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是根据茅盾先生生前遗愿,为鼓励我国优秀长篇小说创作设立的。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范围是:凡在1995年至1998年内公开发表与出版,能体现长篇小说完整艺术构思与创作要求,字数13万以上的作品,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年度以前发表或出版的、确实优秀而未曾获奖的作品,经评选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的赞同,仍可继续参评。 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聘请在文学界有影响的人士21人组成,巴金任主任,张锲、邓友梅、张炯任副主任。评选委员名单,已于获奖作品名单公布之日同时公布。应该指出的是,根据作协主席团通过的《茅盾文学奖试行条例》之规定,第五届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比之上一届评委构成已有较大的更新,更新名额超过了1/2以上。评奖委员会另外设有评奖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1999年2月23日,评奖办公室向全国各省市、 自治区及单列市的作协、各行业文协、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和大型文艺杂志社发出通知,希望他们推荐参评作品。截止到4月30日,共得到各方推荐作品138部。 1999年9月6日至9月20日,评奖办公室聘请北京、山西、浙江、 湖南等地熟悉长篇小说创作的中青年评论家、作家24人组成审读小组,对已推荐来的138部作品进行了初步的筛选工作。 审读小组认真学习了评奖条例,重申了工作纪律,经过认真的讨论和筛选,提出25部作品篇目,供评奖委员会参考。 审读小组工作结束后,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进入紧张的终评阶段。根据《评奖条例》,为了尽可能地避免遗珠之憾,经由三名以上的评委联名提议,可在审读小组推荐的书目之外,增添备选书目。有5部作品经过此项程序补充进入备选篇目。这样, 进入最终评选的作品达30部。评委们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认真阅读了数千万字的作品。其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令人感动。 2000年5月,评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主要是对评奖的指导思想、 评选标准和评奖纪律进行了讨论, 还对已阅读过的作品发表了观感。 2000年8月,评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进一步交换对作品的看法。10 月10日至12日,评委会举行为期三天的终评会议,在畅所欲言、充分交流的基础上,进行两轮无记名投票表决。第一轮分两次进行,先遴选出10部作品,从中又选出7部作品进入第二轮表决。在第二轮表决前, 评委们又一次就作品展开了讨论,最后,经过不计名投票,以获得2/3以上票数的作品为本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结果,张平的《抉择》、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王安忆的《长恨歌》和王旭烽的《茶人三部曲(1、2)》4部长篇小说获此殊荣。 需要说明的是,在终评期间,一名评委因其亲属系某部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主动提出回避。评委会仔细研究了评奖《试行条例》的有关条款,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批准了其回避的请求。 终评揭晓后,评委会又一次讨论了获奖作品的排名问题,决定:排名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者,以作品发表之先后为序。评委会还委托张炯、严家炎、吴秉杰、曾镇南评委分别为四部作品撰写评语,评语将在11月11日的颁奖大会上,由撰写者分别予以宣读。 评奖过程中,评委会成员、审读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投入了大量艰苦的劳动,抱着对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负责、对广大作者负责、对奖项的荣誉负责的态度,坚持遵循评选程序,严格筛选、严肃把关,杜绝人情因素渗透,保证了评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