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0年,我借调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担任《鲁迅全集》第六卷的责任编辑。第六卷包括《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和《且介亭杂文末编》三个集子。《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这篇,就在《末编》里面。这一篇的注〔1〕,在发稿时有过一些曲折。 这篇涉及当年左翼文艺运动内部许多人事纠纷的文章,其注〔1 〕即题注本来是容易引起是非的。五十年代出版的十卷本《鲁迅全集》的这一条注释,说: 徐懋庸给鲁迅写那封信,完全是他个人的错误行动,当时处于地下状态的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文化界的组织事前并不知道。鲁迅当时在病中,他的答复是冯雪峰执笔拟稿的,他在这篇文章中对于当时领导“左联”工作的一些党员作家采取了宗派主义的态度,做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指责。由于当时环境关系,鲁迅在定稿时不可能对那些事实进行调查和对证。 就这样否定了这篇文章,却也注意开脱了鲁迅的责任。至于来信,这只是徐懋庸个人的错误行动,周扬复衍事前并不知道,当然也是并无责任的。徐懋庸冯雪峰在不久前的反右派斗争中刚刚被划为右派分子,正好由他们来承当责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红旗》杂志(1966年第9期)刊出了阮铭、阮若瑛的一篇文章, 题目是《周扬颠倒历史的一支暗箭》,副题是“评《鲁迅全集》第六卷的一条注释”。要将争论的责任归之于周扬他们。 我们以为,在新版的注释中,没有必要再这样来谈责任问题,只客观地交代一下本篇发表情况和有关背景就行了。可是,我们按照这个思路草拟的注稿在送审时出现了曲折。 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一、二卷是由胡乔木同志审稿的,以后改由林默涵同志审稿了,但一些重要的地方,还是送请乔木去看。这一条注释就送请他看过,他作了一些修订。不久之后,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考虑,又给这条注释作了第二次修订。这个第二次修订稿,在倾向上,有点向1958年版的旧注靠拢,个别提法甚至超过了旧注。如旧注说,写信是徐的个人行动,而这回的修订稿则说是他个人的意见了。更加使我感到为难的是,这次修订稿提出参看《新文学史料》所载茅盾作《需要澄清一些事实》和《文学评论》所载夏衍作《一些早该忘却而未能忘却的事》这两篇文章。当时参加这一编注工作的人员都觉得有必要请乔木同志收回成命,就由我执笔,以参加编注工作的全体人员名义,给乔木写信。我写出第一稿之后,又根据大家所提意见作了修改,写出第二稿。这一段往事已过去多年,我也早已忘记。今天寻东西,无意中发现这两篇信稿,看看觉得还有点意思,也是一点小小掌故,于是拿来发表。这信的第一稿是这样的:乔木同志: 您好! 我们参加《鲁迅全集》注释工作的全体人员,仔细研究了您关于鲁迅答徐懋庸信题注的再次修订稿之后,(感到)现在的注稿中有几处提法使我们在发稿时感到了困难。现在把我们的意见分述于下,请您重新考虑一下。 一、徐懋庸同志写给鲁迅的这信,诚然并不是谁指使他写的,写好之后也没有和谁商量过,但是徐懋庸同志生前在文章和谈话中都反复申述过:信虽是他个人自发地写的,但其中表达的是共同的意见。他是在自己接受了周扬等同志的影响之后,转而又希望鲁迅也接受这种影响才写这信的。在鲁迅方面,也从一开始就并不认为这是徐懋庸的个人意见,所以他在复信中不仅针对徐的来信,同时还涉及了当时周扬同志、何家槐同志等在《文学界》发表的论文。所以,我们认为,徐懋庸的信可以说是个人行动,却决不能说是他个人的意见。 二、关于参看茅盾同志和夏衍同志的两篇文章的事。首先这在注释的体例上就使我们感到了困难。因为《鲁迅全集》应该是多少带有些永久性的书籍,怎么好叫读者去参看期刊上的文章呢?数年之后,如果这一版《鲁迅全集》还有人要看的话,他又到什么地方去找这些可参看的文章?再说,《新文学史料》第二辑还是一本内部发行的刊物,一般读者又怎么能看得到呢?如果真是必须参看,为便利读者计,势必就得把这些文章附在注文之末,这在体例上怎么好办呢?即使抛开体例上的困难不提,即使说可以这样参看,也不好只参看一种意见的文章,关于这问题写过文章的人很不少,例如徐懋庸、冯雪峰、吴奚如、楼适夷等同志就都写过文章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些文章是否都应该参看一下呢?我们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了夏衍同志这篇文章在读者中所引起的反响。据我们接触到的一些高等院校讲授现代文学的教师中,反响是颇为强烈的。我们相信,如果作者预料到了这一情况,那么他在决定发表这篇文章之前必定会更加慎重地考虑一下。当我们已经知道这种反应之后,要是我们还在注释中提请读者参看这篇文章,那就不是爱护夏衍同志的态度了。 三、“鲁迅注意到这些情况,采纳了胡风、冯雪峰提议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这一提法与鲁迅本文有明显的矛盾。鲁迅在本文中说:“前者这口号不是胡风提的,胡风做过一篇文章是事实,但那是我请他做的,他的文章解释得不清楚也是事实。这口号,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标新立异’,是几个人大家经过一番商议的,茅盾先生就是参加商议的一个。”参加商议的人们中,无疑地是包括有胡风和冯雪峰同志的,但不论他们在商议中发表了多少意见,这新口号仍然是经过鲁迅加以肯定才提出来的。[鲁迅明确指出“这口号不是胡风提的”。如果我们想在这一注文中提到胡风、冯雪峰二人和这一口号的关系,也只能说“鲁迅注意到这些情况,经过和茅盾、胡风、冯雪峰等人商议,提出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不过,这样一改,不是加重了胡风、冯雪峰承担的责任,反而更提高了他们的声望,这岂不更加会使几位同志感到不快么?]