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在关注海外华文文学时一直以为,本世纪以来,海外华人经历了从“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的心理、生活历程,这不仅指他们已几代安然定居于居住国,生活习俗等开始融入于居住国文化环境,而且指他们在身份上已自然视自己为居住国国民,以一种较为纯然的国民心态参与着居住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因此,海外华文文学已从20世纪上半叶的华侨文学演变成了今日的华族文学、华人文学,尤其对于已加入了居住国国籍的华人作家群体来说,“华侨文学”这一文化身份已不复存在。国内学术界许多关于海外华文文学的研究正是依照上述思路展开的。 然而。当1998年,美国华文文艺界协会和中国沈阳出版社合作出版了一套《美国华侨文艺丛书》后,我们发现前述研究思路并不能覆盖全部海外华文文学,因为丛书的作者都是美籍华人,早已失去了“华侨”身份,但他们却坚持称自己的创作为“华侨文艺”而非“华人文艺”。丛书主编黄运基(他在美国已生活了五十余年,早已加入了美国籍)在《总序》中特地解释了其中的缘由:“就国籍法而言,真正称得上‘华侨’的,实在已为数不多。但这里之定名‘华侨’,则是广义的、历史的、感情的”,“美国华侨文化有两个特定的内涵:一是它在美洲这块土地上孕育出来的,但它又与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紧密相连;二是在这块土地土生土长的华裔,他们受了美国的文化教育的熏陶,可没有也不可能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他们也在觅祖寻根。”显然,这里的“华侨文学”并非仅是侨民身份者的创作,它更是特定的文化思维、文化情感的载体,其中明显包含着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陈贤茂在《海外华文文学不是中华文学的组成部分》(注:载《世界华文文学》1999年4期)中曾言及这样一件事:1992 年他同几位海外华文作家对话时问道:当你们教育子女时,是要他们认定自己是中国人呢,还是外国人?蓉子(新加坡籍)当即回答:“新加坡人。”而赵淑侠(瑞士籍,现居美国)、赵淑庄(美国籍)则异口同声答道:“中国人。”这种身份确认上的差异,我们接触东南亚和欧美的华文文学创作时是经常会强烈感受到的。东南亚华人作家的创作从50年代后越来越多地充溢着对居住国国家意识的认同,乃至不时表白着自己的忠诚。而欧美华人文学却常使人感到,创作者在物质生活层面上可以“落地生根”,但在精神文化层面上却始终执着于“落叶归根”,这在美华文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上述差异怎么会发生的呢?我们首先会注意到东西方社会、文化环境的差异。在东南亚各国,华族传统文化的久远深厚,华人在经济上的成功,构成了华人社会跟处于执政优势的当地民族的复杂纠结的关系。不同程度被排斥于国家政权和主流文化之外的现实困窘,跟文化、经济上的优势形成的失衡,使处于东方文化环境中的东南亚各国华人把族群的集体生存、发展放在首位,而华族和当地民族过去遭受殖民掠夺的共同遭遇使华族有可能跟其他民族在兼容互补中平等相处,反映在文学上,自然时时强调其并非中国文学、华侨文学的居住国文学身份。而在美国,华人一方面面对着现代层面上西方文化的强势压迫;也经历过殖民主义文化的歧视,另一方面,则不断受到欧美自由主义思想这一体现了人类文明最高价值的思潮影响。反映在文学上,作家们自然把创作自由度的拓展、文学的个人抉择看得至关重要。而不管是遭受种族、政治歧视的个人记忆,还是置身西方的文化恐惧,加上路途遥远的地域距离,都强化着华人作家对精神故园的依恋。而美国移民社会的文化机制,也足以容纳华人“为自己的根感到骄傲”的民族心理。这样一种政治、文化环境,会催使一部分作家以华人的身份张扬起“华侨文学”的旗号。 在“华侨文学”问题上的不同观念,反映出东西方海外华文文学运行机制的差异。如果讲,东南亚华文文学侧重于外部抵抗力的构筑,那么,美华文学似乎侧重于内部调整力的蓄积。东南亚华文文学一直强调居住国教育、文化政策上的歧见而给华文文学造成的“困境”,因而也一直非常注重借助于华人社团,包括各种宗亲同乡团体的力量,通过保存、发展华文教育,华文报刊书籍的出版,来构筑一个华文文学自足生存的体系。所以,东南亚各国华文文学的华人社团性显得统一,群体性也显得鲜明。相比较之下,美华文学显然无心也无力跟各种华人社团结合在一起,构筑一个足以抗衡于主流社会的华族文化教育系统。美华文学的组织相对多而散乱,各种文学力量在“群龙无首”的状态中各自寻找着自身的调适力量。美华文学中会出现“草根文群”和“中产阶级”的分流,正是作家个体选择的结果。 美华文学的内在调适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其较为自觉的文化交流意识。跟东南亚各国文化多少相近于中华文化的情况不同,美华作家面临的是一个西方文化处于强势、占据中心但又逐步容纳外来移民文化的美国,一方面巨大的文化差异使美华作家心存种种疑惧,激化着他们对自身文化身份的重新确认;另一方面,大部分美华作家较为良好的教育背景使他们能以较为从容平和的探寻去深入思考如何在东西方文化的对峙、互补中定位自身。如果将“个人身份”视作“在某种程度上是由社会群体或是一个人归属或希望归属的那个群体的成规所构成”(注: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第120页,北大出版社1996年6月版),那么,当我们读到众多美华文学作品所呈现的美国华人社会成规和作品本身遵守的成规(语言、文体、技巧等),我们会感觉到充溢其中的文化交流意识。 价值观念是文化成规构成的首要因素,自然也是作家确认自身文化身份的首要抉择。跟东南亚华文作品中常见的固守华族传统,看重华社生存利益的文学形象不同,美华文学形象体现的价值走向处于激烈变动之中,既有由“代沟”、“寻梦觅魂”等表现出来的中西价值观念的巨大冲突,也有因增强了文化适应能力而拥有“多价多规”的自信和理念。从60年代白先勇笔下的吴汉魂(《芝加哥之死》)以死相抗在异域的异质化命运,依萍(《安乐乡之一日》)在跟女儿屡起冲突中备尝异域“安乐乡”生活的苦果等形象起,美华文学最直接真切地传达了美国华人在文化“移植”中的种种刻骨铭心的痛楚。跟於梨华在《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提供的回母土寻根的牟天磊们不同,美华文学表现的侧重点是力图在美国这片“新土”上寻回母土的梦。这使得美华文学形象的价值取向显得多元,既有甘心情愿于“边缘”状态中保存传统,维系华侨文化血脉的,如黄运基主编的《美国华侨文艺丛书》;也有认同美国主流文化,努力沟通其跟华裔文化的联系的,如木令耆、黄文湘等人的小说创作,在异域他族的人物形象塑造中来寻梦觅“根”。这中间自然也包含一些人生抉择的悖论,例如固守住东方传统,却可能恐惧于“既排斥西方文明,又排斥东方进化,成了母体文化之外的边缘人”;力图进入主流文化,却失落于美国文化多元格局的变动中,反倒始终流离于“主流”之外。然而,正是这些困惑,使美华文学形象的价值成规斑杂而变动,从而极大地丰富了其形象的内涵,并能引发许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