当作右倾机会主义的代表进行批判。但就对农业地位的认识方面,他同全党的认识水平也是一致的。他说:“今天国家的基本任务是工业化,五年建设、五年计划是工业为主,重工业为主,求得十年至十五年内大体上打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农业发展要和工业化相称。假如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化了,而农业还是小生产者,工业发展了,农业跟不上,是跛脚的,解决不了工业原料的需要、粮食的需要、市场的需要,就要影响工业化的前进。因此,农业必须配合国家工业化,逐步加以改变。”(注:《邓子恢文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0页。 )这段话告诉我们:(1)“一五”期间的中心任务是工业化;(2)农业必须配合工业化,不能拖工业化的后腿。和毛泽东不同的是:邓子恢要求农业合作化必须以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前提;而毛泽东则认为只有先变改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正如周恩来所说:“农业的发展显然还赶不上人民和国家对于农产品的需要。为了使农业能够更快地和更有计划地发展,必须逐步实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