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和鲁迅 以上两节,说的是我为什么喜欢上了鲁迅以及我怎样看待我的鲁迅研究。明眼人一看就会发现,当我吃上鲁迅这碗饭之后,我更远地离开了鲁迅和鲁迅精神,而不是更接近了它们。这也是我曾经苦恼过的。每当我重读我写的鲁迅研究的文章,我就更深切地感到,在我的鲁迅研究文章里躺着的是一个软绵绵的我,而不是一个铁骨铮铮的鲁迅。我丧失了我喜欢的鲁迅的那种大气和壮气,丧失了鲁迅那种俯瞰人寰的思想高度。鲁迅是站在高处看世界的,我是站在低处看世界的。鲁迅富有战斗精神,而我却没有这种战斗精神。 这使我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鲁迅是谁?我是谁? 鲁迅是谁?当鲁迅同胡适、陈独秀等几个人提倡新文化的时候,他们才是几个人。他们面对的是全部的文化传统,面对的是整个中国。他们坚持的仍然是个人的观念,但这些个人的观念同时也体现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改革中国文化的要求。那时中华民族处在一个生死存亡的关头,而这几个人又是首先感到中国文化与中国现实要求的矛盾的。他们就主动挑起了这个文化的重担。后来新文化阵营又发生了分化,陈独秀搞政治革命去了,胡适在学院派中做稳了教授,只有鲁迅一个人成了“专业作家”,落到了新文学这个窟穴里。在这个窟穴里,是没有“恒产”也没有“恒心”的,一个教授可以把一个“主义”讲上一辈子,鲁迅却不行,社会热点变了,过去的“主义”不算数了,他就得改一种说话的方式。但这种“改”,又不能是毫无原则的。毫无原则的改,就把自己的灵魂也当商品出卖了。他总得把自己最最根本的思想愿望坚持住,而要坚持住自己的追求,就不能一味地随波逐流,得有点韧劲,有点不服输的精神,有点反潮流的勇气。鲁迅就是靠着他的战斗精神和不屈的性格坚持下来的。没有他的独战多数的性格,就没有鲁迅及其鲁迅作品的独立价值和意义。但到了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新文化、新文学已经不是“新”的文化、“新”的文学,它们已经是被中国社会广泛认可了的正统的文化、正统的文学。这个正统的文化和正统的文学已经用不着我来捍卫,咱们的国家早就捍卫着它了。我只是新文化和新文学的接受者,而不是它的创造者。我不会写小说,更没有多么超前的文学观念。我的文学观念是读着鲁迅,读着“五四”以后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逐渐形成的。我自己实际是没有新的“主义”要宣扬的,我的“主义”就是如何理解鲁迅、如何阐释鲁迅的“主义”。我之所以还感到有研究鲁迅的必要,不是我要重新创造一种与“五四”新文化、新文学根本不同的文化和文学,不是因为别人都不再捍卫新文化和新文学,不再捍卫鲁迅,而是因为中国社会上还有很多人连新文化和新文学的基本观念还没有。他们不看文学作品、特别是新文学作品,即使看也不是作为文学作品来看,而是作为思想道德教材来看;不是作为读者来看,而是作为评判官、检查员来看。这种看法,就把我们的新文化、新文学看丢了,把鲁迅看丢了。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全国的知识分子都是捍卫“五四”新文化、新文学,捍卫鲁迅的。我们荷枪实弹,站在“五四”新文化、新文学宅邸的四周,站在鲁迅宅邸的四周,不让外人进去,也不让他们出来,整天担心会有人来暗害他们。但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时进去一看,新文化、新文学早就饿昏在自己华贵的宅邸里,只有鲁迅还微有声息,但也早把这个毛泽东本人尊为“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革命家”的鲁迅饿成了精瘦的“毛泽东的小学生”。我是在这时混进鲁迅研究界的,这时是从新文化、新文学和鲁迅宅邸四周撤军的时候,用不着我去捍卫了,我就失去了当战士的机会。但我也不是来谋杀新文化和新文学的,不是来谋杀鲁迅的。而是要重新阐释新文化和新文学,重新阐释鲁迅的。这里也有困难,也有障碍,但这些困难和障碍却不是从那些反对新文化、新文学或反对鲁迅的人们那里来的,恰恰相反,他们往往是比我更有资格谈新文化、新文学或鲁迅的人们。这是一个如何理解、如何阐释的问题,而不是要不要新文化、新文学和鲁迅作品的问题。对于这些困难,“战斗”是不中用的,讽刺、挖苦也是不中用的,扣帽子、打棍子更是不中用的。我喜欢鲁迅,我就得想法用我的感受和理解尽量平易地阐释鲁迅、论证鲁迅,把鲁迅变成中国人能够理解、能够感知的对象。那么,这个工作实质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呢?实质是把鲁迅及其作品纳入到中国学院派文化并使之成为中国学院派文化的一部分的工作。我喜爱鲁迅,有的人就以为我是反对胡适的。实际上,我早已知道,我实际上已经不是鲁迅文化传统中的人,我是一个大学的教书匠。这个传统是胡适给我们开创的,我写的那些鲁迅研究的论文,从方法到风格都与鲁迅的小说和杂文没有多少相同之处,倒是和胡适的学术论文更加相近。但我又是喜欢鲁迅的,同时也对我自己所处的学院派文化有着诸多的不满。鲁迅本质上就不属于学院派知识分子,他之离开了学院而走进了上海的亭子间,是因为学院派关心的更是历史而不是现实,更是书本而不是人生,更是学理而不是人的情感和意志。关心这些的是作家、艺术家、新闻记者和报纸编辑,他们是在动荡的生活之流中生活的。不像我是在书房里、图书馆里找生活的。我希望中国的学院派文化能够接受新文化、新文学,接受鲁迅,同时也使自己与现实人生、与中国人的精神发展建立起更紧密的联系。但所有这一切,又都离不开胡适开创的这个学院派文化的传统。我讲的仍然主要是学理,是历史,是书本子。《鲁迅全集》在我这里也同《老子》、《论语》、黑格尔的《美学》、马克思的《资本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样成了书本子。我尽量使它们不要失去烟火气,但我的语言本身就是没有多少烟火气的。我要是有创作的才能,我可以离开这个学院派。但我又没有那种才能。没有才能光有勇气,离开我所在的学院派我就没有饭吃了。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样,我就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了鲁迅的文化传统。这里不仅有虎狗之分,而且也有话语方式的不同。鲁迅是很伟大,但我却伟大不起来。新文化发展了,会写文章的人多了,鲁迅在当时的中国是几个人中的一个,我却是十二亿人中的一个。新文化、新文学和鲁迅都不属于我自己,它们已经成了全民所有制的,我无法把它们据为己有。就是作为一个“教授”,在当代的中国也早已不是多么稀罕的玩意儿。像我这样的教授,只要把手伸到大学校院里,闭着眼也能抓出一把一把的来。我不比他们更有知识,也不比他们更有智慧。除了我的几个学生怕我不让他们毕业而不得不承认我的权威之外,其余的人都不会把我当成多么了不起的人而崇拜我,服从我,把我的话当语录引。也就是说,新文化、新文学,乃至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民族,已经不是我们搞鲁迅研究的这几个人的,而是大家伙的了。大家伙的事得大家伙来负责,不能叫我们搞鲁迅研究的这几个人来负。别说我们不想负,就是想负也负不起来。这,我就伟大不起来了。伟大的人是负大责任的,我是负小责任的,怎能伟大起来呢?但我也不自卑。我认为,人活着不是为了要伟大的。伟大的人在世界上才有几个?怎么会偏偏落到我的头上?但是,我不伟大,但并不意味着就应该歧视伟大,反对伟大。把伟大的人说成是不正常的人,只把我们这些不伟大的人说成是人的楷模。或者在伟大的人的脸上抹上几道子黑,让他们变得和我们差不多,甚至还不如我们。我倒不这样看。我认为,中华民族能够多出几个伟大的人物,对我们这些平凡人物是有好处的。我们做不到的,他替我们做了,有什么不好呢?但我们也不能要求他们一定得多么伟大,我们自己既然伟大不起来,我们就没有理由要求那些伟大的人物都伟大到一个什么程度。他们伟大到什么程度就伟大到什么程度,有点伟大就比我们这些不伟大的人伟大。譬如说,我们写不出《狂人日记》、《阿Q正传》、 《孔乙己》来,写不出《野草》来,写不出鲁迅杂文来,鲁迅给我们写了,这就比我们伟大点了。至于他为什么不像谭嗣同那样去为改革而死,我们这些平凡人是没有理由去要求人家的。那得叫人家自己拿主意。当然,那些造作出来的伟大和崇高我是厌恶的,但像鲁迅这样的伟大和崇高我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好。他伟大了,崇高了,也没有对我们这些不伟大、不崇高的凡人表示多么轻蔑。我认为,在中国的伟人中,鲁迅是最少“精英”气,最少教师爷的派头的,所以我不拒绝鲁迅的伟大。与此同时,鲁迅伟大,但他死了;我很平凡,但我活着。他能做的事,当然我是绝对做不了的,但我现在能做的事,尽管平凡,尽管不伟大,他也无法替我做。我承认他的伟大,但我也有我的自尊和自信。我不想成为他,也不能成为他。他做了他的事,我现在做我的事。在这一点上,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