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早期领导人大都经历了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向社会主义者的转变,经历了由历史唯心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这是马列主义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温床上结胎的必然过程。不同的是,一些人清除了母体的旧痕迹,完成了世界观的飞跃,一部分人没有完成世界观的转变,终为历史潮流所汰弃。陈独秀自不例外。陈独秀早年是一个历史唯心主义者;五四时期,和李大钊等人系统地介绍了唯物史观;建党前认真宣传了唯物史观;建党后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较系统、深刻,信仰唯物史观曾经是其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大革命中、后期犯了理论脱离实际的主观错误;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背离了历史潮流,走向了历史唯心主义。 一、正误并存——两重社会史观 对社会史观的基本问题的基本态度是划分思想家哲学派别的主要依据,历史地看陈独秀对社会史观基本问题的回答,我们发现,陈独秀不是一个一以贯之的历史唯心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在回答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关系问题上,在对待战争、革命、国家等问题的态度上,正误并存。 早年,陈独秀选学“妖孽”,接受康、梁,是历史唯心主义者。他在《扬子江形势论略》中说:“然南朝数代享年不永者,盖以金陵形势不在金陵”,《陈独秀著作选》,1版,第1卷,8页,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表现了地理环境决定王朝兴衰的历史唯心主义倾向。此外,在《今日之教育方针》、《敬告青年》等早期文章中,陈独秀都犯了用生物进化论来观察社会历史的错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迅速传播后,陈独秀纠正说:“拿生物学说明社会学,就是一个失败的先例”。(《陈独秀著作选》,1版,第2卷,79页,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3。) 建党前后,陈独秀广泛宣传了唯物史观,并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历史唯物主义成为陈独秀世界观的主流。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思想,他认为社会有支配孔子、释迦牟尼等伟人的思想的力量,老子、孔子的“思想即他们社会经济制度的映相”。(同上书, 第258、574页。)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 他认为“社会经济简直是政治的基础”;科学社会主义是“建设在经济上面的”;“历史上一切制度底变化是随着经济制度底变化而变化的”;心的现象“都是经济的基础上面之建筑物”。(同上书,第29、242、316、574页。 )关于社会革命的思想,他认为“马格斯底著作无一不是主张无产阶级对于有产阶级取革命的行动”,《共产党宣言》“自第一页到最末页都是解释阶级战争底历史及必要的讲义”,(同上书,第254页。 )纠正了以前康、梁“一点一滴”改造社会的观点,指出“‘战争与革命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后果’,这句话可以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陈独秀著作选》,1版,第3卷,50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陈独秀宣传历史唯物主义紧密联系现实,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战斗性。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思想界展开了关于科学与人生观问题的论战。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力是历史的最高动因,发展生产力是“由于人的物质生活的欲求”,梁漱溟反问道:“但其实这物质生活的欲求难道不是出在精神上么?”“欲求”就是精神,所以他认为陈独秀等人讲的唯物史观是不通的。陈独秀在论战中直言唯物史观“是我们的根本思想”,区分了实验主义和唯物史观,提出“相信‘唯物的历史观’为完全真理”。(同上书,第2卷,第554页。)在论战中,陈独秀驳斥了张君劢的唯心论,揭露了梁启超的二元论,批判了胡适的多元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在与无政府主义的斗争中,陈独秀阐述了自由的相对性,宣传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观、战争观:“国家只是统治阶级用做控制被统治阶级之工具”;(同上书,第1200页。)“久无战争之国,其社会每呈凝滞之态”。(同上书,第1卷,第269页。) 3.陈独秀社会史观具有二重性。在许多场合,陈独秀认为社会思想的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甚至有时把人类历史说成是精神的自我扩大。在人生观论战中,陈独秀把实用主义和唯物史观都说成是关于社会历史的科学理论,没有完全划清马克思主义和实证论的界限,把法国资产阶级学者孔德关于宗教、哲学、科学的社会历史发展的“三时代”说看成是“社会科学上的一种定律”,暴露出其社会史观的唯心主义杂质。 二、幸福与功利——伦理观 陈独秀对旧伦理道德的批判,体现了其社会史观中积极的一面。 1.猛烈抨击旧的伦理观。在新文化运动初期,陈独秀强调了反孔与道德革命的关系:“孔教问题,方喧呶于国中,此伦理道德革命之先声也”;“惟鄙意若以孔子教义挽救世风浇漓,振作社会道德,未免南辕北辙也”。(同上书,第260、275页。)在《吾人最后之觉悟》中,陈独秀认为,“三纲”说是中国伦理政治的根源,本质是阶级上的不平等,近世西洋的道德政治追求自由、平等与独立,与中国的伦理政治根本对立。 2.高举“科学”和“民主”两面大旗,宣传积极的幸福观。在讨论人生真义时,陈独秀宣传了“人死没有灵魂”,反驳了佛教“人生幻象”说,基督教“上帝能造人类说”,孔孟“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老庄“安命知足”说以及墨子、杨朱等人生观,强调人生真义是“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同上书,第347页。 )陈独秀的道德观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反映了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政治要求。这种强烈的民主意识决定了陈独秀追求个性解放的幸福主义伦理观:“人之生也,求幸福而避痛苦,乃当然之天则”。(同上书, 第1卷,第186页。)陈独秀主张个人与社会兼得, 反对以个人发财主义为幸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